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頒布第60號部令——《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明確自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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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定的出臺,標志著長期存在的地方性、碎片化管理格局被徹底打破,首次建立起覆蓋房建與市政工程全領域的統一技術標準和準入體系,各地不得擅自增設門檻或降低要求,所有施工主體必須嚴格遵循同一套剛性規范。
不少一線工人初聞“新規”二字便心生顧慮,誤以為又將掀起新一輪清退潮。實則恰恰相反,本次制度設計的核心邏輯,是將超齡勞動者從業行為從模糊地帶納入法治軌道,既為經驗豐富的老技工開辟可持續的合法就業路徑,也進一步壓實企業在用工管理、健康保障、風險防控等方面的主體責任。
過往管理模式較為粗放,舊有政策普遍采用“硬性封頂”方式: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特種作業操作資格即自動失效,無復核、無過渡、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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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層面更顯割裂,部分地區實行“零容忍”,哪怕超齡一日亦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另有一些區域雖默許超齡上崗,卻在事故發生后推諉責任,導致勞動者維權舉證難、追責難、補償難。
由此催生出一種荒誕現實:同一位62歲的鋼筋班組長,在A市因年齡超標被拒之門外,轉赴B市卻可持舊證正常作業;一旦發生高處墜落或機械傷害,責任鏈條斷裂、監管主體缺位,最終承受代價的仍是處于最末端的務工人員。
新規摒棄“一棍子打死”的粗放思維,轉向精細化分層管控。年齡界限依然存在,但劃分更為科學、執行更具操作性:男性60至65周歲、女性55至60周歲,屬于經評估后允許合規從業的法定區間,只要滿足全部前置條件,即可依法繼續承擔施工作業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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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則被劃入絕對禁入范圍,嚴禁以任何形式進入施工區域,此條紅線不可逾越、不容協商。處于可從業區間者若想持續上崗,須同步通過四項強制性審核,任一環節未達標,均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相關工作。
第一道關口是健康體檢。不再接受社區衛生站或民營門診出具的簡易證明,必須前往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完成專項檢查,重點評估心肺儲備能力、靜息血壓水平,并系統篩查眩暈癥、癲癇、嚴重心律失常等直接影響高空、重載、突發響應類作業安全的醫學禁忌癥。
體檢報告須每年更新一次,逾期未檢或關鍵指標不達標者,其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屆滿后不予延續。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嚴禁以任何名義從勞動者工資中列支或抵扣。
第二道關口是資質認證與電子化管理。新規全面啟用全國聯網的電子版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支持移動端實時調取、掃碼核驗,實現跨省互認、全域通用。證書有效期由原先兩年延長至三年,復審周期相應優化,但絕不意味著監管松動——始終堅持“人證一致、崗證匹配”原則,持架子工證者僅限從事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嚴禁證件出借、冒名頂替及無證操作,一經查實立即注銷資格并依法追責。
第三道關口是崗位適配性約束,這也是對超齡從業者影響最為直接的制度安排。其可從事崗位嚴格限定于低風險輔助類工種,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出入口值守、建材倉儲看護、施工場地日常清潔維護、小型手動工具分類整理等非技術主導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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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機駕駛、懸空吊裝指揮、深基坑支護安裝、密閉空間焊接等高危作業類型,無論從業資歷多深厚、實操技能多嫻熟,均被明令禁止參與,不存在特批、豁免或彈性執行空間。
第四道關口是勞動權益保障閉環。用人單位必須為超齡務工人員單獨投保工傷保險,或足額購買商業意外傷害保險(保額不低于省級統籌標準),同時簽訂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勞務協議,清晰載明具體工作內容、薪酬結算方式與周期、安全防護義務、應急處置流程等核心條款,口頭約定不具備證據效力,發生爭議時無法作為維權依據。
新規還嵌入兩條具有強約束力的過程性條款,直擊行業長期痛點:其一是防疲勞作業機制,明確規定單次連續作業時長不得超過4小時,之后必須安排不少于60分鐘的強制休息時間。此項以往多作為倡導性建議,此次已上升為部令級強制規范,違規將面臨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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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薪酬支付標準化,要求工資按月足額發放至勞動者本人名下銀行賬戶,并逐月向全體從業人員公示薪資構成明細,通過剛性制度設計壓縮拖欠、克扣、拆分發放等違規操作的生存空間。
有人提出質疑:建筑施工本就高危,為何不干脆禁止60歲以上人員進場?看似簡化管理,實則可能引發更大系統性風險。
國家統計局《2024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數據顯示,我國農民工平均年齡已達43.2歲,50歲以上群體占比攀升至31.6%,兩項指標均創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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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業老齡化程度更為突出。以揚州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為例,登記在冊的10.2萬名從業人員中,50歲以上者達5.9萬人,占比高達57.8%。與此同時,青年勞動力持續外流,項目現場招工難、留人難問題日益嚴峻,若采取簡單化“一刀切”,大量在建工程或將面臨人力斷檔、工期延誤甚至停工待料的現實困境。
更深層的現實制約在于養老支撐能力薄弱。多數60歲以上務工人員參加的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均養老金僅為217元,難以覆蓋基本生活開支,更無力應對突發疾病或慢性病治療支出。
新興就業形態如即時配送對智能終端操作能力要求較高,傳統制造業則普遍存在年齡歧視傾向,相較之下,建筑工地憑借對體力耐力而非數字技能的側重,反而成為這部分群體維系生計、發揮余熱的重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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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徹底關閉合規通道,他們并不會選擇居家休養,而是被迫轉入無備案、無監管、無保障的臨時性散工市場,作業環境更加簡陋、防護措施幾近于無、事故善后完全依賴私人協商,權益受損概率反而大幅上升。
因此,本輪制度重構秉持務實導向,在60—65歲(男)、55—60歲(女)區間內開放有限度、有邊界的從業許可,同時將體檢準入、崗位限制、保險覆蓋、合同備案等關鍵要素全部法定化、標準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壓縮自由裁量與推諉扯皮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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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放任超齡務工在灰色地帶野蠻生長,不如推動其在陽光規則下有序運行——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容打折,勞動者應享的正當權益不容剝奪,每一份履職都有據可查,每一次維權都有章可循。
工傷保障曾是長期懸而未決的堵點。依據原有政策框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通常不再受理參保申請,企業一旦遭遇傷亡事故,往往需獨自承擔巨額賠償,因而普遍存在規避心理。
近兩年多地已率先破題:安徽、上海、海南、湖北等地陸續出臺專項文件,將超齡勞動者納入工傷保險覆蓋范疇。其中上海市推進力度最大,已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超齡勞動者工傷保險單險種強制參保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亦于2025年7月發布《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首次在國家層面系統界定超齡勞動者的身份屬性、權利邊界與責任歸屬。此類地方探索與住建部第60號令形成政策合力,共同織密制度防護網,使超齡就業治理體系趨于完整、協同、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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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節點高度緊湊:建議相關人員務必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指定醫院體檢,5月25日前完成實名制信息采集與系統錄入,用人單位須在5月31日前全面落實保險投保與勞務協議簽署,確保6月1日零時起所有環節均符合新規要求。
各位老師傅務必妥善保管四類核心憑證:年度體檢合格報告、加蓋公章的正式勞務合同、每日考勤簽到記錄、銀行流水形式的工資到賬憑證。這些材料在未來可能出現的勞資糾紛、工傷認定、待遇申領等場景中,將成為最具說服力的原始證據鏈。
表面看,新規則增加了流程節點、細化了限制條件,但其所換取的價值極為堅實:超齡從業者不再需要隱蔽入場、規避檢查;工資發放過程全程留痕、透明可溯;保險責任主體明確、理賠路徑清晰;事故發生后維權有據、處置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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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仍愿憑手藝吃飯、靠勞動尊嚴生活的老技工而言,這不僅是一份全國通行的從業通行證,更是一張擺脫地域差異、繞過人為干預、直通公平保障的制度入場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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