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5月7日,河南濮陽一家銷售冷凍榴蓮果肉的商家稱遭山東德州一買家惡意“僅退款”。商家稱于4月26日發貨,28日買家稱榴蓮發霉,申請“僅退款”。商家查看發貨視頻及買家提供的圖片后,表示買家圖片中的霉變榴蓮非發貨商品。
商家前后花費5000余元,兩次驅車行駛1600公里往返買家所在地溝通。商家在買家住處附近垃圾桶中找到榴蓮包裝袋,未找到榴蓮。買家稱霉變榴蓮已分開丟棄。商家報案后,慶云縣公安局徐園子派出所已立案。(據新京報5月7日報道)
價值190元的商品,讓商家花費5000余元維權,還消耗了不少時間,還沒有一個確切的結果,讓輿論炸鍋了。這讓人不禁要問:為何惡意薅羊毛的“僅退款”還能得逞?為何“僅退款”還在作惡?
商家的困境,至少說明目前防范惡意“僅退款”機制依然存在很大的漏洞。依據常理分析,冷凍榴蓮不可能兩天就發霉。而且,商家提供的照片顯示,發霉的榴蓮與他發貨的商品形態也對不上,買家也拿不出自己丟棄的證據。那么,平臺憑什么判定是商家的問題?
說到底,還是平臺沒有維護商家的利益,給作惡者舞臺和空間。商家表示,買家為了“僅退款”,還把客服罵哭了,這才讓商家十分生氣,決定維權到底。
平臺不能成為作惡的幫兇。特別是當前,隨著AI技術的進步,一些AI生成的圖片幾可亂真。據媒體報道,有人通過AI來合成圖片騙退款。那么,平臺對此有應對和防范措施嗎?不能總是依靠商家疲于奔命地維權,同時還消耗社會公共資源。
其實,要查清買家有沒有惡意“僅退款”,其實比較簡單。諸多案例表明,靠“僅退款”薅羊毛者,不會只作案一起,只要查看其購物記錄和售后記錄就可得知。平臺首先應該查證事實,投訴者不一定就有道理;另一方面,商家也有挑選買家的權利,對于僅退款較多的客戶,商家應該知情,可以避雷不接單。
190元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是,無數個“190元”,掏空的是社會信任的基礎,敗壞的是社會風氣,破壞的是社會營商環境。這已經成為網絡購物的毒瘤,應該毫不猶豫地鏟除,維護商家的合法權益。
當然,此事屬于什么性質還存在爭議,當地警方以“詐騙案”立案,只是進入處理流程。買家最終會受到什么處理,還不得而知,但是社會應該形成共識,絕不能讓惡意“僅退款”者得逞。不管是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和警方,應該對此零容忍,主動積極處理,不要再讓商家為了190元疲于奔命,或者打掉牙往肚子里吞了。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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