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治日報 | 漢壽法院完善“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機制 以司法之力筑平安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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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4月21日10版
近年來,湖南省常德市漢壽縣人民法院深耕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推動完善類型化糾紛“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機制,探索形成“示范判決引領、聯動機制賦能、源頭治理固本”的糾紛化解新路徑,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以司法力量繪制平安建設新“楓”景。
示范判決引領
“以前覺得打官司又費時間又費精力,還擔心判決結果不公平,現在有了示范判決,我們心里有了底,也愿意主動調解了。”參與批量調解的當事人聶某感慨地說。針對事實相似、爭議焦點集中的類型化案件,漢壽法院打破“一案一審、個案推進”傳統模式,精準推行“示范判決+專業調解”模式,為批量解紛樹立“公正標尺”。
漢壽法院選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進行精細化、標桿化審理,通過公開庭審、社區座談、文書說理等方式,明確法律適用標準和裁判規則,為大量同類案件的高效處理提供“參照”。在涉37戶業主與某置業公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因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一致,雙方產生矛盾。漢壽法院選取其中3起案件先行開庭審理,法官圍繞合同效力、面積誤差計算規則等焦點問題,組織雙方充分舉證質證,并邀請其余業主旁聽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官張帆結合案件事實及法律依據,向業主釋明類似案件的裁判規則。在示范裁判引領下,其余業主主動接受調解,最終超過80%的同類案件通過調解妥善化解,真正實現了“審理一件、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聯動機制賦能
在處理涉及轄區重點企業、小微企業的系列案件時,漢壽法院摒棄“就案辦案”思維,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建立“法院+管委會+司法局”常態化聯動解紛機制,凝聚多元力量,為涉企類型化糾紛提供高效、靈活化解方案。
在某智能裝備有限公司與其他企業的18起買賣合同糾紛中,漢壽法院了解到涉案企業經營狀況穩定,此次違約系暫時性資金周轉困難所致。為最大限度降低糾紛對企業發展的影響,漢壽法院第一時間啟動涉企糾紛“綠色通道”,牽頭協調高新區管委會、司法局組建多元調解專班,召開專題調解協商會,搭建雙方平等溝通、理性協商橋梁。
調解過程中,法官和調解員雙方發力:一方面逐一梳理各供應商核心訴求,明確欠款金額、付款期限等關鍵問題;另一方面如實告知各供應商涉案企業的經營狀況、資金困難及還款意愿,消除雙方信息壁壘,化解信任危機。同時,工作人員積極引導雙方立足長遠發展換位思考,傳遞“協商共贏優于訴訟對抗”的理念,最終制定了分級分類還款方案,將分散的訴訟案件合并為整體協商化解,既挽回了供應商經濟損失,也維護了涉案企業的商業信譽和發展活力,為轄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司法暖流。
源頭治理固本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看似標的不大,但涉及面廣,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為妥善化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漢壽法院主動轉變司法理念,從“坐堂問案”的被動受理到“靠前指導”的主動治理,邁出了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關鍵一步。
在審理黃某與某物業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時,法官依托綜治中心開展先行調解,促成涉事物業公司與黃某達成和解協議。同時,法官敏銳洞察案件背后潛藏的行業共性問題,并以該案為切入點,瞄準物業服務中的薄弱環節,主動約談轄區14家物業公司負責人,針對類似合同糾紛,通過先行調解和發送司法建議等方式,督促物業自查自糾、補齊短板,推動14家物業公司與253戶業主達成和解協議,真正將“化矛盾”延伸為“治根源”。
為從源頭上破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難題,漢壽法院聯動住建部門、街道辦事處,深入轄區各小區實地走訪調研,全面分析糾紛成因與特點,召開座談會,指導物業公司落實“服務清單與收費標準公示”制度,設立“業主訴求快速響應”窗口,搭建季度懇談會等定期溝通平臺,推動物業服務提質增效。如今,轄區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明顯提升,業主繳費率明顯上升,物業與業主的關系得到有效緩和,矛盾糾紛化解實現從“事后滅火”到“事前防火”的轉變。
漢壽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丁建英說,下一步,漢壽法院將繼續深化類型化案件批量化解模式,不斷提升解紛質效,為推進平安建設現代化貢獻更多司法力量。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劉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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