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被拐那天,他隔著車窗哭著喊我嬸嬸。
上一世,我追車追到膝蓋全是血,跪著求身為打拐律師的丈夫回來救人,他卻陪舊情人在溫泉山莊過生日,還罵我爭風吃醋。
樂樂死后,陸家為了保住他的名聲和飯碗,把我按進浴缸活活淹死。
再睜眼,我回到那輛面包車啟動前。
這一回,我收回手,轉身去上瑜伽課。
我站在斑馬線前,耳邊全是車鳴。
銀灰色面包車停在路邊,車門拉開了一半。
一個穿碎花上衣的女人正抱著樂樂,嘴里哄著:“乖,奶奶帶你去買玩具,不哭啊。”
樂樂四歲,膽子小,嘴一癟就掉眼淚。
他今天穿著我昨晚給他準備的黃色恐龍外套,背著藍色小書包,鞋帶還是我親手系的。
他看見我了。
隔著十來米,他拼命朝我伸手,嗓子都哭劈了。
“嬸嬸!嬸嬸!”
我的后背瞬間起了一層冷汗。
上一世,就是這一天,這個路口,這輛車。
我瘋了一樣撲過去,拽住樂樂的胳膊,被那個男人一腳踹在地上,膝蓋擦得見了骨頭。車開走時,我趴在地上記車牌,追得鞋都掉了一只。
我報了案。
我給陸銘打了三十七個電話。
他一個沒接。
后來我借了別人的手機,他才接通。
我哭著喊:“樂樂被人拐走了!你快回來!”
電話那頭,陸銘壓著火,“蘇漾,你有完沒完?我難得休一天,你拿孩子嚇唬我?”
林含的聲音貼著他的手機鉆出來。
“嫂子,你要是對我有意見可以直說,別拿小孩鬧啊。”
再后來,樂樂被找到了。
在郊外一間廢棄冷庫里。
胃里全是安眠藥,臉憋得發青。
陸家人跪在他尸體邊哭得昏天黑地,轉頭就把我拖回家。
他們說,是我沒攔住人,是我沒說清車牌,是我耽誤了時間。
陸銘正爭著一個兒童保護公益聯盟的副理事位置。
他這行最吃名聲,不能有污點。
那天晚上,浴缸里放滿了冷水。
陸銘抓著我的頭發,一次次把我按下去。
“蘇漾,簽字。”
“承認是你看見了沒救。”
“承認我根本不知道情況嚴重。”
我不簽。
第四次按下去的時候,我再也沒起來。
冰水灌進鼻腔,灌進肺里,我最后看見的,是陸銘那張沒有半點溫度的臉。
現在,我又站回來了。
車門“砰”一聲關上。
樂樂還在哭。
我盯著那輛車,手指發麻,胸口悶得厲害。
我知道。
再撲一次,我也未必救得下他。
可證據,我得先留下。
三秒后,我拿出手機,遠遠拍了一張照片。
角度偏,車牌沒拍全,只拍到半張側臉和車身上的貨運貼紙。
夠了。
我把照片發進云盤,又發給一個號碼。
“跟著陸銘和林含。加錢。”
做完這一切,我把那枚藍色小恐龍掛飾死死攥進掌心,轉身走了。
路口有人開始喊。
“哎,那孩子怎么哭成這樣?”
“是不是人販子?”
“攔一下啊!”
我沒回頭。
上一世,我拿命去攔,換來一缸冷水。
這一世,我不能再把自己賠進去。
我打了輛車,報出地址。
“去清禾瑜伽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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