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記者5月27日獲悉,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通知,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自今年5月至12月開展信用賦能整治“內卷式”競爭專項行動。記者注意到,此次專項行動明確四方面重點任務,采用抽查、懲治、曝光等治理手段,同時著力形成一批制度機制建設成果,強化信用約束,從嚴從快整治“內卷式”競爭。
具體來看,專項行動提出,抽查一批“內卷式”競爭高發易發領域經營主體。在直播帶貨、外賣行業及重點工業產品生產等“內卷式”競爭高發易發領域開展“雙隨機”專項抽查,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抽查結果,強化信用約束。深挖細查排查出的問題線索,依法依規分類處置。
懲治一批“內卷式”競爭違法失信經營主體。綜合運用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等信用監管工具,從嚴從快處置一批“內卷式”競爭違法失信案件。對于涉及“內卷式”競爭的違法失信經營主體,從嚴實施信用修復,不得適用“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
曝光一批“內卷式”競爭違法失信典型案例。通過報紙、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渠道集中曝光“內卷式”競爭違法失信典型案例,形成強大聲勢和有力震懾,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積極營造打擊遏制違法失信行為的良好氛圍。
形成一批制度機制建設成果。健全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機制,加大對涉及“內卷式”競爭嚴重違法失信經營主體的懲治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助力遏制“內卷式”競爭違法失信行為蔓延反彈勢頭,切實強化懲戒效果。
商務部研究院副研究員洪勇對記者表示,此次專項行動釋放了兩個明確信號:一是“內卷式”競爭監管進一步強化,信用工具的嵌入為治理提供了更有效的抓手。直播帶貨的惡性比價、外賣平臺對商家的極致擠壓等行為,可能面臨更直接的法律與信用后果;二是信用監管正在從“軟約束”走向“硬手段”。將信用修復與違法行為掛鉤,明確不得適用“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意味著企業一旦因“內卷”失信,將帶來更具實質性的經營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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