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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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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肅省教育廳制定了《深入落實中小學教師減負規定 切實做好減負賦能工作的十二項措施》,對深化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作出系統部署。
深入落實中小學教師減負規定
切實做好減負賦能工作的十二項措施
一、嚴格發文評估審核。進一步健全制發文件與為基層減負一致性評估機制,將教師減負評估納入發文一致性評估,對單獨或聯合有關部門制定的文件進行嚴格審核,確保文件內容符合上級有關規定,不布置超出教師職責范圍的工作,除專門文件外,一般不得對開展督查檢查考核、創建示范評比、“一票否決”、追責問責等提出具體要求。
二、規范督檢評考清單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年度涉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清單于每年1月逐級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開展。計劃實施的“督檢評考”事項,要提前1個月明確檢查內容、范圍、方式與具體開展的時間,避免與上級實施的時間及范圍重合,杜絕重復檢查和多頭檢查。科學確定教育綜合督導的對象及頻次,每所學校每年接受國家、省、市、縣級教育綜合督導的總量不超過1項,業務性資質評定、等級認定、技術考核等不包含在內。不得隨意自行設置創建示范、“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等事項,嚴禁以調研、評估、指導、監測等名義變相開展“督檢評考”事項,不得以發文開會、資料留痕、臺賬記錄作為評價依據。除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外,各級不得開展以學校為對象的各類達標活動,對現有的達標活動進行清理,已經開展的期滿后自行取消。
三、強化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管理。嚴控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總量,省級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總量一般控制在10項以內,市、縣“白名單”不再重復設置省級已納入的同類事項,其余確需開展的事項主要圍繞落實國家部署實施的維護穩定、防災減災、消防安全、防艾、禁毒等重要專項工作。各級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應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未列入“白名單”事項原則上不得進入,每所學校每學期各類進校園活動不超過6次。“白名單”之外確需進入校園的,須報同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通過指定平臺完成申請流程,不得突破當年計劃總量。如課程已涵蓋類似內容,原則上不再專門進入校園,應當與課堂教學、班團隊會、主題教育、課后服務等學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機融合。
四、嚴禁教育教學無關活動攤派。對于其他部門以及鄉鎮街道社區安排給學校的非教育教學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審核,經研判后可能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要堅決予以拒絕;對于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且助力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可支持富有余力的師生自愿參加,不得強行攤派任務及要求師生參與有關活動,嚴禁以打卡留痕、填報總結等方式驗收活動,不得將參與情況與考核評優、選先推薦掛鉤。不得要求教師承擔巡河護林、上街執勤、創城慶典、匯演展覽、民俗展演等非教育教學任務。
五、嚴控中小學教師抽調借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嚴守借調教師底線,堅決杜絕違規借調行為。上級機關、單位原則上不得借調中小學教師,不得以工作專班、跟班學習、交流鍛煉等名義變相借調,不得給中小學教師安排脫離教育教學工作的駐村幫扶任務。規范審批備案流程,確因工作需要借調的,必須以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為前提,應當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再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在師資緊缺的中小學校抽調借用教師,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從事非教育教學工作。嚴格遵守借調時長,抽調借用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期滿后確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抽調借用時間的,應當提前征得派出學校和本人同意,并按照《甘肅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相關規定,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同級黨委審批,抽調借用延長期不得超過1個月。建立常態化教師抽調借用排查機制,定期進行集中清理整治、限期清退。
六、統籌社會考試與培訓管理。加強中小學校承擔社會類考試統籌力度,每校每年承擔社會類考試次數不超過5次。教育部門統籌安排中小學教師培訓活動,除依法依規組織的必要培訓外,不得要求教師參加非教育教學培訓,各類培訓時間安排應避開教學高峰期;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組織培訓活動,確需開展的培訓活動,應當安排在假期開始后或結束前的時間段實施,培訓時長一般不超過7天。
七、優化校園值班值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所屬學校進一步優化值班方式,合理調配人員配置和值班力量,法定節假日、周末、寒暑假以及走讀學校夜間等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安排專任教師值班值守,有寄宿生的學校要按照《甘肅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甘肅省中小學校安全條例》等規定,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管理保障硬件設施配備,推進學校安保隊伍專業化建設,著力減輕傳統值班模式給工作人員帶來的巡查、值守等機械性負擔。
八、強化數字化賦能減負工作提效。嚴格規范教育政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管理,省教育廳建立教育移動應用管理責任制度,按照“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對面向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政務應用程序每年開展1次集中清理,形成省級選用清單,市縣常態化開展清理整治。應用程序不得設置打卡簽到、積分排名、統計在線時長等強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強制要求教師上傳工作照片、視頻等。注重工作實績,不得簡單以工作場景截圖、視頻等方式作為評判工作成效的標準和依據。要依托甘肅智慧教育平臺,充分運用平臺資源,統籌推進“一網統管”“基層一表通”,實現數據一次采集、多方共享。
九、統籌各類統計填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面向中小學教師開展的填表、報數、統計等活動歸口審批制度,根據需要統籌安排統計填報工作,未經本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填報、統計等工作不得安排學校開展,不得安排教師從事教育教學以外的數據統計報表工作,杜絕同一數據重復上報及多頭統計。
十、規范校園調研準入。健全校園調研準入管理制度,教育教學業務調研活動須經本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程序審批后實施,在同一工作階段開展的調研要統籌合并進行,嚴控調研規模、范圍和頻次,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入校調研活動非必要不在法定節假日、周末和寒暑假開展,非教育教學業務調研工作不得進入校園一線開展。
十一、強化課后服務保障。落實《甘肅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經費保障辦法》,保障參與課后服務工作教師的待遇,及時發放教師課后服務工作經費。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課后服務的,要建立遴選審核機制,形成機構名單和服務項目及引進費用標準,加強日常監管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按照國家規定開展課后服務工作,結束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做好銜接,嚴禁隨意擴大范圍。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不得將課后服務情況與教師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硬性掛鉤,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十二、完善減負監測和協同機制。常態化公布各級教師減負投訴舉報電話,常年開通“甘肅省教師減負一碼報”微信小程序,暢通問題反映渠道。結合實際選取學校建立各級教師減負監測點位,適時進行監測,形成接訴即辦和點對點督辦的工作機制,對造成嚴重后果、出現重大輿情的嚴肅追究責任。省教育廳將學習貫徹《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納入對教育系統干部考核評價范圍,堅決杜絕刻意打造表面政績、為爭排名搞數據造假等問題,從嚴糾正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各地要發揮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對教師減負工作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作用。將教師減負治理工作與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重點工作、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統籌推進,強化協同聯動。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網信等部門,加強教師負擔輿情監管,引導全社會進一步理解和關心中小學教師發展,大力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和教書育人氛圍。
編輯 | 岳青、楊晶宇
責編 | 丁守敏
主編 | 狄春華、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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