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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315晚會」點名,不等于逃過一劫。
——馨金融
洪偌馨、伊蕾/文
隨著「315晚會」落幕,互聯網貸款行業暫且松了一口氣。
整場晚會沒有點名任何一家貸款機構,這被不少從業者視作「僥幸」,甚至是行業已經「階段性安全」的信號。
但如果有人默認監管將就此放松,未免太過天真。
3月15日當天,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下簡稱「規定」),其核心突破在于,自2026年8月1日起,所有放貸機構需全面、清晰披露貸款真實綜合融資成本,從規則層面徹底清理「低息噱頭」背后的隱性收費亂象。
文件雖然是針對個人貸款,覆蓋各種貸款類型,但從具體條款來看,真正被精準狙擊的,還是互聯網貸款。
監管部門一聲令下,從持牌機構到助貸平臺,已經開始連夜開工,拉著合作方研究新的業務方案。
但面對監管的極致細化,他們所面臨的狀況也愈發棘手。
(一)
今年「315晚會」前,互聯網貸款行業可謂風聲鶴唳。
在晚會倒計時兩天時,3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消息,針對互聯網助貸業務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分期樂、奇富借條、你我貸借款、宜享花、信用飛等5家平臺的運營機構進行監管約談。
同一天,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融消費者權益投訴調解中心、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聯合發布風險提示「理性分期避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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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一天之內,監管部門在機構端和消費者端同時出手。
一方面,這是「助貸新規」(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也稱「9號文」)出臺后,監管首次集中約談相關平臺,從產品信息披露、個人信息保護、投訴機制等方面規范借貸服務。
另一方面,監管部門通過三個典型案例拆解了貸款平臺的「套路」,向消費者披露了「購物分期+回收變現」的套現陷阱、強制捆綁付費會員、個人信息泄露等亂象。
比如,其中關于馬先生的案例就匯集了貸款平臺的「多重套路」:
馬先生在某購物商城平臺辦理分期時,被要求升級至特定會員等級才具備申請資格。他未認真閱讀協議,一鍵勾選開通了付費會員,忽視了其中「不保證成功分期」的條款。
最終,馬先生沒借到錢、沒買到貨,每月卻被扣近300元會員費。當他要求退費時,商城以「已勾選同意協議」「開通不予退費」為由拒絕。
過去幾個月里,這些問題一直備受關注,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也復盤過這一輪輿論+監管的雙重「風暴」(傳送門:《助貸的「生死時刻」》):在利率紅線不斷下降、監管規范不斷明晰的同時,違規行為與負面輿情愈發洶涌。
整個亂象頻發的核心癥結之一,正是信息不對稱。披露規則不統一、不透明,給部分機構留下利用信息差抬高實際借貸成本的空間。
從這個角度來看,3月15日當天,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補齊了看起來最不起眼但卻最重要的一環——成本計算規范。
(二)
《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的核心,是一張看似簡單的「個人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
過往,貸款機構總有辦法讓利率看起來很美。日息萬二、最低年化3.6%……消費者被低息吸引之后,卻被平臺的「套招」連環收割。
但此次下發的《規定》讓貸款平臺必須卸下「馬甲」,它首次清晰界定了全口徑綜合融資成本:必須涵蓋借款人需承擔的全部與貸款相關的息費——既包括正常履約狀態下的貸款利息、分期費用、增信服務費等固定成本,也包含逾期罰息等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更重要的是,所有正常履約息費均需采用內部收益率法(IRR)折算為年化水平,統一披露標準。
這意味著,以往那些藏在擔保費、服務費、會員費里的「套路」,必須全部擺到桌面上來,而且不能再用「日息」「月費」等模糊表述誤導消費者。
為了確保「明碼標價」落地見效,《規定》還針對不同貸款場景,制定了剛性展示要求。
比如,線下貸款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機構需提供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經借款人簽字確認后方可推進后續流程;
線上貸款須以彈窗形式明示,并設置強制閱讀時長,避免「一鍵跳過」導致的信息遺漏;
《規定》對于線上消費分期的操作規范則更為嚴格,機構需在消費訂單支付頁面以顯著方式清晰展示貸款本金、分期安排、年化綜合融資成本及違約成本。
監管部門表示,為推進新規落地,已組織制作綜合融資成本明示樣表及線上消費分期頁面明示樣例,并將指導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行業組織發揮自律作用,為機構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規范放貸機構自身行為,《規定》還強化了對合作機構的監管約束,這也把矛頭直指「助貸」。
事實上,很多隱性費用本就源于助貸平臺、擔保公司等合作方案。《規定》明確,放貸機構需對合作機構的息費披露行為承擔主體責任,合作協議中需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對合作機構的違規收費行為,放貸機構需及時采取整改、終止合作、追責等措施。
這意味著,未來助貸機構再出現亂收費、隱性成本等問題,資金方不能再以「合作方行為」為由免責。
這種「主體責任穿透」的思路,與2025年的「助貸新規」一脈相承。
此外,《規定》與2025年12月下發的《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也形成協同,后者是覆蓋全領域互聯網平臺價格規范,明確要求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落實明碼標價,規范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大數據殺熟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
二者疊加,堵住了線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價格披露漏洞。
從時間線來看,《規定》將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老劃斷」原則,新增業務嚴格執行新規要求。留給市場的調整期,不到5個月。
(三)
緩沖期不算寬裕,市場各方已快速行動。
但所謂「行動」,并不只有合規整改一條路徑。有一些平臺對過往的模式仍不死心,試圖在8月1日新規落地前,抓緊最后的窗口期沖量,與資金方、流量方、支付通道加緊對接。
這背后,可能是一種微妙的「僥幸心理」:既然沒有被「315」點名,是否意味著監管的容忍度在放寬?是否意味著那些「熟悉的套路」還能再跑一陣?
畢竟,從互聯網金融或互聯網貸款的整改史來看,「315晚會」從來都是一個急先鋒般的存在。
回看過去七年,央視「315晚會」一直是刺向互聯網金融最猛烈的一把「尖刀」,迄今為止,它出手過三次,每一次曝光之后,無一例外,都掀起了一波行業巨震。
2019年,「315晚會」的鏡頭對準了瘋狂而隱秘的「超利貸」,曝光了「714高炮」非法網絡貸款騙局——那些期限7天或14天、年化利率超過1500%的借貸產品,以及它們背后如影隨形的暴力催收、個人信息「裸奔」。
晚會之后,行業巨震。被點名的平臺遭遇毀滅性打擊,未被點名的同類機構也集體噤聲,監管旋即展開專項整治,「高炮」無處遁形。
2024年,「315晚會」揭開了「同程金融」通過「禮品卡套現」變現發放高利貸的操作。晚會后,同程金融APP從各大應用商店緊急下架,其金融業務幾乎停擺。
2025年的「315晚會」戳破了「電子簽」的謊言。電子簽平臺以「技術服務商」自居,放款人利用平臺的電子簽約功能簽訂合法的借條,實際卻通過「出證費」「展期費」等形式繞過利率紅線,走上了高利貸的老路。
而被曝光的兩家平臺——借貸寶和人人信也遭遇了監管的雷霆打擊,APP下架、公司被查,至今仍處于停擺狀態。
如今回過頭去看,這三次出手,雖然切入的角度不同,但它們都指向同一個病灶:互聯網貸款高歌猛進之下,滋生的灰色產業。
這也是一場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消保)的持續博弈——哪些客戶不能覆蓋,哪些產品不能做,哪些利率不能碰,市場參與者必須在其中做出選擇,明確何所為、何所不為。
從這個角度來看,2026年,互聯網貸款雖然沒有被「315晚會」點名,但這并不是缺席者的勝利,命運的轉折或許只是換了一種方式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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