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作為人員密集的特殊建設工程,河北省易縣醫療衛生集團中醫醫院以下簡稱(中醫醫院)新院區項目未經住建部門法定消防驗收,便擅自投入使用。面對質疑,當地住建部門回應稱,項目已通過政府組織的有資質三方機構評定,并走了“一事一議”流程。但法律界與消防領域專家明確指出:三方技術評定不等于法定消防驗收,一事一議是變通處置,不能消除違法狀態,更不能作為合法投用的依據 。
一、核心事實:未驗先用,合規憑證缺失
易縣中醫醫院新院區作為當地重點民生工程,屬大型人員密集場所,按《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屬于特殊建設工程,必須經住建部門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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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報接到多位知情人士反映稱,該醫院新院區啟用至今,未取得住建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卻已正式接診、收治患者,大量醫患人員長期在樓內活動,屬于典型的“未驗先用”違法情形 。
據了解,易縣中醫醫院新院區為當地重點民生遷建項目,選址于易縣朝陽東路與迎暉大街交叉口,項目總占地約50畝,總建筑面積46000㎡,總投資3.2億元,規劃建設門診樓、住院樓、醫技樓等核心醫技場所,核定床位499張,旨在打造京南保北中醫診療中心,爭創三級中醫醫院。該項目2016年完成立項儲備,一期門診住院綜合樓2018年12月開工建設,同年8月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21年2月獲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二期醫技、內科住院樓于2019年5月動工,2020年4月一期工程竣工,2022年9月25日舉行了由易縣政府領導、住建部門領導、衛健部門領導、易州鎮領導等參加的搬遷新院揭牌儀式,并正式投入使用,全面對外接診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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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未通過法定驗收卻投用”的質疑,2026年4月28日,本報聯系易縣住建部門相關人員回應:該項目已由縣政府組織有資質的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評定,并通過縣政府“一事一議”會議研究,以此作為合規依據。
二、法律辨析:三方評定、一事一議,均非法定驗收
(一)住建部門法定消防驗收:唯一合法合規路徑
根據《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五十八條,特殊建設工程竣工后,必須向住建部門申請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禁止投入使用,違者可處3萬—30萬元罰款,并責令停止使用 。
- 法定主體:住建部門(消防審驗科),屬行政機關,行使法定行政許可權 。
- 法定文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全國唯一可用于產權登記、營業許可、合法投用的消防合規憑證 。
- 法律后果:此驗收合格,項目消防合規,可合法投用;無此文書,無論何種理由,均屬違法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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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組織三方評定:僅為技術意見,無行政效力
當地所稱“有資質三方機構評定”,本質是政府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的技術評估,并非法定驗收:
- 主體性質:第三方機構是技術服務企業,無行政許可權,僅能出具技術評定報告,不能替代行政機關的法定驗收結論 。
- 文件效力:三方評定報告不是法定驗收文書,僅作技術參考,不能作為合法投用、辦理證照的依據。
- 法律定位:《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明確,第三方機構僅可提供檢測、評估等技術服務,不得行使行政機關的消防驗收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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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事一議”:個案變通,不消除違法狀態
“一事一議”是地方政府針對歷史遺留、手續不全、整改難達標項目的個案處置機制,并非法定程序:
- 適用場景:多為老舊建筑、手續缺失項目,用于解決歷史遺留、允許限制性臨時使用,不改變項目“未驗先用”的違法事實 。
- 文件性質:政府會議紀要、批復,不是住建部門的法定驗收文書,無行政許可效力 。
- 核心局限:不能免除建設單位的消防違法責任,項目仍可被依法處罰、查封;不能用于產權登記、正式營業許可,違法狀態持續存在 。
三、風險直擊:醫院“帶病運行”,隱患危及生命
醫療機構屬人員密集、自救能力弱的特殊場所,易縣中醫醫院新院區“未驗先用”,潛藏極大安全風險:
1.合規風險:違反《消防法》第五十八條,住建部門可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處3萬—3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或被追責 。
2.安全隱患:未通過法定消防驗收,意味著消防設施配置、防火分區、疏散通道、電氣安全等核心指標未獲法定合規確認,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事故。
3.責任懸空:三方評定與一事一議均為變通手段,無明確法律責任主體,若發生安全事故,追責難、賠償難,患者與醫護人員權益無法保障。
四、專家觀點:程序正義不容變通,民生工程更守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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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驗收是法定行政許可,具有強制性、唯一性,任何地方政府的變通措施、第三方技術評定,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不能替代法定程序。”一位長期從事消防法規研究的專家表示,《消防法》明確“未經驗收合格禁止投用”,目的就是守住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底線,防止“帶病運行”。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易縣中醫醫院作為民生工程,更應依法依規建設、驗收、投用,不能以“民生需求”“歷史遺留”為借口,規避法定消防驗收程序。“一事一議”解決的是臨時使用問題,而非合規合法問題,當地住建部門以三方評定、一事一議替代法定驗收,本質是行政程序違法,涉嫌失職瀆職 。
五、追問:監管為何失守?違法狀態何時終結?
易縣中醫醫院新院區“未驗先用”,暴露出當地消防監管的明顯漏洞。
- 項目投用前,住建部門為何未依法制止違法投用行為?
- 政府組織三方評定、一事一議,是否履行了法定報備、公示程序?
- 面對法律明確規定,當地為何選擇變通處置,而非依法補齊驗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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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發稿,易縣相關部門未提供該項目的法定消防驗收合格文書,也未明確何時啟動法定驗收程序、消除違法狀態。本報將持續關注,直至符合法律要求。
結語
民生工程的核心是安全工程,消防無小事,人命大于天。易縣中醫醫院新院區“未驗先用”,以三方評定、一事一議替代法定消防驗收,于法無據、于理不合、于安全有害。期待當地正視問題,立即停止違法投用狀態,依法補齊消防驗收手續,切實保障醫患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也期待相關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法律尊嚴與消防監管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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