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5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接到110報警稱,在轄區的西營門趙莊子村的出租屋內發生了一起命案。
接到報案后,西青分局刑偵一大隊刑警立即趕赴現場。
據出租屋的房東說,他家有幾間廂房出租,近來發現其中一間出租屋內不斷發出陣陣異味,承租這間房的外地人也好像幾天沒有回來過。隨著天氣漸熱,異味也越來越大。房東隱約感到有些不對勁兒,便將房門撬開,只見屋內物品凌亂,僅有的一張單人床下用磚頭壘了起來,沒有碼滿的地方可以看到里面有床被子裹著東西,捅了捅被子,里面軟乎乎的。房東心中有種不祥之兆,立即報了案。
民警趕到后,打開棉被,發現棉被內包裹著一具女尸。由于天氣炎熱,尸體已經“發”了起來,面部難以辨認。經法醫勘查鑒定,該女子是因鈍器打擊頭部致死,死亡時間約在5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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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房東講,當初是個外地人以女子“劉香”的身份證租的這間房子,所以房東開始以為死亡的女子就是“劉香”。但是,一同在這里租住的其他房客說,在這間出租屋內住著的是個30來歲的男子。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警方立即撥打“劉香”留下的電話號碼進行聯系,發現接聽電話的就是“劉香”本人,她現正在塘沽一家單位打工。據她講,租住在這里的人是誰她并不清楚,她的身份證曾借給過別人購買手機等使用。
警方認真勘查現場,提取了一些相關的痕跡物證,并在屋內發現了一套物業保安員的服裝和胸卡,胸卡上有一男子的照片,名叫張杰。其他在此租住的房客說,正是這個人住在這間屋內,已有好幾天沒有見到他了,而這胸卡顯示該男子為紅橋區芥園道某居民小區的保安員。
那么,死亡的女子是誰呢?她是哪里人?一切都無人知曉。
當前首要的任務是尋找尸源,要弄清楚該女子的身份。辦案民警立即發出了協查通報,并上網在警方報失人口的網絡中進行尋找,發現死者與5天前報失的一個女出租司機的一些情況十分相像。
尋找到女司機的家人,經DNA檢測比對,證實死者正是35歲的女出租司機趙金蘭。
經了解,趙金蘭是本市人,家住南開區,與丈夫一起合開一輛出租車,5天前她出車后就再也沒有回來。
“5·15”專案組成立后,專案刑警隨即來到胸卡顯示芥園道上的這個居民小區,經向物業部門了解,胸卡照片上的張杰確實在這里做過保安,留在這里的相關資料表明,其原籍為陜西省紫陽縣毛壩鎮瓦灘村,2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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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上網查驗張杰的身份證,發現這是個假身份證,其身份證號段公安部門根本就沒有使用。鑒于張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專案民警立即與陜西紫陽公安機關聯系,查找張杰。當地警方對轄區內所有符合年齡段的男性進行排查,沒有發現天津要找的這個張杰。
2005年5月25日,公安西青分局以“張杰”的名字和他的照片上網追逃。
同時,專案民警在張杰就職的那個物業小區展開了調查,經廣泛走訪,得知張杰還曾在西青區的一個別墅區當過保安。找到這兩處的保安同事、物業領導和小區居民等眾多人員進行調查,警方了解到張杰的一些基本情況:張杰,中等個頭,愛穿西服白襯衫,看起來是個帥氣精神的小伙子,平時文文靜靜的,為人隨和。他是2003年10月坐火車來到天津的,在西站下車后,通過職業中介先來到西青別墅區做保安。他自稱自己當過兵,可人們說他的樣子和生活習慣不像是當過兵的,而且也從來沒聽他談起過部隊的事。他與別的外來打工人員不同,就是過年過節也沒見他給家里打過電話。還有人說曾見張杰服用過抗癲癇病的藥,他自己也去看過病。
張杰在西青別墅小區干了約一年,又來到芥園道的這個居民小區繼續當保安,他待人和氣,孩子們都愛和他玩,周圍的人們對他的印象還都不錯。但是,和他同住的保安員說,他晚上經常睡不著覺,愛聽收音機,只喝啤酒。平時他還比較愛說話,可他喝完酒以后就變得沉默寡言,一句話也不說,愣神、悶頭抽煙,他只抽“紅山茶”。他與其他的年輕人不一樣,從來不去上網。大家只知道他是陜西人,說話就像南方人說普通話的口音,但他從來沒有說起過老家或家里人的情況,也從來沒有什么親朋好友來找過他。
張杰在這個小區干到2005年4月1日,就辭職走了。從調查上來的情況看,有價值的線索不多。專案民警了解到,張杰曾用過一部手機,后來借別人的小靈通使用了一段時間,調取其通話記錄,發現張杰與100多人通過電話。
專案民警在兩個月的時間里,設法找到了每一個與其通過電話的人,并與這些人見了面,發現這些人都是張杰出來打工以后認識的或是房屋中介等,沒有一個人了解他的底細。這么長時間的調查,讓專案民警們再一次地失望了,沒有一點張杰的相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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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查的過程中,專案民警已經越來越意識到這張杰不是個一般的人物,他的背后一定隱藏著什么。
在進一步深入調查中專案民警了解到一個情況。張杰在芥園道小區當保安時,因經常在小區大門口站崗,和門前經常停車等活的一個女出租司機特別談得來。人們都管那個女司機叫“的姐”,她和小區的保安們都挺熟絡,有時還到宿舍去找張杰。一起工作的保安員前些日子還曾聽張杰說過,他不打算干保安了,要和“的姐”合伙去租房干一家保潔公司。在4月1日正式辭職前,張杰有時就不回來住了,說是已經在外面租了房子。
經證實,人們說的“的姐”正是死者趙金蘭。
警方后來了解到,張杰在這里辭職后,又到“水木天成”小區干了一段日子,5月10日下夜班,早上他向工友借了80元錢后就再也沒回來。這就是張杰的最后蹤跡。
破案毫無頭緒,專案民警只得從張杰留的地址上再去挖掘線索。他在保安招聘簡歷中填寫,在陜西紫陽縣毛壩鎮瓦灘小學、瓦灘中學上的中小學,這些地址都是真實存在的,雖經調查證明他不是那里人,但地址寫得這樣詳細,或許他和那里有某種聯系。
專案指揮部派探長鄒志鵬等帶著相關材料來到陜西紫陽縣進行調查。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爬山越嶺用了十多天,對這里的小學、中學、參軍人員情況,以及下面散落在大山中的9個村子方方面面的人員都進行了詳細調查,后來又擴大范圍對周邊的白廟、柳灘等6個鎮進行查訪,并將張杰的照片、DNA等相關檢材與當地警方的各級信息庫進行比對,但還是沒有任何結果。
正在鄒志鵬等專案民警又感到失望的時候,他們路過一個小村子,一個老鄉對他們說:你們協查通報上照片要找的那個人,和這里的一個人很像,但是他家現在搬走了。
民警又爬上山,找到了解情況的一戶人家。看過照片后,這戶人家說,照片上的這家人8年前搬到了旁邊的石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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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于得到一點有用的信息,專案民警十分驚喜,立即驅車沿著山路趕往那人搬往的石泉縣大河壩村。
當地警方看過照片后,說這人有前科還被判過刑,只是經常不在家。專案民警越聽越覺得對得上號,立即趕往大河壩村,進到村內打聽,人們說這人正在家里蓋房呢。來到蓋房現場,專案民警遠遠地觀察,越看越覺得不像,讓當地派出所將這人找來側面了解情況,諸多方面均證明他并不是要找的張杰。返回時,在西安與陜西省公安廳等部門聯系,再次查找相關線索,沒有任何收獲。這一次艱難的深山之行,滿懷希望而去,還是空手而歸。
在隨后的日子里,專案民警雖一再進行工作,但是一直未能取得突破。
雖然張杰身份證等方面的內容都是假的,但是,專案民警相信警方拿到胸卡上的照片、和案發現場獲取的DNA等信息都是真的,只要這些東西是真實的,那么抓到這個“張杰”就還會有機會。
2005年底,曾到深山里進行過調查的鄒志鵬探長突然接到毛壩鎮派出所教導員打來的電話,說最近沈陽警方也向他們當地派出所了解張杰的情況,也在尋找這個張杰。得知這一信息后,專案民警立即與沈陽的辦案警方聯系。
沈陽警方介紹說,2005年的11月28日,在沈陽大東區的一個公寓內發生了一起殺人案,案犯將歌舞廳的一個小姐砸死后,塞到了床下。整個作案手段和藏尸方法,與天津西青區的“5·15”案十分相似。當地辦案民警在調查中發現一個名叫“張杰”的男子有重大嫌疑。這個張杰在當地有關部門留下的身份證號碼及籍貫,與天津警方要尋找的張杰的假身份證號碼等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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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警方將張杰的照片,通過網上傳給了沈陽警方,經當地有關人員辨認,確定就是同一個人。將津、沈兩地警方獲取該嫌犯的DNA進行比對,進一步證明了這一結論,兩起命案串并在了一起。
經沈陽警方調查,張杰2005年6月來到沈陽,開始在一個化妝品商店當搬運工,后來到一家空調商店做安裝工,在此期間他認識了歌舞廳的一個小姐李平。李平的家是吉林遼源的,兩人來往關系不錯后來就同居在了一起。李平同樣是鈍器打擊頭部死亡,但是案發后這個張杰去了哪里,同樣沒有一點線索。
為了進一步尋找張杰,專案組將張杰的照片、DNA等相關信息輸入了公安部的信息庫進行比對,以期從更大范圍去尋找、獲取一些線索。這項任務雖然工作量很大,但經過一段工作后還是沒有什么結果。
2006年1月,浙江蘭溪市公安局給西青分局專案組打來一個電話,說當地公安部門的一位技術人員上網查對情況時,發現西青分局“5·15”專案組要查找的張杰,與他們這里曾經處理過的一個人很像。那個人的名字叫“陳杰”。
“陳杰”是被浙江溫州市的公安機關處理的。經與溫州警方聯系,對方傳來了“陳杰”進人看守所時的照片,雖然剃著光頭,但一看照片專案民警就認定,與要尋找的張杰是同一個人。
經查,2001年3月17日,這個“陳杰”提著個兜子在溫州有多家銀行的馬路上閑逛,路遇民警檢查,民警發現這人的兜子內有一把上了膛的獵槍。他除了說自己叫“陳杰”,是河南焦作市安陽城鎮人外,其他的一概不說;他也承認這一切都是假的,警方多方查證無法證實他的真實身份。
2001年的12月25日,溫州鹿城區人民法院按“陳杰”的身份,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當時,溫州警方還對他的精神做了鑒定,結論是:癲癇伴發精神障礙患者,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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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放過一絲線索。隨后,專案民警來到焦作市的安陽尋找張杰的線索,又到溫州他服過刑的地方,找到所有能找到的當年與其共同服刑的獄友了解相關情況,還是沒有什么有價值的線索。
“5·15”專案作為命案,西青警方一直沒有放下,年年在搞,但始終沒有任何進展。
2007年7月,根據尚不知其真實身份的“張杰”在天津、沈陽發生的兩起命案,公安部下發了一個協查通報。
2008年2月,春節剛剛過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機關反饋給西青分局專案組一個情況。當地萬柏林分局的一個民警在工作中比對照片時,發現山西的一個網上逃犯,與天津、沈陽要尋找的命案逃犯“張杰”特別相像,這個逃犯的真實姓名叫吳緒成。
專案組領導對這一線索十分重視,立即將情況通報給市刑偵局。調取吳緒成的照片比對,果然就像是同一個人。
經向山西警方了解,這個吳緒成還有幾個曾用名,叫王國紅、吳成緒。2002年8月19日,太原警方在當地萬柏林區的一個鐵道邊的玉米地里,發現一個女孩被殺,警方經廣泛調查,得知兇手名叫“陳杰”,還叫王國紅。最后經反復核查,證實這個“陳杰”的真實姓名叫吳緒成,隨即網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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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民警在公安網上再次仔細查找吳緒成的相關情況,結果證明此人果然和當初專案組分析的那樣“不簡單”,他還有其他案底。
吳緒成,1975年12月1日出生,戶籍地為安徽省宿州市解集鄉吳樓村人。他還曾于1998年5月11日,在遼寧省營口大石橋市青花峪村將與自己一起出來打工的妻子吳某掐死。殺人后吳緒成逃得沒了蹤影,大石橋警方便將吳緒成網上追逃。這樣算起來,從1998年開始已有4起命案串并在了一起。這個頗有“女人緣”的吳緒成成為一個十分危險的人物,對社會安全存有重大隱患。
情況嚴重。西青分局局長左建平對此案十分重視,要求專案組盡快獲取可靠證據,協調相關部門和其他省市公安部門迅速展開工作。2008年2月29日,專案指揮部立即派出有刑偵局重案隊民警參加的小分隊,趕赴吳緒成的老家安徽展開調查。
來到安徽宿州,專案民警先從外圍秘密了解吳緒成的相關情況。經了解,吳緒成的家庭在當地還是比較特殊的,其父親和哥哥都具有一定的文化,在學校教書,其親屬也多在正式單位工作。吳緒成從小家庭管教嚴格,上學時還很聰明,學習成績一直不錯,可在上初中時,有一天不知因為什么原因,他突然將書包和課本都燒了,并發誓再也不上學了。后來,他開電動三輪車倒騰過糧食,生意也還可以,漸漸地又和同村的女青年吳某處對象。1993年他離開老家,來到河南安陽挖過煤,兩年后又回到了老家。
專案民警在當地武裝部調查,證實吳緒成1995年確實參過軍,到東北通化當兵,在汽車連的衛生隊,但是時間很短。不到半年的時間,吳緒成在部隊的一些異常舉動引起了部隊領導的注意,后來就被部隊退了回來。
1997年,吳緒成與同村的女友吳某結婚后,便帶著老婆來到東北營口大石橋打工,在這里他將老婆掐死后外逃沒了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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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緒成將老婆殺死后,他的家人難以再在村子內居住,都搬到了縣城里。
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專案組設法采集了吳緒成父母的血樣,通過DNA鑒定,最后證實,這個吳緒成就是在天津和沈陽再次犯下命案的“張杰”、“陳杰”,這4起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發生的命案都是吳緒成所為。
案情這樣重大,天津市公安局、市刑偵局的領導都十分重視,將專案組調查的完整材料上報給公安部。
2008年3月13日,公安部在全國范圍下發了抓捕吳緒成的“A級通緝令”,新一輪的追捕開始了。
公安部將此案指定管轄交給了天津。在市公安局的指揮下,有市刑偵局和市局有關部門參加進來的一個大專案組成立了。
2008年6月18日,天津吳緒成專案組邀請遼寧、安徽、山西、河南、浙江五省的刑偵部門領導和辦案人員,來到天津召開案情協調會。市刑偵局長主持了兩天的會議,大家統一了認識,各省市警方均表示要全力以赴、互相協作配合,并根據涉案情況,制定出了各省市具體的工作方案,建立起聯絡員制度,定期互通情況,相關信息向天津匯總。
9月初,根據案情的發展,安徽宿州公安局將公安部對吳緒成發出的“A級通緝令”,正面通知了他的家人,告知他們吳緒成案件的嚴重性,請他們協助警方工作。公安部的“A級通緝令”在中央電視臺播發了,互聯網上也都有。此舉意在敲山震虎,盡管他的家人一再強調這么多年了吳緒成沒有和家里聯系,家里人就當他已經死了。
9月中旬,警方獲得信息,吳緒成從大連向外聯系過,使用的是一部座機電話。專案指揮部立即派出精干警力趕往大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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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專案民警很快在大連市待拆遷的一處老城區的一個小賣部內,找到了那部固定電話,這是一部公用電話。專案民警發現這里周圍環境十分復雜,居住的多是外地來干收廢品的,很易于藏污納垢,易于逃犯的隱匿和生存,而吳緒成很可能就躲藏在這里。為此,專案民警對這一地區展開了全面的監控、蹲守。
專案民警和大連警方在當地展開了全面排查,對暫住人口,對車站、碼頭等地方進行了認真調查,對吳緒成經常從事的保安、空調安裝工等職業方面的人員重點排查。
專案民警在一家洗浴中心走訪時,店老板看過照片后,對專案民警說:“這個人我認識,他曾經在我這里干過。當時他走得匆忙,將身份證落在了工具箱里,現在他的身份證還在我們這兒。”
拿來這張身份證查驗,一看照片就是吳緒成,但身份證上的名字改為了“吳沖”。
經進一步了解,吳緒成2005年底來到洗浴中心干活,在此期間認識了一個女服務員劉小青,兩人關系不錯。劉小青是丹東人,二人從2007年起就同居一起生活,后來兩人離開洗浴中心,自立門戶專干安裝空調的生意,而且現在生意做得相當好,生活得也很不錯。聽說,最近“吳沖”要和劉小青一起回老家結婚去。
經詳細調查,10月初吳緒成已隨劉小青回到女方的丹東老家,10月9日在當地舉行了一場盛大的婚禮,擺了50多桌。婚禮后,11日吳緒成與劉小青要坐車給婚紗店送還租用的婚紗。警方認為這是抓捕的好時機,在獲得確切的信息后,在吳緒成和劉小青兩人送還婚紗的路上,將吳緒成成功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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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中,吳緒成開始什么也不說,后來得知是天津的警察后,知道自己的事情已掩蓋不住,才開始慢慢地徹底交代。
據吳緒成交代,1997年他與妻子吳某離開家鄉,來到遼寧大石橋市打工,開始是在一家磚廠干活。1998年5月11日夜里睡著覺,他突然坐了起來,看著自己的老婆怎么看怎么不順眼,頓時就想殺了她。他用被子猛地蒙住老婆,然后動手掐死了她。殺完人后他心里也害怕,逃跑到了山里,見開來一輛火車就扒上了車,也不知坐了多長時間,待他下車時發現來到了鄭州。后來他花20多元買了張火車票,坐了幾天幾夜,來到新疆的庫爾勒,這時他才覺得安全了,便在當地打工干裝修,憑著他的心靈手巧,各種活都能干,每月都能掙2000至3000元。
2000年末,庫爾勒干裝修的多了起來,活不太好干了,吳緒成又坐火車來到了溫州。在溫州,他開始在鞋廠、紐扣廠里打工,有一天他買了一支獵槍,沒想到半路上被民警查獲,但他始終沒有交代自己的真實身份,后來還判了刑。2002年出獄后,他用假身份證,以陳杰的名字隨著一個河南修路的民工隊一邊干活一邊走,來到了太原市。干活期間他認識了一對老夫婦,老人的兒子名叫王國紅,生病去世了,老兩口看著吳緒成能干,人也長得精神,就認吳緒成作了干兒子。老兩口以兒子王國紅的名字給他辦了一張身份證,讓吳緒成就叫這個名字。可吳緒成總覺得使用死人的名字不吉利,后來將那張身份證扔掉了。
老兩口有一個外孫女,18歲,當時在太原師范學校上學,按輩分講女孩應該管吳緒成叫舅舅。女孩特別喜歡吳緒成,在家時天天跟著他,去學校還經常通信件,兩人的關系很好。2002年8月19日,女孩又約他出來玩,兩人在鐵道邊散步,吳緒成到旁邊的小賣部買來些飲料,他自己吃了2片治癲癇病的藥,將其余一小把藥放在飲料里讓女孩喝了。兩人坐在鐵道邊聊天,他后來發現女孩不行了,昏迷、口吐白沫,這時又聽到有人來的聲響就趕快逃走了。
從山西逃出后,他又坐火車來到溫州,在溫州待了些日子,于2003年10月來到天津。在芥園道居民小區做保安時,與在小區門口等活的“的姐”趙金蘭關系不錯,兩人還商量著一起干一家保潔公司。
那天他們二人來到吳緒成位于西青區剛租的房子,開始吳緒成沒有感覺什么,他還外出買來些菜,可后來,他突然越看越覺得“的姐”不順眼,心中特別煩躁,他從床下找到一塊磚頭,朝“的姐”頭部猛地砸去,見“的姐”沒了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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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05年11月,在沈陽與那位歌舞廳的小姐也是這樣,原來兩人在一起好端端的,突然吳緒成心中一陣躁動,越看越覺得對方別扭,就用電錘砸向了對方頭部,將其砸死后塞到了床下。
分析吳緒成連續殺人的動機似乎并不明確,不為侵財,也沒有什么明顯的引發事件或動機。當年溫州警方司法鑒定吳緒成的癲癇伴發精神障礙,會不會引發他連續殺人?
為此,專案民警走訪了有關醫學專家。
據專家介紹,癲癇和精神障礙是兩個不同的方面,癲癇病本身不是精神疾病,不會導致殺人,癲癇病人如果犯起病來,會突然暈倒、口吐白沫,無法行動。但是,癲癇病人需長期服藥保持治療,容易引發精神障礙誘發精神病。長期服用治療癲癇的藥物,往往表現為兩種傾向,一方面平時表現得很好,特別溫順、隨和,但同時,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會因為一點點小事,爆發為較強烈的應激反應,情緒會突變,表現出暴力、極端的傾向。
為慎重起見,天津警方再次對吳緒成進行了精神方面的司法鑒定,結論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2009年10月14日,此案經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吳緒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部分人員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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