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全網關注的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迎來關鍵節點。4月28日,從男方席某某母親處獲悉,席某某將于5月4日上午刑滿出獄。為迎接兒子回家,母親早已備好新衣服,執意親自前往監獄接人,堅定表示:“出獄那一刻,我兒子不再是罪犯,我要帶他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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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曾入選最高法典型案例、獲評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的風波,自2023年爆發以來,始終牽動公眾神經,更重新界定了婚約與性同意的法律邊界。
2023年5月1日,陽高縣27歲的席某某與24歲女子舉行訂婚宴,雙方簽訂彩禮協議,席某某支付10萬元彩禮及一枚金戒指,并承諾婚后為女方在婚房房產證加名。誰知訂婚次日,兩人在婚房獨處時,席某某提出發生性關系遭拒后,強行與女方發生關系,女方隨即報警控告其強奸,“訂婚強奸”迅速引爆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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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陽高縣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席某某不服上訴,其家屬認為婚約在前、彩禮已付,不應認定為強奸。2025年4月,大同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明確被害人事前反對、事中反抗,席某某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該案意義重大,2025年5月被列入最高法典型案例,2026年2月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向社會傳遞明確信號:婚約不是性同意的“免罪金牌”,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系即構成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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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3年刑期已滿,監獄已于4月27日通知出獄時間,原本計劃將席某某送至司法局,但其母親正積極溝通,希望親自接人:“路程3小時,買了新衣服,想讓他出獄就和過去告別。”
席某某出獄并未平息風波,網友爭論依舊:有人同情其3年牢獄、彩禮損失,也有人支持判決,強調女性身體自主權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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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本質是傳統婚戀觀與現代法治的碰撞,警示世人:婚戀的核心是尊重,親密關系的前提是自愿,婚約絕不能成為侵犯他人權益的借口。席某某即將走出監獄,但該案留下的法治思考,將持續警醒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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