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學兵從2023年開始執業,專注合同糾紛與保險理賠領域。在服務合同糾紛中,擔任被告XX健身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成功讓法院確認合同解除并全額退還委托人剩余私教費用1680元。在車輛保險合同糾紛里,作為被告XX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使保險公司支付車輛損失及評估費累計8萬余元。
執業背景
馬學兵執業至今約1年,累計承辦案件已逾300件。主要服務對象涉及有合同糾紛、交通事故、工傷賠償等法律需求的個人和企業。工作方式側重訴訟,在合同糾紛、保險理賠、交通事故等多個領域均有涉足,尤其專精于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糾紛案件。
處理服務合同糾紛
某委托人張X與XX健身有限公司通過口頭約定達成私教訓練協議,支付費用2520元。后專屬私教王X離職,委托人要求退還剩余6節課費用1680元遭拒。馬學兵擔任被告XX健身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務人身屬性”這一關鍵要點,結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憑證、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明確訴訟思路。全面整合收款收據、轉賬憑證、聊天記錄及證人證言,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最終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口頭達成的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因私教服務具有較強人身屬性,王X離職后雙方已無繼續履行合同的信賴基礎,判決確認雙方服務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額退還委托人剩余私教費用1680元,避免了公司不合理的費用支出。
代理車輛保險合同糾紛
張X為其小型新能源汽車在XX保險公司投保車輛損失險。張X之子李X駕駛車輛搭載乘客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以“車輛改變使用性質用于營運,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為由拒絕理賠。馬學兵擔任被告XX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深入拆解案件關鍵要點,構建核心辯護邏輯。指出順風車本質是互助拼車、分攤通勤成本,與網約車營運有本質區別,李X的行為未改變車輛非營業屬性,且事故當天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圍,不會導致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同時論證車輛損失評估程序合法、結論應作為定損依據。最終法院采納其意見,判決XX保險公司支付車輛損失75820元及評估費5500元,累計獲賠8萬余元,為保險公司減少了不必要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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