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王苗苗 盧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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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圖蟲創意
近日,北京產權交易所于近日披露了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下稱“光大永明人壽”)兩筆股權轉讓項目,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鞍鋼集團”)與中兵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兵投資”)分別掛牌轉讓各自持有的12.505%股權,轉讓底價均為10.046億元,項目披露期為2026年4月30日至6月1日。
值得注意的是,掛牌公告明確,兩筆股權捆綁轉讓,不接受拆分受讓,合計出讓公司25.01%股權,合計轉讓底價20.093億元。且其現有的兩大股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下稱“中國光大集團”)、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下稱“加拿大永明人壽”)均未放棄優先購買權,若行權將對捆綁項目整體行權。
與此同時,光大永明人壽2026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公司當季實現保險業務收入65.26億元,實現凈利潤4.76億元,已遠超2025年全年1.10億元的凈利潤水平。
業績回暖之際,兩大國資股東為何選擇此時“離場”?時代周報記者就此聯系光大永明人壽,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兩大國資股東“捆綁”退出
光大永明人壽成立于2002年4月。2010年7月,公司增資至30億元,中國光大集團持股50%成為控股股東,加拿大永明人壽持股24.99%,新引進的中國兵器工業集團與鞍鋼集團各持股12.505%。2015年,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將所持股權轉讓給全資子公司中兵投資。此后股權結構延續至今,目前注冊資本為54億元。
北京產權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此次股權轉讓的最大特點在于“捆綁”轉讓,鞍鋼集團和中兵投資將各自持有的12.505%股權打包掛牌,兩個項目互為條件,意向受讓方須同時報名參與兩個項目,若形成競價,則以兩宗項目底價之和為起始價,增值部分按單宗項目底價比例分配。
掛牌公告還指出,中國光大集團與加拿大永明人壽兩家老股東均未放棄優先購買權,若行使將對捆綁項目整體行權。這意味著,25.01%的股權將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交易單元進入市場。
奕豐基金投資經理李凈向時代周報記者分析指出,這一安排體現了兼顧內部股東權益與外部引資效率的雙重考量。從規則設計看,捆綁轉讓契合了現有大股東光大集團、加拿大永明人壽的優先購買權邏輯。如果拆分轉讓,可能導致股權被不同外部投資者分食,打亂原有股東的行權節奏。捆綁模式簡化了行權流程,避免股權結構出現碎片化,是對現有股東權益的前置性保護。
對于外部投資者而言,25%的持股比例恰好跨越了保險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關鍵門檻。
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投資部副主任袁帥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12.505%的持股比例既無法進入公司核心決策層,也難以對經營策略施加實質影響,很難吸引真正有長期布局意愿的實力資本;捆綁后25.01%的股權比例恰好越過了保險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關鍵持股閾值,能夠讓受讓方獲得與投資規模匹配的話語權,不僅能夠派駐董事進入董事會參與重大決策,還能在產品策略、渠道布局、資產配置等核心經營層面施加直接影響。”
那么,現有兩大股東中國光大集團、加拿大永明人壽是否會行使優先購買權?
李凈判斷,光大集團目前持股50%,若全額行權將升至75.01%,實現絕對控股,“結合其金融主業布局,進一步強化對保險牌照控制權的動力充足”。而加拿大永明人壽若單獨行權,持股將從24.99%升至49.99%。不過李凈指出:“外資險企通常傾向于維持穩定的合資格局,單獨行權概率較低,更大概率是視中國光大集團的動作決定是否共同參與。”
對于鞍鋼集團與中兵投資此番離場,多位受訪專家均指向了近年來央企“退金令”的政策驅動因素。袁帥指出,鞍鋼集團、中兵投資的主業均非金融領域,逐步退出非主業的金融股權投資、回籠資金聚焦核心產業,符合當前國資布局優化的整體方向。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也向記者表示:“當前聚焦主業、清理非核心金融資產的國企改革邏輯清晰。”
一季度凈利潤4.76億超去年全年
償付能力報告顯示,2022年至2024年,光大永明人壽(公司利潤表)分別凈虧損12.79億元、6.56億元和17.27億元,三年累計虧損超36億元。直到2025年,公司才以凈利潤1.10億元艱難扭虧,其中第一季度盈利3.52億元,二、三季度合計虧損約2.81億元,第四季度貢獻3923.80萬元利潤。
進入2026年,光大永明人壽業績表現顯著改觀。
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該公司實現保險業務收入65.26億元,同比增長1.62%;凈利潤4.76億元,遠超2025年全年凈利潤。簽單保費71.15億元,新單首年期交簽單保費10.35億元,十年期及以上新單首年期交簽單保費1051.46萬元,新業務價值1.37億元。
截至一季度末,光大永明人壽總資產1251.21億元,凈資產33.55億元;總資產收益率0.38%,凈資產收益率14.48%,投資收益率0.90%,綜合投資收益率0.59%,近三年平均綜合投資收益率5.31%。
截至一季度末,該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60.99%,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21.98%,分別較上季末下滑約13個、7個百分點。根據監管規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險公司將被列為重點核查對象,公司已逼近監管預警線。
光大永明人壽在償付能力報告中坦承:“股東增資是未來緩解償付能力最有效的手段。”而增資計劃卻一再延期。據悉,早在2025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該公司就透露:目前正在推進股東增資,擬于一季度增資至少18.75億元。”但如今,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增資時間表已推遲至二季度。
袁帥表示,此次增資推遲至二季度的安排,可能與本次股權轉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按照保險公司增資的常規流程,股權結構變動期間通常會暫停增資動作,避免新老股東權益劃分出現糾紛,本次股權轉讓從掛牌到最終完成交割至少需要1-2個月的周期,直接導致原定一季度完成的增資被迫延后。”
人事方面,2025年12月,原總經理張晨松正式獲批出任光大永明人壽董事長。張晨松2013年加入光大永明人壽后,歷任總經理、總精算師等職。目前,光大永明人壽總經理一職處于空缺狀態,由張晨松兼任臨時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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