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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會同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開展了上海市法院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今年,上海高院官微推出“上海法院雙先·凡人小事”特別專題,聚焦獲評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展現他們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日常。
近期,該專欄聚焦上海法院先進個人、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的薛妹法官,講述她把巡回審判、集中鑒定、法律援助等工作串聯起來,逐步打通特殊群體維權“最后一公里”的故事,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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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妹
上海法院先進個人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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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七十多歲的俞老伯站在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惠南人民法庭門口,手里攥著一份皺巴巴的申請書,來回踱了好幾圈,最終,還是走了進去。
為了一紙“監護人”身份,這是他第二次來到人民法庭。
那天,承辦法官薛妹接待了俞老伯:“你別急,慢慢說,遇到了什么問題?”一句詢問,讓俞老伯的心里話一下子涌了出來。
二十多年前,俞老伯的弟弟突發精神疾病,行為能力逐漸受限。父母離世后,照料的擔子落在他一人肩上。然而,因為沒有法定監護人身份,他在醫院、銀行等為弟弟辦事時四處碰壁。
“人家問我,你是他什么人?我說是親哥,可證明不了監護人身份,很多事兒也辦不了。”俞老伯無奈說道。
幾年前,俞老伯曾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弟弟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為監護人,可一聽說司法鑒定費要三千多元,還有上門費、交通費,俞老伯打了退堂鼓。
去年夏天,弟弟病情加重,需要緊急住院,他想了又想,還是帶著申請書,再次來到人民法庭。
聽完來龍去脈,薛妹深受觸動。對于身處困境的當事人來說,有時候被難住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費用和流程。
“你別急,我們一起來想辦法。”薛妹第一時間查閱政策,發現2024年上海曾出臺文件,對法律援助對象的司法鑒定費用實行“免申即享”減免。初步來看,俞老伯符合條件,但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多項證明材料。老人聽得直皺眉:“這些我真搞不來。”
考慮到俞老伯年事已高,薛妹主動扛起責任,逐條梳理所需材料,并主動聯動浦東新區法律援助中心和轄區司法所,協調工作人員核實情況,率先在此類案件中引入法律援助。沒多久,俞老伯就拿到了法律援助告知函,3750元的基礎鑒定費全部予以減免。
“錢”的問題解決了,還要處理“跑”的問題。
由于俞老伯的弟弟行動不便,薛妹協調鑒定機構,把這起案件與鄰村一起同類型案件合并,安排鑒定機構在同一天上門集中鑒定,如此一來,上門費和交通費也省下了。
鑒定那天,薛妹提前聯系鑒定機構到俞先生弟弟所在的醫院布置場地,全程在場,輕聲安撫因第一次參與訴訟而情緒緊張的兄弟倆。一周后,鑒定報告出具:俞老伯的弟弟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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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薛妹又把巡回法庭搬進了社區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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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旁聽席上,坐滿了村居代表、殘聯工作人員和附近的村民。庭審中,薛妹依法將“民事行為能力認定”與“監護人指定”程序合并審理,進一步壓縮周期、提高效率。這次,法槌落下,俞老伯被依法指定為弟弟的監護人,困擾多年的身份難題終于畫上句號。
庭后,薛妹細細叮囑俞老伯監護職責和注意事項,并向居委發放了圖文并茂的訴訟指南,為基層工作人員今后處理類似情況提供指引。“審理一案、教育一片”,成了這場巡回庭審的另一層意義。
在轄區內,俞老伯這樣的情況還有不少:毛阿姨的兒子殘疾證換新后,監護人身份未明確,辦理事務處處受限;李阿姨想申請成為精神分裂癥兒子的監護人,卻被費用勸退……
從這些現實難題出發,薛妹和惠南人民法庭的法官們一起,把巡回審判、集中鑒定、法律援助等工作串聯起來,逐步打通特殊群體維權的“最后一公里”。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典型案例暨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十),( 點擊查看詳情)。
這份肯定的背后,是一份份判決書、一通通協調電話、一趟趟上門奔走。從盛夏到寒冬,惠南人民法庭的法官們正為一個個特殊家庭撐起遮風擋雨的傘,也讓“如我在訴”的承諾,在基層生根發芽。
線索提供丨惠南法庭
稿件來源丨“上海高院”微信公眾號
本文作者丨曹赟嫻
責任編輯丨曹赟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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