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2026年4月27日晚,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堅科技,代碼:002779)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當晚,中堅科技還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3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根據立案公告,中堅科技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警示函顯示,浙江證監局在對中堅科技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2025年度存在相關合作備忘錄簽署事項信息披露不準確、互動易答復不完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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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1月1日到2026年4月27日期間買入中堅科技股票,并在2026年4月27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5年1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東方電子案系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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