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搜集你的把柄。”
我轉頭看她。
“你想想,林盛躲在家里,能看到你的一切。你多久洗一次衣服,幾點睡覺,有沒有人來過家里。”
“如果你有任何'不檢點'的行為,他就有證據。”
“然后呢?”
“然后離婚,爭撫養權,分財產。”何薇一個字一個字地說,“你婆婆不是一直嫌棄你嗎?如果能找到你出軌或者不管孩子的證據——”
“我沒有出軌。”我立刻說。
“我知道,但他們可能在等你犯錯,或者制造你犯錯的機會。”
我沒說話。
何薇的猜測像一盆冷水澆下來。
如果他們真的在謀劃離婚,在搜集對我不利的證據。
那六十天的蟄伏就全都說得通了。
“我要去查一樣東西。”我突然轉了方向盤。
“查什么?”
“林盛的車。”
林盛的車一直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說是出差前停好的。
我有備用鑰匙。
車庫里光線暗沉,林盛那輛黑色的大眾帕薩特停在固定車位上,車身落了一層灰。
打開車門,里面干凈得不太正常。
以前林盛的車里總是東西亂放,礦泉水瓶、紙巾、充電線散在各處。
現在什么都沒有,像被人清理過。
我打開手套箱。
里面有一個牛皮紙信封。
我拿出來,打開——
是一沓打印的文件。
第一頁的標題讓我血往頭頂沖。
《離婚協議書(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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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是今年二月二十七日。
林盛三月一號“出差”的。
也就是說,他在離開前兩天就擬好了離婚協議。
我快速翻看內容。
房產歸男方。
女兒撫養權歸男方。
女方獲得十五萬元補償。
十五萬。
這套房子首付五十萬,其中三十萬是我父母掏的。月供兩個人一起還了五年,我承擔了百分之六十。
他想用十五萬打發我?
信封里還有一張紙,是手寫的,林盛的字跡。
上面列了一個清單——
“1.固定證據:夜間外出記錄/不在家時長/社交關系
2.朵朵日常由母親接管,形成習慣
3.確認銀行流水,房產證變更
4.聯系劉律師,準備起訴材料
5.第三階段:攤牌”
我一條一條看下去。
每一條都像一把匕首。
他真的在計劃離婚。
他躲在衣柜里,不是發瘋,不是游戲。
是在執行計劃。
趙秀蘭頻繁來接朵朵——是第二條,讓朵朵習慣跟奶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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