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晚,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司爾特,證券代碼:002538)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安徽監管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3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根據處罰預告,司爾特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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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安徽證監局查明:,司爾特等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虛構工程建設業務,導致2021年、2023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2021年,司爾特全資子公司貴州路發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路發)與陜
西某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開陽分公司編制虛假的臺車掘進合同及結算單,虛構臺
車掘進業務。貴州路發支付工程款34,704,330.19元,會計核算時通過長期待攤
費用分年度攤銷至營業成本。貴州路發與浙江某巷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浙江某巷)、溫州某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某泰)、福建某輝建設集
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某輝)等3家公司簽訂工程建設合同。上述3家公司未向貴州路發提供工程業務服務,為虛假工程建設業務。貴州路發支付31,202,311.57元,會計核算時將溫州某泰、福建某輝相關工程業務在2021年計入營業成本,將浙江某巷相關工程業務通過長期待攤費用分年度攤銷至營業成本。
上述事項導致司爾特2021年虛增資產45,804,036.78元,虛增利潤總額
45,804,036.78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設業務在會計核算時,通過長期待攤費用
進行分年度攤銷,導致司爾特2023年虛增營業成本17,348,548.49元,虛減利潤
總額17,348,548.49元。
二、虛假尿素采購及有機肥銷售,導致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司爾特向安徽某合農資有限公司、鳳陽縣某順農資有限公司虛假采購尿素,
虛增營業成本18,960,270.89元。司爾特全資子公司安徽省司爾特生態農業科技
有限公司向景德鎮市某豐農資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農資經營部等17家經銷商虛假銷售有機肥,虛增營業收入9,502,925.00元。上述虛假尿素采購及有機肥銷售業務導致司爾特虛減2021年利潤總額9,457,345.89元。
綜上,司爾特通過開展虛假工程建設業務、尿素采購及有機肥銷售業務,虛
增或虛減利潤總額,導致司爾特披露的2021年年報、2023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21年度虛增利潤總額36,346,690.89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6.76%;
2023年虛減利潤總額17,348,548.49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0.35%。
安徽證監局擬決定:對司爾特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各處以罰款。此外,安徽證監局擬對金國清、金政輝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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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2日期間買入司爾特股票,并在2025年4月22日收盤還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2年4月1日起至今)、聯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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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東方電子案系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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