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一季度立案24.5萬件。其中,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2.3萬人。
而在去年,這個群體被立案9.1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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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友吐槽,說有些村干部,本就不是好人,選上去自然不干好事。話糙理不糙。村民意見最大的,無非四個方面:選人不當,臺上站的不是村民想選的;分配不公,有點好事兒全給自己人;缺乏制約,干壞事兒無人監督;尸位素餐,遇難事兒推諉扯皮。
據民政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國村委會總數為48.46萬,村民委員會成員數為198.43萬。
198萬人,選好用好能造福一方,反之,則貽害無窮。極小的腐敗比例,乘以巨大的基數,都是不小的民生災難。
絕大多數老百姓,一輩子都見不到高官,電視上的除外。有些村民,連鎮長、縣委書記是誰都不知道。他們接觸最多的,就是村干部。眼皮子底下的貪腐,哪怕只是幾百元的低保、幾十塊的糧補,就能消磨掉群眾的信任感、安全感、幸福感。
《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村黨組織書記應當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推行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
因此,自2019年起,村支書、村主任“一肩挑”,在農村全面推行。2025年新一輪村“兩委”換屆后,絕大多數地區已完成。
村“兩委”班子交叉任職,即部分人員既擔任村黨組織委員會的職務,又同時擔任村民委員會的職務。
“一肩挑”后,黨務、村務、集體經濟管理權歸于一人,決策效率提升了。但若監督跟不上,民主決策空間就會被壓縮,潛在風險也不容小覷。
近年來,類似情況雖有好轉,但依靠宗親、姻親、友親勢力,“合法”上位的村支書、支委,仍占不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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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親族上位,再發展親信入黨,這種投桃報李、互惠互利的循環,在農村并不少見。這類人,從參選那一刻,就在撥弄自己的小算盤,村民福祉、集體未來,從未被他們放心上。
鄉土人情,很難在一朝一夕間改變。可若不遏制家族式、派系式、人情式、利益勾兌式的村干部,任由其把持基層政權,持續危害將難以估量。
有人曾這樣形容老家的村“兩委”任職情況:就跟五岳劍派爭武林盟主似的,都想當官兒。候選人就那么幾個,選不選都一樣,選誰都一樣,反正最終,大門派總能爭得上。人家幾個宗族一聯合,人多勢眾,壓根不差你這一票。小門小戶的,家里連個黨員都沒有,誰會選你當支書?時間長了,大家就麻木了。
現實令人唏噓,但局面并非無法扭轉。
倘若,村兩委成員的近親屬申請入黨時,干部本人必須回避,不得擔任介紹人、不得主持討論其入黨的會議、不得利用職權影響票決結果,那暗箱操作可能就會少一些。
倘若,村干部的直系血親及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本村發展為黨員的,由縣委組織部直接考察,那就能繞開村鎮兩級人情干擾。
而這樣的制度,安徽濉溪縣、吉林鎮賚縣已經在實施。
學界早有討論:“一肩挑”不必然對權力運行產生正效應,而是隨著干部素質差異產生差異。
關于選人,安徽淠東鄉的做法值得借鑒:從致富能手、退役軍人、返鄉大學生、外出務工經商人員中發掘人才,通過個人自薦、黨群聯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選用,跳出宗族小圈子。這樣,素質高、眼界寬的新生力量,就有機會走上治理前臺。
選出有適格的人,只是第一步。要讓公心在復雜村務中不褪色變質,還要有良好的治理生態作保障。
營造這樣的生態,要做好三件事:
一是動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成員可以連選連任。對連任次數沒有限制,就意味著只要每次換屆都被選上,就可以一直當下去。
實踐中,確實存在“超長任期”甚至兩代人擔任村干部的現象。有鑒于此,要明確任職年限,打破“一選定終身”,完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機制,才能真正實現村民自治。
二是定好規矩。用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劃清邊界,讓干部有章可循,對“干什么、怎么干”心中有數,對紀律紅線心存敬畏,讓想干事的人敢試、敢闖,輕裝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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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完善保障。落實基本薪酬制度,拓寬晉升通道。光講奉獻不講回報,光談約束不談激勵,有公心的人也撐不久、留不住。
選對人,管住權,基層治理方能行穩致遠。守好基層治理這道閘,198萬村干部就是潤澤一方的活水;破了這道閘,蠅貪蟻腐就是吞噬民利的惡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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