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南新鄭一名高中歷史老師在上了網課后猝死的信息在網上流傳。
11月2日,這位老師的女兒告訴媒體,上網課時,有黑客入侵了課堂,且網暴了母親,懷疑母親是因為受了刺激,導致心臟病發作身亡。
一段網課錄屏顯示,搗亂者滿口臟話辱罵了老師和學生,并稱必須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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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當地有關部門正式回應此事,證實女老師猝死確有其事,但認為她的死亡與網絡暴力沒有直接關系。
網絡暴力確實不是她死亡的直接原因,但絕對有可能讓她心力交瘁,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這次因為“黑客”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可能觸犯了刑事罪名,會被嚴厲懲罰,但大多數的網暴并不會得到應有的處罰。
網絡罵人,與現實中罵人,有何區別?為什么現實中罵人會被及時制止,可以通過報警解決,網上罵人卻可以輕輕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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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好友,因為堅信人民日報等主流媒體的報道,拒絕接受某位前明星粉絲的一些說法,被自己的同學把真實信息曝光在網上,包括工作單位。
隨后,她在網上遭遇侮辱謾罵,惡意造謠,忍無可忍之下,她選擇通過法律維權,提起訴訟,只是,到現在仍未開庭。
網絡維權程序繁、耗時長,這也是很多人選擇息事寧人的重要原因,但這也讓一些人有恃無恐、肆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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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舉報后,最多就是封號,對他們而言,沒啥損失,再開一個號就可以繼續罵人。甚至一些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還在網上炫耀自己被封了幾個號。
只是,對別人而言,網暴又意味著什么?
尋親男孩劉學州,在找到拋棄自己的親生父母后,只不過想要得到應有的關懷,卻遭受連番網絡暴力,最后自殺身亡。
四年前,因為發生在泳池中的一起沖突,兒科女醫生安某某和丈夫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職務、單位、照片等)被發布到網上,引發廣大網民對他們的詆毀、謾罵。
因不堪巨大的壓力,安醫生選擇服藥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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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這樣的事件爆發后,網友們會呼吁制止網暴,但熱度一過,就會恢復原樣,似乎什么事情都未發生。
我們不能再讓這樣網暴引發的悲劇一次又一次重演,是時候做出改變了。
更為可笑的是,有些人在網上惡意造謠、人肉搜索并泄露別人隱私,甚至打電話騷擾,但自己信息被略微提及后就大喊自己被網暴,雙標的可以。
別說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不會賣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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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網絡并不是法外之地,我國法律對懲治網絡暴力有明確規定。
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之規定,發送侮辱、恐嚇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拘留,可以并處罰款。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
只是,維權成本過高、報警后遲遲得不到處理,才讓網暴高發的態勢遲遲得不到遏制。
希望能夠有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希望惡人被依法嚴懲。
希望世上再無這樣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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