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一個回訪電話暴露了開房信息致女子離婚,酒店回訪構成泄露客人隱私嗎?客人因此離婚可以向酒店索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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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差評引發的新聞,山西某酒店一位董姓女會員發了一條差評,她稱酒店的“索要好評”的回訪電話暴露了她的開房信息,導致她家庭破裂。酒店表示,他們確有在退房后進行正常服務的回訪流程,但“并未接通電話”,這事目前公開證實的信息就是這條被屏蔽了部分內容的差評和酒店的回應。網傳的“這女子被查到開房后,老公和她離了婚,孩子也不給她,情人也害怕不敢接電話”的信息,缺乏權威來源,是否屬實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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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確實有些商家存在這種電話回訪行為,我就收到過外賣求好評的回訪電話。訂個外賣被人知道了沒關系,酒店的這種回訪電話涉及開房信息,算不算泄露客人隱私?假如真有人因為這種回訪電話暴露了開房信息導致離婚,酒店有沒有法律責任?分析一下。
首先,酒店如果是按客人留的電話聯系回訪,通常不構成泄露隱私,因為這個電話是按會員預留的電話打給客人本人的,并不是公開宣揚給其他人。即使酒店未經法定程序,把開房信息直接告知客人的配偶,那確實有可能構成泄露客人隱私,但這不代表酒店要對客人離婚承擔法律責任。
說因為暴露開房信息導致離婚的,離婚的根本原因肯定是出軌,酒店的回訪只是出軌被家人發現的原因,并不是離婚的原因。即使回訪方式不當被認定為泄露客人隱私,但這個行為與離婚的后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因此向酒店索賠是無法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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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必須說明,如果消費過程中沒出過什么問題,客人也沒進行過相關投訴,酒店或商家出于要好評等目的,給客人打電話做所謂的“回訪”其實對客人也是一種騷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也明確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發送商業性信息或者撥打商業性電話。”所以,商家也應該注意,要尊重消費者意愿和安寧權,不要搞這種“不請自來”的騷擾回訪!
本文作者:楊文戰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業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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