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江蘇5案例入選長三角區域第三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例
為推動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深化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協作,滬蘇浙皖三省一市生態環境部門于近日聯合發布“長三角區域第三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江蘇5個案例入選。
其中,南通市周某某非法填埋建筑垃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有效構建跨區域固廢治理防控體系;揚州市范某等人駕駛重型半掛車造成純苯泄漏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建成生態修復示范點位,實現辦案、修復、普法一體推進;鹽城市梁某剛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認購碳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首創全國“司法+鹽沼+藍碳”修復模式,以碳匯代償破解濕地生物多樣性損害修復難題;南京市“鴻盛228”輪違規排放油污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創新“異地違法、本地修復”船舶污染治理模式,補齊移動源跨區域執法短板;蘇州市運用“雙向匹配+提存公證”模式實施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破解小微生態案件修復資金使用難題,相關機制獲全國推廣。
省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發布案例集中展現了三省一市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領域的扎實成效。江蘇入選案例在打擊涉固危廢違法行為、強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完善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機制等5個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江蘇將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常態化推進跨區域、跨部門生態協同治理,不斷豐富多樣化生態修復模式,持續擦亮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的江蘇底色。(李慧 吳瓊)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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