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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在超市貨架前站了足足十分鐘。
他手里捏著一袋"今麥郎手打掛面",反復端詳。包裝上"手打"兩個字印得比"今麥郎"還大,透著一股子手工匠人的質樸勁兒。
老張想起老家村口那個老師傅,凌晨三點起來和面,一根根抻出來的面條筋道彈牙。
他二話不說,把面扔進了購物車。
回家煮面的時候,老伴兒湊過來看了看包裝,嘀咕了一句:"這面餅壓得這么齊整,哪像手打的?"
老張沒當回事。
直到三個月后,一條新聞炸開了鍋。
今麥郎董事長范現國親自錄了段視頻,宣布即日起停產"手打"系列掛面。
視頻里這位六十多歲的企業家語氣懇切,說是"為了避免給大家帶來產品表述上的困擾",還補了一句"產品也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
老張盯著手機屏幕愣了半天,忽然覺得自己像個傻子。
他翻出面袋子的包裝,仔仔細細看了三遍,終于在角落里找到一行小字:"手打"系注冊商標。
也就是說,這袋面從和面到壓片到切割,全程都是機器流水線作業,跟"手"沒有半毛錢關系。
"手打"兩個字,純粹是個商標名。
老張把面袋子揉成一團,扔進了垃圾桶。
這不是老張一個人的故事。
在過去二十年里,數以億計的消費者,在超市的貨架前、在電商平臺的詳情頁里、在直播間的吆喝聲中,被類似的"文字游戲"耍得團團轉。
誰允許注冊的心機商標?
不知道。
2025年6月的一個傍晚,白象"多半袋面"沖上了熱搜。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
有消費者買了白象的"多半袋面",拆開一看,面餅分量跟普通袋裝面差不了多少。
仔細一看包裝才發現,"多半"兩個字右上角有個小小的?標。
它是商標,不是形容詞。
也就是說,"多半袋面"的意思是"多半"牌袋裝面,而不是"比多半袋還多"的面。
白象反應很快,當晚就發了聲明,解釋"多半"是根據面餅分量區分該類產品與常規產品的系列名,承諾盡快調整包裝、避免誤解。
但網友不買賬,評論區里罵聲一片:"白象也開始玩文字游戲了""好感度直線下降"。
緊接著,今麥郎的"1桶半"也被扒了出來。
有細心的消費者算了筆賬:
標稱"1桶半"的面餅凈重110克,而參照基準"彈面小桶"是85克,按1.5倍計算應該是127.5克,實際增量只有25克。
更諷刺的是,在今麥郎多個平臺的官方旗艦店里,根本搜不到那款作為參照的"彈面小桶"產品。
再往前翻,千禾味業的"千禾0"醬油事件鬧得更大。
消費者一直以為瓶身上碩大的"0"代表"零添加",結果客服冷冰冰地回復:"千禾0是注冊商標,用于旗下中高端產品。"
至于是否等同于"零添加",客服建議"查看配料表判斷"。
后來這款醬油被檢出微量鎘,雖然未超出國家標準,但"零添加"的神話徹底破滅。
2025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一紙裁定,宣告"千禾0+"商標無效。
還有"壹號土豬"。
很多人以為是質量排名第一的優秀土豬。
真相是"壹號土"三個字才是商標,跟"土豬"沒有任何必然聯系。
類似的操作還有"德子土"雞。
演員趙亮帶貨的"德子土雞",實際上"德子土"是商標,雞是不是土雞,全憑商家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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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器領域更離譜。
某品牌宣傳"120W超級閃充",實測功率只有22.5W。
消費者質問,商家理直氣壯:"120W是型號,不是功率。"
這種把戲玩得多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直接出手,將"120W"相關商標申請一律駁回。
這些商標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叫作"心機商標"。
它們像變色龍一樣,把自己偽裝成產品描述、品質承諾、工藝說明,讓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被"套路"。
2026年4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一場新聞發布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芮文彪坐在發布臺前,語氣平靜卻擲地有聲:"針對'心機商標'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采取有力措施進行專項整治。"
他透露了一組驚人的數字:
自2023年以來,已累計駁回此類"心機商標"申請達127.3萬件;
去年以來,以"零容忍"態度處置以虛假描述方式欺騙誤導公眾的注冊商標,已累計對3351件此類商標依職權宣告無效。
這3351件商標,就是一場遲來的清算。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在官網上持續更新著無效商標名單。
截至2026年4月底,名單上已經羅列了1127個商標,像一份"恥辱榜",把這些年商家的"小聰明"一一曝光:
千禾0+、千禾零加、白象多半袋、120W、德子土、壹號土豬、皇氏水牛、MR.BUFFALO、美的省電王、陳克明手搟、東鵬0糖……
每一個名字背后,都是一段被欺騙的消費記憶。
芮文彪還透露了一個重要信號:
正在修訂中的《商標法》將新增針對"誤導性使用注冊商標"的法律條款。
這意味著,未來再有商家打著商標的幌子欺騙消費者,將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
這場清算來得并不容易。
早在2013年,就有律師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農夫山泉"商標,理由是該公司使用江、河、湖泊水源作為原材料,并非其宣稱的"山泉",涉嫌誤導公眾。
當時商標委受理了申請,但最終沒有下文。
2016年,今麥郎的"手打"商標曾被商評委裁定具有欺騙性、應予撤銷,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逆轉,以"經長期廣泛使用已形成固定指向"為由,維持了該商標的效力。
這個判決在當時引發了巨大爭議。
一個騙人的商標,因為騙得夠久、騙得夠大,就能合法化?
好在,時代變了。
2020年,今麥郎的"1袋半"商標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無效,2022年一審、二審均維持原判。
法院明確指出,"1袋半"無法發揮商標的核心識別作用,反而容易使公眾對商品分量產生誤認。這條紅線,終于劃清楚了。
不過在這場清算中,有一個名字始終沒有被提及,卻又無處不在,那就是農夫山泉。
1996年,一家名叫"浙江千島湖養生堂飲用水有限公司"的企業成立了。
兩年后,它推出了"農夫山泉"品牌。
這個名字起得極妙:
"農夫"讓人聯想到淳樸、天然、無污染;"山泉"二字更是直擊人心。
誰不想喝一口山澗里清冽甘甜的泉水?
問題是,農夫山泉的水,真的是"山泉"嗎?
根據公開資料,農夫山泉的七大水源地中,有湖泊(千島湖、萬綠湖),有河流(丹江口),有冰川雪水(瑪納斯),也有山地涌泉(長白山、太白山、峨眉山)。
換句話說,它的水源五花八門,"山泉"只是其中一部分,甚至不是主要部分。
但在消費者的認知里,"農夫山泉"四個字就等于"山泉水"。
這是品牌二十多年來最成功的"洗腦"成果。
2013年,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甘清洪正式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撤銷申請書,直指"農夫山泉"商標涉嫌誤導公眾。
他的理由很充分:
"山泉"是一類水的通用名稱,農夫山泉公司使用大量江、河、湖泊水源作為原材料,并非其宣稱的山泉,對公眾有很大的誤導性,直接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
"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委受理了申請,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農夫山泉的發言人當時回應說"暫不知悉此事",一副云淡風輕的樣子。
確實,他們沒什么好慌的。
那時候農夫山泉已經是中國瓶裝水的老大,年營收過百億,"農夫山泉有點甜"的廣告語深入人心。
一個律師的撤銷申請,就像一顆小石子扔進大海,連漣漪都泛不起來。
但這件事留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如果"農夫山泉"可以因為"做大了"就免于被追究,那么"千禾0"是不是也可以?
如果"山泉"這種通用名稱可以注冊為商標并受到保護,那么"土豬""土雞""手打""零添加"為什么不可以?
農夫山泉的"成功",本質上是為后來者打開了一扇方便之門。
只要你的謊言足夠大、傳播足夠廣、市場足夠強,法律就會對你網開一面。
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有一種論調很有意思:
農夫山泉都上市了,年營收幾百億,成了中國首富鐘睒睒的搖錢樹,你現在說它的商標有問題,是不是太晚了?是不是在"摘桃子"?
這種邏輯荒謬至極。
商標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是保護消費者不被欺騙,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如果一個商標從誕生之日起就帶有欺騙性,那么它存在的時間越長、規模越大,對消費者的傷害就越深、對市場秩序的破壞就越嚴重。
怎么能因為"做大了"就既往不咎?
這等于在說:騙子只要騙得夠多、夠久,就能自動洗白成企業家。
更深層的問題是:當年是誰批準了"農夫山泉"這個商標的注冊?
商標審查不是兒戲。
審查員拿到"農夫山泉"這四個字,難道看不出"山泉"是水的通用名稱?
難道不知道這家公司的水源并不全是山泉?
如果審查員看出來了卻批準了,那是失職;如果沒看出來,那是無能。
無論哪種情況,都應該被追責。
有人說,那時候商標審查標準不嚴,不能苛責前人。但標準不嚴不代表沒有標準。
《商標法》1993年就頒布了,"帶有欺騙性"的條款一直白紙黑字寫在那里。
不是標準的問題,是執行的問題,是態度的問題,是有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問題。
還有人說,農夫山泉后來通過長期使用,已經讓"農夫山泉"這個品牌獲得了"第二含義"。
消費者看到"農夫山泉"想到的是這家公司而不是"山泉水",所以不應該撤銷。
這套說辭在2016年北京高院維持今麥郎"手打"商標的判決里出現過,當時就被罵得體無完膚。
一個靠欺騙起家的商標,因為騙得夠久就獲得了"合法性",這是對法律的嘲諷,更是對消費者的侮辱。
農夫山泉的案例如果得不到糾正,"心機商標"就永遠打不干凈。
商家會理直氣壯地說:農夫山泉那么干都沒事,我憑什么不行?
千禾、白象、今麥郎,不過是"農夫山泉模式"的模仿者罷了。
要根治這個病,就得從根上挖——而根,就是農夫山泉。
有人說,消費者自己不長眼睛嗎?包裝上都寫了"?"標,你自己不看怪誰?
這種指責是站不住腳的。
商標制度的設計初衷,是為了讓消費者更容易識別商品來源,降低交易成本。它不應該成為一種"合法詐騙"的工具。
當商家把"0添加""手打""多半""土豬"這些詞印得比品牌名還大,而小小的?標藏在角落里,這不是在幫助消費者識別,這是在故意混淆。
普通消費者走進超市,沒有義務帶著放大鏡逐字逐句分析包裝上的每一個符號。
他們基于日常語言習慣做出判斷。
"手打"就是手工制作,"0添加"就是沒有添加劑,"多半"就是分量更多,"土豬"就是散養的黑豬。
這種判斷是合理的、正當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不是被商家的"文字游戲"戲弄。
2018年,消費者徐綱購買"今麥郎、華龍系列手打面"產品,后以所購面系普通機制掛面而非手工制作掛面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最終,法院判令商家"退一賠十",賠償消費者1.1萬余元。
這個判決說明,司法系統認可消費者的合理信賴利益,不認可商家的欺詐行為。
但個案的勝訴改變不了系統性問題。
只要"心機商標"的注冊門檻還在,只要"做大就能免責"的邏輯還在,商家就會前赴后繼地玩這個游戲。
今天打掉"千禾0",明天就會有"千禾零";今天禁了"120W",明天就會有"120瓦特"。
這是一場永遠打不完的"地鼠游戲",除非從源頭上堵住漏洞。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項整治,是一個好的開始。3351件商標被宣告無效,127.3萬件申請被駁回,這些數字背后是監管態度的轉變。
但還不夠。
首先,對已注冊的"心機商標",不能僅限于"宣告無效",還應該追究注冊時的責任。
是誰批準的?
依據是什么?
有沒有利益輸送?
這些問題必須查清楚。
否則,今天宣告無效,明天換個馬甲重新注冊,治標不治本。
其次,對使用"心機商標"的企業,應該有更嚴厲的處罰。
光是商標無效,企業損失的不過是一個注冊號,換個名字照樣賣。
應該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廣告法》,對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的行為處以高額罰款,讓商家感到"肉痛"。
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應該列入失信名單,限制其市場準入。
再次,商標代理機構必須被嚴管。
廣東商標協會的數據顯示,廣東備案商標代理機構數量占全國超20%。
很多"心機商標"的創意,最初就來自這些代理機構。
他們明知某個商標具有欺騙性,仍然幫助企業設計、申請、包裝,充當"幫兇"。
對這類機構,應該吊銷資質、行業禁入,絕不姑息。
最后,回到農夫山泉。
這家企業2020年在香港上市,市值一度超過7000億港元,創始人鐘睒睒多次登頂中國首富榜。
但"首富"的光環,不能掩蓋"山泉"二字的欺騙性。
國家知識產權局既然能對"千禾0""白象多半袋""德子土"下手,就沒有理由對"農夫山泉"網開一面。
撤銷"農夫山泉"商標,不是針對某一家企業,而是向整個市場傳遞一個信號:
在中國,沒有"大而不能倒"的商標,沒有"騙久成真"的特權。法律的尺子,對誰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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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手打面"事件后,老張養成了一個新習慣:
買東西先看配料表,再看小字說明,最后才看大字宣傳。
他自嘲這叫"防騙三件套"。
但老張也知道,這不是長久之計。
消費者不可能人人都是福爾摩斯,不可能每次購物都先做半小時功課。市場的信任,終究要靠制度和監管來維護。
2026年春天,老張在超市又看到了農夫山泉。
紅色的包裝,綠色的山峰,"山泉"兩個字依然醒目。他拿起瓶子看了看,又放下了。
"等哪天你們把'山泉'倆字去了,或者真改成山泉水了,我再買。"老張自言自語。
法律或許會遲到,但不該缺席。
3351個"心機商標"的倒下,只是一個開始。
在這場清剿"文字騙子"的戰役里,最大的那條魚,還在水里游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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