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日,多家權威媒體確認:山西猥褻案件當事人、法官呂云鎖已被免職。公安機關正對呂云鎖進行刑事偵查。
從行政立案升級為刑事偵查,表明警方已初步認定涉嫌《刑法》第237條“強制猥褻罪”。
該罪基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作為一個法官,知法犯法,利用手中職權對受害人下手,讓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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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將受害人騙至辦公室,以“查看證據材料”為由,拿過其手機,實際是查看手機是否在錄音錄像,確認安全后,才露出真面目。
如此熟練老到的手法,以及錄音里的虎狼之詞,誰相信這是第一次?
如果不是受害者機智,打開了智能手表錄音功能,根本不可能有證據掀翻這個地頭蛇。
更奇怪的,受害人舉報還附了錄音證據,后續兩次補充舉報,均未獲回應,涉事法官仍正常履職。
直到2026年4月10日立案,距離案發,已過去接近8個月!這么長時間,該法院的紀檢部門在做什么?
直到輿論嘩然,當地才似乎幡然猛醒,神速出手,悲乎嘆乎!
不管怎樣,齷齪言行盡人皆知,這個管不住下半身的法官算是社死了。
值得追問的是:類似的事件絕跡了嗎?其他行業的違法亂紀事件,紀檢委發揮作用了嗎?
最近曝出的湖南某醫院院長兒子涉嫌“吃空餉”事件,也是“九曲回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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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陳女士已多次向醫院舉報,醫院紀委曾于2025年4月給出調查結論,認定是2萬元并已退款。
輿情發酵后,湖南中醫藥大學紀委下場調查,認定重復發放了8.4萬元。
校方和醫院紀委的調查,為何存在4倍的出入?
醫院紀委去調查醫院院長的兒子,調查結果經得起輿論審視嗎?
值得關注的是,同一位舉報者此前曾實名舉報涉事醫院某主任葉某萍,稱其“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侵占公有資金”,還有葉某萍安插體育專業的外甥余某某在未畢業時即進入醫院工作,后調至醫院工會。
2025年4月11日,醫院紀委宣布啟動對葉某萍有關問題的調查并對其停職。
然而,截至2026年4月28日,院方仍未對外通報葉某萍是否存在“違紀違法”的相關情況。
院內自查自糾機制已失靈失效,但湖南中醫藥大學仍僅“要求醫院進一步規范內部管理,堵住管理漏洞”,“自己查自己”豈能服眾?
實際上,作為同一系統又是上級單位,湖南中醫藥大學的調查是否公平公正?
朱某就讀湖南中醫藥大學,畢業后就進入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工作,其人生軌跡都在其父親的影響范圍內,有沒有“運作”和見不得光的地方?
這個院長之子,又讓人想到了深陷抄襲漩渦的賈淺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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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賈淺淺獲得第二屆陜西青年文學獎詩歌大獎,該獎項主辦單位之一是《延河》雜志社,而彼時雜志主編正是賈平凹。
賈淺淺本科、博士就讀于西北大學,畢業后任教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18年回西北大學工作。
而賈平凹既是西北大學校友,也曾擔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文學院院長。
現在讓西北大學去查自己的老師、知名校友之女,公眾的焦慮自然難消,結果也是難產——已經20多天了!
再聯想到協和董小姐事件、重慶大學劉副院長之女,還有天價耳環的黃小姐,公眾的不安可想而知。
從山西法官到湖南院長之子,再到賈淺淺,看似互不相關的新聞,正被串聯在同一條隱秘的邏輯繩索上。
掌權者“自己查自己”,權力就不再是服務公眾的工具,而成了保護自己人的盾牌。
每一次“低調處理”,都可能構成對公平的公開羞辱。
這些事件穿透不同領域的壁壘,最終交集于同一個命題:誰來監督監督者?
自己查自己,查出的永遠是“誤會”和“個別現象”;
上級查下級,因人情關系和利益網絡,難以做到次次客觀公正。
法院不能只審別人,醫院不能只治別人,大學不能只教育別人。
提級調查該啟動了吧,“好戲”也許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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