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去景區游玩,見竹林有春筍就偷偷進去挖,不小心鼻子被竹筍戳穿,花了2萬多元醫藥費。他覺得景區沒盡到安保義務,就把景區告了索賠3.6萬。法院會怎么判呢?
重慶綦江男子劉先生有一天帶著家人去一個生態景區游玩,每個人花了25元門票。
他們在景區內硬底化路上停停走走,開心賞玩。
一段時間后,劉先生突然尿急,四處張望又沒發現廁所,就跑去附近樹林里解決。
他看見不遠處有一片茂密的竹林,下面的竹筍看起來又大又多,旁邊立著個“禁止采挖竹筍”的警示牌,沒見管理人員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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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貓著腰偷偷溜進了竹林,掰開一頭竹筍一瞧,長得又肥又嫩,就想著挖些竹筍回家吃。
為了給家人一個驚喜,他沒有叫來家人,就自己一個人挖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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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劉先生就掰挖了很多,衣服上能裝的地方都裝上了,還騰出雙手抱了一懷,然后心滿意足地離開竹林。
劉先生心情愉悅,不由加快了腳步,沒想到快到步道時,突然被冒出來的筍尖絆了一個趔趄摔倒了。
由于雙手抱著竹筍,突然摔倒也來不及反應,硬生生栽下臉部著地,一根尖銳的竹筍尖正好插進了他的鼻孔,頓時鮮血直流、痛苦哀嚎!
周圍游客聽見動靜,趕緊過來幫忙扶持。劉先生家人和景區工作人員也聞訊趕來,看著滿臉是血的劉先生,大家都很是慌張,緊忙叫了救護車,送醫院治療。
到醫院一檢查,情況還挺嚴重:鼻腔貫通傷,鼻中隔骨折,鼻竇也骨折了,鼻黏膜撕得亂七八糟,醫藥費花了26280多塊,住了9天院,才總算把鼻子給修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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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出院后看著賬單,非常心疼,心想這是在景區里受的傷,景區就得負責!
景區覺得太奇葩,他們已經貼了警示牌、明令禁止挖筍,劉先生自己不顧警示偷挖竹筍造成意外受傷,怎么還敢索賠?因此一口就回絕了。
劉先生于是一紙訴狀把景區告上了法院,以景區未盡安全保障為由起訴索賠36000多元:景區沒有做好清掃工作,導致竹林內落葉堆積無法看清竹筍才被絆倒;而且竹筍露頭后,景區應當意識到竹筍的尖尖十分危險,應當做好防護措施,把那片竹林圍起來!“你們為什么不把竹林攔起來?”而景區既沒有打掃落葉也沒有設置圍欄,存在安全隱患,因此必須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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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負責人收到起訴狀時簡直哭笑不得:“我們竹林周邊立了七八塊‘禁止入內挖筍’的警示牌,你偏要翻欄桿進去,這也能怪我們?”
他們認為,竹林是觀賞用的,而且竹林內早就放置了“禁止采挖野菜、竹筍、樹根”的告示牌。劉先生擅自進入竹林采挖竹筍,已經違反了景區的規定,更何況景區也沒辦法對每一根竹筍都安裝護欄。
景區還拿出了監控視頻和現場照片:不僅有明顯警示標識,還有專人巡邏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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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判決大快人心:駁回劉先生全部訴訟請求,160元案件受理費也由他自己承擔!法院明確指出,景區已盡到合理安全義務,男子受傷完全是自身漠視規則、貪圖小便宜導致,和景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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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決簡直太解氣了!如今總有人覺得“景區就得無限擔責”,自己違規闖禍,轉頭就甩鍋索賠,把公共區域當成“免責保險箱”。25元門票,卻想挖走價值遠超門票的竹筍,貪念作祟無視規則,最終自食惡果,這代價一點不冤。成年人的世界,貪心和任性的代價,終究只能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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