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6年三木武夫內閣明確表示日本將“本著憲法精神”實施事實上的全面武器出口禁運以來,已經過去了整整半個世紀。
2026年4月21日高市早苗內閣廢除武器出口僅限非戰斗目的的“5類”規定,原則上允許出口殺傷性武器。
這是日本背離“和平國家”的標志性事件。
諷刺的是,1976年,時任外相宮澤喜一在國會那句擲地有聲的“我國尚未墮落到需要靠出口武器賺錢的地步”,被50年后的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一句“時代變了”輕飄飄地打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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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相小泉進次郎還在記者會上恬不知恥地表示,將根據各國的需求進一步“加強首腦推銷”,毫不在意這是在助長沖突和煽動地區軍備競賽。
如果我們回顧歷史,日本“墮落到靠出口殺傷性武器賺錢”,并非是高市一人之功,是50年來一代代日本右翼首相們,持續努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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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中曾根內閣批準向美國提供武器技術。
2004年,小泉內閣將與美國聯合研發和生產彈道導彈防御系統列入例外清單,并建立了逐案審查向其他國家出口武器技術的機制。
即使在民主黨執政時期,野田內閣在2011年也宣布了特殊的標準,允許參與戰斗機和其他裝備的國際聯合研發和生產,以及向海外轉讓國防裝備,以促進和平與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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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晉三第二屆內閣于2014年制定了“防衛裝備轉讓三原則”。
(1)排除卷入沖突等的國家。(2)限制允許出口的情況,并進行嚴格審查。(3)責成目的地國實施適當的管控措施。
——如果滿足這些要求,則允許出口。作為一項保障措施,操作指南中規定,出口物品僅限于五類非戰斗物品(救援、運輸、安保、監視和掃雷)。
岸田文雄內閣則在2023年和2024年修訂了相關操作指南。該指南允許通過向外國公司支付專利費,出口在國內生產的成品“授權產品”,并允許將與英國和意大利聯合研發生產的下一代戰斗機轉讓給第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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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高市內閣直接修訂取消了五類限制,實際上消除了所有武器出口障礙。
客觀上說,這并非單純為了賺錢(當然現在日本政府確實缺錢得要命,連簽證費都漲),這里面還有挽救瀕臨崩潰的“軍工產業”,國際聯合研發的需要,當然最主要的還是日本右翼思想的作祟。
日本解禁出口殺傷性武器后,最想做的事情立刻就有兩件:出口武器給烏克蘭和菲律賓。前者是針對俄羅斯,后者是針對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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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暫時不在與日本締結“防衛裝備和技術轉讓協議”的17個國家中,也處于沖突中,原則上是不符合日本出口殺傷性武器規定的。但協議隨時可以簽,而處于沖突這條本來就開了后門。
而出口殺傷性武器給菲律賓已經滿足一切條件。如果將來南海再爆發沖突,菲律賓恐怕用的就是日本的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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