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滑縣一男子在無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牌電動四輪車在當地鄉間道路撞傷3名老人,其中一位傷情嚴重的老人在救治數月后死亡。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拘,但死者家屬花費巨額醫療費面臨后續賠償難題,引發當地社會關注。
無證無牌無保險!撞傷3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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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故現場
據了解,案發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4時50分許,河南省滑縣焦虎鄉曹莊村3名老人正在路邊聊天,突然遭遇肇事者祁某飛駕駛一輛無牌電動四輪車撞擊。3名老人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年過七旬的曹某賓老人傷勢嚴重。隨后,3名老人被送往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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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情嚴重曹某賓當地經醫院診斷:肝破裂,肺、腸、腎、脾等多處受傷;腰椎、肋骨10余處骨折。在經過滑縣人民醫院、新鄉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4個多月的搶救、救治,2025年12月31日最終醫治無效死亡。
滑縣公安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肇事者祁某飛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造成此事故的全部原因。
死者曹某賓家屬從交警大隊了解到,肇事者祁某飛“涉嫌交通肇事罪”近日被刑事拘留。2026年2月9日,滑縣公安交警大隊向死者家屬下發《尸體處理通知書》要求,2026年2月23日前內辦理喪葬事宜。
死者家屬表示:“近半年花費高達67萬余元醫療費用,肇事者家屬僅墊付7萬余元醫療費。收入微薄的農村家庭無力承擔重負,其中借款、貸款高達50萬元。”
由于肇事車輛無牌、無保險,肇事者家屬目前也不聞不問,死者賠償成難題!
受害者賠償問題引關注
在案發后,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規范標準,滑縣公安交警大隊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肇事車輛進行鑒定,鑒定書意見顯示,送檢的無號牌電動四輪車為純電動車,屬于機動車。
針對此案,北京京雄律師事務所律師董飛龍分析稱,電動車上路也要做到“牌、照、險”齊全后再上路,更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否則不僅面臨牢獄之災,還要自行承擔賠償。不只是機動車駕駛人員,電動車騎行者違反交通規則引發重大事故,也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董飛龍律師說,大家駕駛電動汽車類交通工具一定要“牌、照、險”齊全,切勿“無證、無牌、無保險”上路。安全出行,為別人負責,更是為自己負責。
而針對此案的后續賠償等問題,如何解決?中原治安研究中心研究員崔向前分析認為,一起傷亡交通事故必然引發糾紛,甚至會演變成社會極端事件。當地相關部門應積極作為、主動預防此類事故矛盾惡化,積極排查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給予傷亡家庭力所能及的救助,就地解決基層矛盾糾紛。同時,應進一步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力促大家遵章守法、平安出行。
來源:旅商報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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