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男子對一名已婚少婦一見鐘情,竟然找到對方丈夫,開門見山說:“我喜歡你老婆,給你100萬,把她讓給我。”更離譜的是,女子丈夫不但沒有拒絕,反而擔心對方反悔,主動報案讓民警做個見證!民警聽后當場教他們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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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膚白貌美,結婚前就有很多人追求,結婚后身上更有一種初為人妻的氣質,讓男人無法自拔。
老王看到婷婷的第一眼,就驚為天人,發誓要把婷婷追到手。
可是他一打聽,發現婷婷已經結婚嫁人,老公叫阿斌。
換一般人知道女的結婚了,肯定就算了!
結果老王沒放棄,還擱那說:“只要鋤頭揮得好,沒有墻角挖不倒!”
他找到婷婷的老公,開誠布公地說:“我看上你老婆了,你和他離婚,把他讓給我,我給你100萬作為補償!分期三年付清。”
一般男人聽到這種事情,肯定要沖上去跟對方拼命,但阿斌聽后卻毫不猶豫地同意了。
婷婷知道后,氣的直哭,覺得自己老公不愛自己,賭氣找老王聊天。
結果這一聊倒好,老王出手闊綽,包包首飾說買就買,婷婷居然真動了要跟阿斌離婚的念頭。
而且婷婷還和老王說,不用給阿斌這么多錢,這錢省下來給她花多好?
阿斌知道這事情哪肯干?
他約老王去茶室,說自己其實也很愛妻子,真心不想離婚,希望老王按開始的約定給錢,否則他不同意離婚。
可老王就一句話:“我一分錢不給你,她也愿意跟我走。這錢你要就趕緊拿走,不要到時候沒了可別后悔……”
雙方從100萬談到50萬,又從50萬談到20萬。
阿斌心里雖氣,但一想20萬也比沒有強啊,咬咬牙就同意了。
但阿斌擔心老王還會后悔,于是報案,想讓民警做個見證。
阿斌覺得,這是大家你情我愿的事情,各自同意就行。
可民警來了以后,把阿斌他們大罵了一頓:“你們這是辦的人事嗎?什么叫你情我愿?買賣婚姻是犯法的知道不?還想找我們做見證,真要把這事辦成了,你們三個都得蹲局子!”
民警給他們普法:“拿錢換妻”既挑戰公序良俗,更觸碰法律底線。買賣婚姻違法,情節嚴重可涉刑事犯罪,最終三人終止了這場荒唐的交易!
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說,這丈夫也是無可奈何,他知道以這男人的經濟實力,要是直接找到妻子,妻子也不會拒絕,自己會人財兩空,這樣反而會得到一百萬,能再娶一個……只是他不應該報案!
也有網友說,我覺得這個老王很聰明,利用這個女人丈夫的貪心,破壞了他們的夫妻關系,而在女子心目中建立了一個良好的形象,這是三十六計中的哪一計?
還有網友說,有錢能使情開門,這樣的愛情不要也罷。女子的心已不在丈夫身上,沒了感情和信任基礎,即使沒有這個男人,他們一樣可能離婚。這個女子離婚后,如果嫁給“買她”的這個男子,他們兩個照樣不會幸福,新鮮勁一過,下場也只有離婚。
看完這條新聞,我的三觀簡直被按在地上反復摩擦!這出“百萬買妻”的鬧劇,簡直把人性的貪婪和婚姻的廉價展現得淋漓盡致。
老王仗著有倆臭錢就去破壞別人家庭,阿斌把老婆當貨物一樣明碼標價,婷婷更是拎不清,幾句好話幾個包就把自己賣了。
我看最該罵的就是阿斌!兩口子過日子過的是感情,不是交易,你把陪你過日子的老婆當換錢的籌碼,你那良心是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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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被人看上了,正常男人第一反應應該是憤怒和捍衛尊嚴,他倒好,不僅不生氣,反而把這當成了“天降橫財”的生意。
為了怕對方反悔、怕這“賣老婆”的錢打水漂,他居然還主動報案找民警做見證?這腦回路簡直是前無古人!
幸好民警清醒,當場把這荒唐的交易給罵停了。
當婚姻被貼上價格標簽的時候,失去的不僅僅是尊嚴,更是生而為人的底線。
別以為只要“你情我愿”就能把違法的事合理化,在金錢面前守不住做人的原則,最后只會落得個人財兩空、貽笑大方的下場!
(來源:東南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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