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正式施行。為做好新法施行后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平穩銜接,延續現行制度和做法,2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增值稅法施行后增值稅優惠政策銜接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增值稅法規定的起征點標準予以細化明確。
業內人士認為,公告的核心是“穩字當頭”,聚焦優惠政策的銜接細化、邊界明確和實操優化,覆蓋小規模納稅人、農業、醫療、教育等多個重點領域和群體,確保稅收紅利精準落地。
![]()
圖為江蘇省淮安市一家企業負責人在“簡事快辦崗”辦理稅務相關事宜。(圖片由CNSPHOTO提供)
優化納稅標準
公告首先明確了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標準及執行期限,這也是廣大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最為關注的內容。公告顯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起征點標準按計稅期間不同予以明確劃分。
具體來看,以一個月為一個計稅期間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一個季度為一個計稅期間的,起征點為季度銷售額30萬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1000元,且一日內發生多次應稅交易的,按日適用起征點標準。
值得關注的是,這一起征點標準延續了現行政策框架,僅在按次納稅標準上有所優化,將此前的每次(日)500元提升至1000元,進一步減輕了零散交易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針對銷售額的計算口徑,公告明確,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按照規定以扣除相關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或者允許從含稅銷售額中扣除相關價款后計算應納稅額的,以扣除相關價款后的不含稅余額,適用該起征點標準。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配套制發的《關于起征點標準等增值稅征管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征管公告)進一步優化了小規模納稅人優惠享受的靈活性。
征管公告明確,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標準的,可以選擇全部或者部分應稅交易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是市場經濟的‘毛細血管’,公告延續了其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并通過‘部分放棄免稅’的規則,解決了小微企業想開專票卻無法享受免稅的矛盾。這種‘靈活度’讓小微企業既能保留免稅優勢,又能滿足客戶需求,穩定了經營預期。”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
此外,征管公告還對自然人納稅人的起征點適用情形進行了細化。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黃立新表示,這樣的政策安排同時兼顧了稅收效率與公平。一方面,允許延續適用相對較高的按期納稅起征點標準,可有效減輕自然人稅收負擔,降低稅收征納成本。另一方面,明確相關情形下自然人應當以其當月發生全部應稅交易的銷售額,合并適用按期納稅起征點標準,可從源頭上避免單獨拆分適用、疊加后超標享受標準的問題,有利于促進稅收公平。
界定免征范圍
在明確起征點規則的基礎上,公告還系統梳理了免征增值稅的具體項目,進一步厘清政策邊界。
免征增值稅的項目分為長期免征和階段性免征兩類,覆蓋農業、醫療、教育、殯葬等多個重點領域,切實保障民生和相關產業發展。公告明確了自2026年1月1日起長期免征增值稅的21類項目,以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免征增值稅的26類項目。
在長期免征增值稅項目中,農業相關優惠占據重要地位,體現了國家對農業產業的支持。公告明確,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同時,公告明確排除了外購農產品的相關情形,納稅人銷售外購的初級農產品,以及用外購農產品生產、加工的初級農產品,不屬于本項目免征增值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增值稅。
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也是長期免征增值稅的重點項目之一。公告明確,增值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所稱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門診部(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急救中心(站)等,不包括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
學校提供的學歷教育服務同樣納入長期免征增值稅范圍。公告詳細界定了學歷教育和學校的具體范圍,學歷教育包括初等教育、初級中等教育、高級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普通學校;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技師學院。
同時,公告明確,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收入,僅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除上述重點項目外,長期免征增值稅的項目還包括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相關業務,殘疾人個人提供的服務,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育養服務,殯葬服務,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取得的收入等。
階段性免征增值稅項目則涵蓋農業生產資料、個人轉讓著作權等26項內容,優惠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
柏文喜表示,公告并非簡單的“政策延續”,而是針對實踐中的“痛點”作出的“精準優化”。其核心目標是通過明確規則、提升靈活性、平衡公平與效率,讓稅收優惠真正惠及需要支持的群體(小微經營者、自然人納稅人),同時推動稅收征管的規范化。對于企業和個人而言,需準確理解政策細節(如合并計稅、放棄免稅的規則),合規享受優惠,才能真正發揮政策的最大效益。(記者 王彤旭)
來源:中國商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