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景縣景州鎮八里鋪村老人孫海霞,現年80歲,身份證號碼:133030194608150129,訴求,被同村村霸李延生與原村支書張書元勾結,非法霸占農村責任田土地,長達30年,現在荒蕪耕種,嚴重破壞國家提出的18億紅線不能觸碰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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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劉大虎家土地不能收回的情況調查匯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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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劉大虎母親孫海霞。1996年因去縣城居住,將大花鞋承包地委托地鄰李延生耕種。兩三年以后要收回地,李延生說這地是自家的,不給。孫海霞也還是曾經去找鄉鎮領導,在鄉鎮大院跪了兩天。鄉鎮領導說地是你的,你種就行了。但是,我們種地的時候,李延生一家阻攔我們,李延生的兒媳婦還打我,這個事情派出所人都知道。我家里現在好幾口人都沒地。農民沒地靠啥吃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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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村書記陳延平。首先確定1983年村里分地大花鞋發生糾紛地塊是孫海霞家的。孫海霞一家七口人,分到5.25畝土地。孫海霞什么時候交給李延生代耕,我不知道。1995年響應鄉政府種桑養蠶,我當時是村主任,支書張書元寫證明說大喇叭喊誰交錢誰種地,劉占奎(孫海霞丈夫)沒交錢,自動放棄自己地,村里把地重新交給李延生耕種這事我也不知道。而種植桑樹的地塊在村西南,和大花鞋沒有關系,收回大花鞋孫海霞家的地沒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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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任村支書陳杰。村里的土地多年來沒有變動過。劉大虎家的地因為過去很多年,說不清。2019年孫海霞李延生兩家為耕種糾紛地塊出現爭執,經派出所和村里調解,兩家都不準種,地塊到現在還在放著。對于說以前村委把孫海霞家的地收回,這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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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會計馬洪昌。我那是不在村里,不清楚兩家糾紛到底是什么情況。大花鞋那塊地這么多年國家下發的糧補一直是轉在李延生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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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村主任張洪橋。2001年左右任職。在他任職期間孫李兩家糾紛已經發生,我不清楚原因。我們村里沒有強行收回土地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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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村會計張彥華。1999年村里二輪承包是任會計,陳延平是支書。村里當時準備重新和村民簽訂承包合同,但由于各種糾紛和矛盾無法調和,后來就取消了。還是延續1983年的土地分配。在此期間,我填寫各家協議時,李延生來過我家,可能拿走過只填寫名字、內容空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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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劉寶玲(孫海霞大女兒,55歲。劉大虎的姐姐)。我家1983年分到三塊地,村西大花鞋一塊(5.25畝),馬路南一塊(后來可能村里種桑樹收走),村東一塊,前些年可能村里給了哪個廠子了。我是1993年出嫁,孩子1994年出生,兩三歲時候還在我老公的帶領下,幫忙我娘家在大花鞋地里收玉米。我娘家在種地期間每年都交公糧,記得那是我媽套個小毛驢拉車去糧站。記得二十年前大約是2008年左右,村里給我家開過一次證明,證明大花鞋這塊地是我家的,當時有郭金營、崔榮海、劉文忠、張彥華等村領導的簽名。但第二天這些人就過來把證明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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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原村書記陳延平寫證明如下:1999年我任村書記期間,準備向上級上報土地承包合同,辦理土地證。但后來村民反映的問題和矛盾較多,就取消了此次活動,土地承包合同均未下達。——陳延平 2026年1月30日
綜上所述:
一、1983年村里分給大花鞋孫海霞家七口人5.25畝地按照老支書和其他人的證明,到現在這塊地的歸屬權仍然是孫海霞家的。孫海霞在1996年左右以前,曾經上交過13以上的的公糧。
二、張書元證明1995年種桑養蠶期間劉占奎沒交錢放棄土地,退一步說村里收回土地只能收回種桑樹地塊(按照劉寶玲說法,村西南孫海霞家的一塊旱地已經被收回),而無權收回不在種桑樹范圍內的大花鞋孫海霞家責任田,更無權將地轉包給李延生。
三、李延生出具的土地承包合同是1999年的,當時村里都沒有和村民簽訂合同,并據張彥華說法,李延生已經在作假。據說李延生還以此辦理了土地證,這已經觸犯國家法律。更不用說土地是他承包的了
四、土地荒廢七年之久,這更是國家不允許的,希望村委、鎮政府能夠盡快將大花鞋兩家糾紛的責任田歸屬權收回到孫海霞手里,讓荒蕪許久的土地重新煥發生機。
關于景縣景州鎮八里鋪村李延生非法侵占孫海霞責任田的惡劣事件,依據有關規定,我們將向上一級紀檢委部門反映。
來源:法制監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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