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講一個舊清朝上海租界的故事(下)。
官兒道:“敝國法律上并沒有這一條專條,兄弟因為他得罪了密司,所以特為重辦的;如果密司嫌辦得輕,兄弟便再加重也使得,只請密司吩咐。”
外國人道:“我不是嫌辦得輕,倒是嫌太重了。”
那官兒聽了,以為他是反話,連忙說道:“是,是。兄弟本來辦得的太輕了,因為那天密司沒有親到,兄弟暫時判了枷號一個月;既是密司說了,兄弟明天改判枷三個月,期滿責一千板罷。”
那外國人惱了道:“豈有此理!我因為他不小心放走那只牛,糟蹋我兩棵花,送到你案下,原不過請你申斥他兩句,警戒他下次小心一點,大不了罰他幾角洋錢就了不得了。他總是個耕田安分的人,誰料你為了這點小事,把他這般凌辱起來,所以我來請你趕緊把他放了。”
那官兒聽了,方才知道這一下馬屁拍在馬腿上去了,連忙說道:“是,是,是。既是密司大人大量,兄弟明天便把他放了就是。”
外國人道:“說過放,就把他放了,為甚么還要等到明天,再押他一夜呢?”那官兒又連忙說道:“是,是,是。兄弟就叫放他。”外國人聽說,方才一路干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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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官兒便傳話出去,叫把鄉下人放了。又恐怕那外國人不知道他馬上釋放的,于是格外討好,叫一名差役,押著那鄉下人到那外國人家里去叩謝。
面子上是這等說,他的意思是要外國人知道,他惟命是聽,如奉圣旨一般。
誰知那外國人見了鄉下人,還把那官兒大罵一頓,說他豈有此理,又叫鄉下人去告他。
鄉下人嚇得吐出了舌頭道:“他是個老爺,我們怎么敢告他?”外國人道:“若照我們西例(西方條例),他辦冤枉了你,你可以去上控的;并且你是個清白良民,他把那辦地痞流氓的刑法來辦你,便是損了你的名譽,還可以叫他賠錢呢。”
鄉下人道:“阿彌陀佛!老爺都好告的么?”那外國人見他著實可憐,倒不忍心起來,給了他兩塊洋錢,叫他回家去了(全文完畢)。
——摘自清代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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