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一高校女教師王老師向華商報反映,2006年,她入職西安一民辦高校,擔任思想政治方面課程的教學工作,但2024年3月,學校要求她辦理退休手續,她認為很不合理。王老師與學校談僵后,將學校起訴至法院,但最終敗訴。
![]()
王老師認為學校要她提前退休很不合理(資料圖)
本人反映
高校講師無緣“55周歲退休”
王老師1972年出生,今年54歲,2024年她52歲。“我在學校的教師崗位工作,中級職稱,講師,屬于專業技術人員,應該在55周歲退休,為什么讓我提前退休?”王老師說,“學校要求我50歲就退休,這也太不合理了!”
據王老師講述,與學校談僵后,2024年9月,學校不再給她安排工作,也不再發工資,“我變成了失業人員。”王老師提供了自己的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學校人事部人員與她聯系的記錄、法院判決書等。王老師所持證書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資格名稱為“講師”,專業名稱為“法學教育”。從王老師與學校簽訂的《勞動合同》看,王老師在“通識教學”部門,從事“教師”工作。
2024年3月,學校人事部工作人員通過短信、微信告知王老師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50歲,2023年4月23日就已通知辦理退休但未見回復,再次催促她去辦理退休。
![]()
王老師認為自己應該在55周歲退休(資料圖)
學校規定
需滿足條件方可申請55歲退休
根據該高校“關于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的通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應正常辦理退休。
根據該高校“關于教職工申請選定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具有專業技術職務高級職稱任職資格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正常辦理退休。
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中級(講師)職稱的女職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愿退休。一共有五大類條件,包括在核心期刊發表科研論文,撰寫8萬字以上專著或教材;參與國家級課題,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專業競賽獲獎;指導學生優秀論文等。王老師說,她作為中級職稱講師,長期耕耘在思想政治課程的講臺上,很難達到上述條件。
![]()
校方認為王老師作為中級職稱講師,并不符合“申請55歲退休”的條件(資料圖)
法院判定
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情形
根據法院二審判決結果,首先,王老師主張其系專業技術崗,退休年齡應為55歲。經查,職工的退休年齡和條件,應按照申報退休時所在崗位性質確定,但對于職工退休時工作崗位性質屬于企業的用自主權管理范疇。王老師作為民辦企業單位的講師,并非傳統意義上女工人,也不具有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中的干部身份,其是否符合女干部55歲的退休年齡,屬于勞動行政部門的職責。
其次,根據《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工作崗位難以認定及內部退養的女職工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勞社發[2005]136號)的內容,女職工工作崗位難以認定為工人或者干部(技術)崗位的,以及女職工辦理內部退養后,均可按選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即在50至55周歲之間,由女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選定一個退休年齡,并以選定退休年齡滿周歲的當日為準,計算退休待遇,辦理退休手續。故在王老師工作崗位難以認定為工人或者干部(技術)崗位的情況下,根據上述規定,雙方可以協商選定退休年齡。而根據該高校《關于教職工申請選定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關于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的通知》,規定女年滿50周歲應正常辦理退休,并對女職工年滿55周歲自愿辦理退休的條件作出了相關規定,表明對其單位的女職工在50歲至55歲之間的退休條件進行了明確。而王老師未提交證據證明其符合學校《關于教職工申請選定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第三條的相關要求。
再次,根據《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工作崗位難以認定及內部退養的女職工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該高校《關于教職工申請選定退休年齡的相關規定》的規定,對于女職工退休年齡的確定應先由女職工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學校的同意,而王老師并未履行該程序。
最后,王老師實際工作至2024年8月31日,故一審法院認定雙方自2006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并無不當。綜上,該高校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對于王老師要求行知學院支付賠償金之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6月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該高校人事處,負責給王老師通知退休事宜的工作人員表示,當時,她負責依規通知王老師辦理退休手續,后續情況不太了解。后期王老師已選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所以最終結果以法院判決結果為準。
相關規定
退休分為多種,你知道嗎?
我國退休相關規定到底是什么樣的?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查詢后梳理如下:
1.正常滿齡退休:男職工年滿六十周歲;管理崗位的女職工年滿五十五周歲;工人崗位的女職工年滿五十周歲的人員。
2.企業工作崗位難以認定及內部退養的女職工退休:女職工工作崗位難以認定為工人或者干部(技術)崗位的,以及女職工辦理內部退養后,均可按選定的退休年齡滿周歲的當日辦理退休(50~55周歲之間)。
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高空和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高溫和井下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它有毒有害工種累計滿8年的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4.因病提前退休(退職):因病非因工致殘,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1~4級),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可以辦理提前退休。達不到以上年齡的,辦理退職。
5.政策性破產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列入國家計劃的國家破產企業,從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一年內,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人員,可以提前退休。
記者查詢發現,因企業中工作崗位難以確定的女職工和內部退養女職工的退休問題比較突出,對退休年齡掌握不一,經常產生矛盾。為了解決這一突出問題,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現稱為“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曾發布具體通知:
女職工工作崗位難以認定為工人或者干部(技術)崗位的,以及女職工辦理內部退養后,均可按選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即在50至55周歲之間,由女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選定一個退休年齡,并以選定退休年齡滿周歲的當日為準,計算退休待遇,辦理退休手續。單位在提交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前,要將擬辦理退休的女職工退休年齡及有關情況在職工主要居住區張榜公示一周。單位辦理這部分女職工退休手續時,需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職工本人書面申請、公示情況報告和單位意見。退休年齡一經選定并辦理退休手續后,不得更改。
律師點評
公私單位崗位認定標準不統一是勞動爭議頻發的主要原因
6月4日,陜西碩瀚律師事務所主任馮濤分析,這起高校女講師退休敗訴的案件,非常典型地折射出當下絕大多數職場女性對退休政策的普遍認知誤區。很多從業者習慣性以職稱高低判斷自己的退休年齡,認為擁有講師中級職稱就屬于專業技術崗位、應當55歲退休,但從法律和人社認定的實操標準來看,職稱僅僅是個人專業能力的資質證明,退休年齡的核心判定依據始終是個人實際崗位屬性和單位備案崗位性質。目前我國執行的退休標準里,男女退休劃分規則清晰且統一,男性無論何種崗位均統一為六十周歲退休,不存在協商浮動空間;女性則實行崗位二元劃分制度,管理崗、核心專業技術崗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普通職工崗位、基礎教學輔助類崗位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本案中當事人雖有中級職稱,但所在民辦高校并未將其崗位備案為法定可五十五歲退休的管理或核心技術崗位,司法機關最終也是依據真實崗位屬性作出的裁判,判決結果符合現行法律規定。
馮濤表示,很多職場人疑惑用人單位制定的延遲退休條件是否合法,其實企業和民辦院校擁有合法的用工管理自主權,只要內部退休制度經過正規公示、適用于全體員工、不存在針對性歧視,沒有突破國家法定退休的底線要求,就是合法有效的管理制度。大眾普遍誤解的“女性可以在五十歲至五十五歲之間自由選擇退休時間”,并非員工的單方法定權利,而是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的彈性管理權限。簡單來講,女性五十歲正常辦理退休是法定標準,而五十歲到五十五歲延遲退休,屬于單位根據崗位需求、員工履職情況設置的優待政策,并非每一位女職工都天然享有的權利,員工不能單方面強制要求單位為自己延遲退休。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任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