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布爾——塔利班公布了新的法律,實際上將針對婦女和兒童的家庭暴力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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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最高領導人毛拉·希巴圖拉·阿洪扎達于2026年1月簽署法令,推出一部新的刑法典。這部法典分為三編、十章、119條,不僅將暴力行為合法化,還把社會不平等寫入法律,并引入懲罰性措施。外界普遍譴責,這意味著奴役制度的回潮。
一名身在阿富汗的女權活動人士米特拉說:“這些法律是對女性的又一次打擊,公然侵犯人權。”
這些法律經由多個組織和媒體披露后,令許多人,尤其是女性,感到震驚。但她們無法采取行動,甚至不敢發聲。按照新法典,反對塔利班統治或發表負面言論都被視為犯罪,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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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塔利班刑法典第32條,丈夫有權對妻子和孩子進行身體懲戒。只要沒有造成骨折、沒有明顯出血,男性的行為就不被視為犯罪,也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即便法庭認定針對女性的暴力造成了明顯傷痕或骨折,施暴男性最多也只會被判處15天監禁。這部塔利班法律實際上使家庭暴力合法化,也堵死了女性尋求司法救濟的渠道。
根據塔利班刑法典第34條,如果女性在未經丈夫允許的情況下反復回娘家或探望親屬,且不返回丈夫家中,這一行為將被視為該女性及其家人的犯罪行為,最高可判處3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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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還規定,如果妻子不服從,丈夫有權對其實施暴力毆打。這項塔利班法令迫使女性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必須留在家中,即便面臨威脅和家庭暴力也不能離開。女性再也無法回到自己的原生家庭尋求保護或庇護。
塔利班統治實際上把阿富汗社會劃分為四個等級,對犯罪的懲罰并不取決于犯罪性質,而取決于行為人的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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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于最上層的是宗教學者,他們通常不會受到刑事處罰,而只是得到勸誡和警告。其次是精英階層,包括統治集團中的人、村中長老和富商等。以監禁為例,他們適用的處罰標準更輕,通常能夠避免入獄。
中間階層面臨的懲罰更重。處于最底層的是下層群體,他們可能遭受公開鞭打和嚴厲刑期。
新法律還使用了一個與“自由人”相對、專指“奴隸”的術語。阿富汗早在1923年就已正式廢除奴隸制。但在這部新法典下,把人當作奴隸對待再次成為一種被默認的做法。比如,主人在法律上有權懲戒下屬,丈夫有權懲戒妻子。這實際上瓦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米特拉說,這些塔利班法律明顯是在攻擊女性,侵犯了她們的一切人權。通過執行這些規則,塔利班把女性禁錮在家中的四面墻內,迫使她們默默忍受各種虐待。
她說:“塔利班在第32條和第34條中的表述,讓人不寒而栗。塔利班只把女性視作性對象。這些法律讓一切針對女性的暴力都獲得了合法性,而她們甚至不能尋求公正,也不能回到父親或兄弟家中避難。從實際效果看,這等于在家庭暴力的重壓之下,正式把女性關進了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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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巴達赫尚省拉格地區居民瑪麗亞姆所說,一旦當地毛拉在清真寺宣布塔利班法律,這些規定就會立刻在各區和村莊執行,所有案件都按這些規則裁決。
她說:“我們村里大多數人都不識字。即便有人受過教育,或者知道女性權利,也因為害怕而不敢說話。哪怕只說一句,當地人就會轉而反對他們,麻煩也會隨之而來。女性只能接受丈夫說的一切,因為她們別無選擇。”
自塔利班重新控制阿富汗以來,他們不斷頒布并執行各種法令和法律,持續侵犯人權,把女性禁錮在家中的四面墻內。而這一次,他們更進一步,直接賦予一切針對女性的暴力以法律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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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特拉呼吁所有人權組織和國際社會共同反對塔利班的做法,不要任由他們把女性拖回早期世紀那種奴役制度。她警告說,如果世界不與阿富汗女性站在一起,她們將被一步步推向毀滅,并面臨嚴重的人道主義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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