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郝金安在法庭上一再喊冤,最關鍵的證據——兇器最終也沒有出示,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最后判決,郝金安犯搶劫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記者:聽到死緩這兩個字你害怕嗎?
郝金安:當時我這什么,到了死緩,給我說了以后,我還不太理解這個死緩,當時我回到所里我就問這個死緩的意義,我才知道。
記者:了解了它的意義是什么?
郝金安:了解了人家說,死緩你在這,你不要再犯法,不要再犯罪,人家就不嘣你,如果你要再犯法犯罪,人家就嘣你。
記者:可是那意味著可能你的后半生,一直都會在監獄里面,想象過嗎,那是一種什么樣的生活?
郝金安:我就想了,這個死緩我說死緩能住多少年?有的說那20多年,一二十年,我在監獄里也想了。
因為無依無靠,郝金安甚至沒有能力提出上訴。而法院方面也沒有主動聯系和通知他的家人。入獄以后,郝金安一開始選擇了以一種沉默的對抗表達自己的不滿。
記者:監獄里面的生活是什么樣的?
郝金安:監獄里生活那都是早上一個饅頭,一個人一個饅頭,幾根咸菜,中午一個人兩個饅頭,一點包菜。晚上一個人一個饅頭,也是包菜。
記者:除了吃飯,需要進行勞動嗎?
郝金安:別人勞動,我不勞動,我在監獄里要上訪,不認罪,那里頭主要講你認罪可以,沒認罪就,管教也好,這個咱也不認罪,我也是沒干活,因為身體不好。
出事以后,郝金安為了不讓姐姐擔心,一直沒有告訴她。
記者:那姐姐是怎么知道你的情況的?
郝金安:監獄中隊干部經常跟我談,他要跟我姐聯系,我經常也跟他說不聯系,我說沒必要再聯系。最后那干部經常跟我談,我才開始寫信。
記者:寫信都寫了什么內容?
郝金安:在監獄里寫信,給家寫信,不允許寫案情的事,你冤不冤這不允許你寫,你判的輕重這都不允許你寫,不允許你寫案情的事,允許你寫就是你可以問家要錢,或者有病,或者家里情況,我們家里村里狀況,這都可以,不允許談論案情。我就給家寫信,開始頭兩封我說我在監獄服刑,最后我說我不舒服,給家要200塊錢。
郝金安的姐姐和姐夫收到第一封信時已經是在郝金安入獄五年之后了,家人這才第一次得知了這個消息。一開始,他們都不相信這是真的。
記者:接到他的信意外嗎?
吳明甫(姐夫):接到他的信很意外,接到他的信以后,第一封信就是懷疑,結果第二封信,大致內容跟第一封信基本相同,大概第二封信我還是不相信,一直到第三封信回去以后,我看了以后考慮,他再模仿,也不能模仿這個,適當給他去一封回信,去了以后他就像大概一兩個月吧,把這個回信打回去,打回去之后,那個時候我才確定,根據它的地址我帶著我兒子去見他。
記者:第一次在監獄里面看到郝金安感覺他變化大嗎?和他離開家的時候。
吳明甫:那是有變化的,他在家的時候,那時候年輕,就是30來歲,35、36歲,我見他那個時間,就是44、45吧,情況變化大,頭發都白了。
記者:他都向你講了什么?
吳明甫:第一句話就是向我講他沒殺人,他是冤枉的。
時隔五年之后,郝金安終于有機會再次見到家人,他也再次看到了希望。姐夫吳明甫開始幫助郝金安,和他一起寫信給各級部門申訴。
記者:寫了多少份申訴材料?
郝金安:監獄里每個服刑人員一月是8塊錢,我就開始寫申訴,我找一個浙江的,甘肅的,人家上過高中,文化高,他說他幫我寫,我就給人家買了一條好煙,兩塊五的,開始幫我寫申訴,我只要身上有郵票和那8塊錢,就寫申訴。
記者:每月8塊錢全都用在郵票,紙、信封上。
姐夫和姐姐則把全部積蓄用在為郝金安奔走上,他們無數次往返于山西和河南之間。
真兇抓獲但出獄的路依然艱難
2007年初,吳明甫從一位在山西打工的同鄉那里得知了真兇被抓獲的消息,一家人都很高興。他立刻啟程來到山西,但是,當吳明甫找到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后,卻得到這樣的答復,因為還有一名兇手沒有抓到,不能結案,所以郝金安還不能出獄。
郝金安:這是人家法院的事情,那咱也沒辦法。
記者:你在里面會等得特別著急嗎,想怎么還不放你出來?
郝金安:不,沒有那個想法,我想到反正是,既然他判你了,有一點反正看到是,要放你一個人出來,那里頭誰也難免,有一點疑點,人家都不會放你,我考慮到這,畢竟得調查清楚,有的也說了,有的犯人說,甚至三四年都可以是調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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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居在姐姐家的郝金安
可是吳明甫和郝金安的姐姐再也等不了了。在此期間,吳明甫和女婿又一次次往返于山西和河南之間。而郝金安的姐姐則因為過度焦慮患上了眼病。
記者:現在這個眼睛看東西是什么感覺?
郝金安姐姐:看東西眼疼得厲害,有時候心理不對勁,眼就疼,疼得只想哭,眼疼看不清,整個事,弄個菜,眼都疼得難受,聽說俺弟弟的冤案,更難受。兇手抓住了,我多會兒想這事能跑成,難受得啊,哭得,人家吃飯我端著碗吃飯,眼淚都跟著掉,想起俺弟弟的事。
在媒體曝光郝金安的案件以后引起廣大反響。2007年底,在媒體廣泛報道郝金安一案之后,郝金安終于以取保候審的名義走出了監獄。
記者:出來的時候,心情還是忐忑不安?
郝金安:肯定的,那也不敢考慮,你雖然出來了,他判你的有罪,那心情咋能高興,那時間也沒有高興。
記者:但畢竟出來了,自由了。
郝金安:自由了,對。
記者:一點喜悅的心情都沒有嗎?
郝金安:沒有,我在醫院里住著,沒有一點。
2008年1月25日,在確認無罪又在監獄中待了一年多之后,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于當庭宣判郝金安無罪。
提請百萬元國家賠償
記者:聽到無罪這兩個字,當時是什么心情?
郝金安:我覺得這總算咱這案子,確定咱沒殺人,我聽到這以后,我覺得我要是回到家鄉了,我就是給誰說,給我的父老鄉親說,咱就能抬起頭,咱沒有殺過人,我都敢跟人家大聲說咱的清白。
重獲自由的郝金安立刻和姐夫一起重返家鄉,不過,家鄉的光景和他十多年前離開時已經大不一樣了。
記者:這么多年沒有回家了,第一次回家,家鄉變化大嗎?
郝金安:變化大得多,我在家時,我村里才有一兩間樓房,我這一次回家,家里樓房真的多得很,路都鋪成水泥路了,柏油路了,確實生活上,反正各家各戶也都提高了。
記者:那回到家鄉習慣嗎?
郝金安:當時回到家鄉我房子,我也沒到我家鄉,我到我姐家住,我家也沒房子了,我就回到家里,就只是說老少爺們談談吧,閑聊,說上幾句,我還得回到我姐家,我沒房。
郝金安只能暫時和姐姐姐夫住在一起。由于當年遭受的毒打和多年的牢獄生活,郝金安已經基本失去勞動能力;入獄時他還是單身,如今沒有配偶,更沒有子女。
記者:現在干這些活腰還會疼嗎?
郝金安:啊,傷口疼。
記者:以后的生活呢,你怎么打算?
郝金安:截止到現在,我的賠償沒一分錢,過年才給了我兩萬塊錢,因為我姐夫為我的事情,跑啊跑啊,花了,我回去給他蓋房子,人家都問他要錢,這兩萬塊錢,那他得村里辦事,他得還人家吧,尤其是我連一分錢也沒有,我連一個住處都沒有。我以后的生活你說,還不知道呢,他們也沒個說法。
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按這樣的規定,郝金安至少應該獲得30余萬元。另外,郝金安一家還提出了誤工損失、殘疾賠償金等一共九項費用,共計260余萬元。在賠償數額上,雙方目前還沒有達成一致。
吳明甫(姐夫):我說按照這個賠償書,他說那不行,我說那不行咋辦呢?最后我給他提這兩項,他打電話,干這干那的,說一項他說他得打電話,請示上級,你說他不是欺騙我們,要你們來了,你說你是代表省委省政府,代表政法委,到這個地方來,以賠償的名義來了,結果搞了半天也沒給我說個什么理由,光打電話光問。
記者:都說哪些賠償不行?
吳明甫:他說他那個案,我考慮他是為了開脫公安機關對于他的刑訊逼供,這方面我認為他搞得是不行的,因為他說他那個脾臟,尤其腎,明明是在他羈押期間打傷的,他硬說是在打之前就有病了。
對于賠償數額方面的爭議,記者在多次聯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之后,都沒有人出面接受采訪。記者隨后又撥通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中心的電話。
“我們領導在北京開兩會還沒回來,這個事我們還得請示一下看怎么弄。”
記者:現在山西方面有沒有給你透露,最后賠償數目什么時候能告訴你們?
郝金安:沒有。
記者:就是等著。
郝金安:人家也沒說等著,就說北京開啥會呢。
記者:如果能夠拿到賠償,對以后的生活有計劃嗎?
郝金安:如果能拿到賠償,能拿到多少賠償,那要是說30、40萬塊錢,就我姐夫和我......你省得人家跑嘛,咱不給人家,咱再買買房,那還有什么?
郝金安現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夠修起一座和村里人差不多的房子,自己能夠獨立生活。實際上,這個愿望和他離開家出去打工時的想法是一樣的。
最終郝金安獲賠?70余萬元?(遠低于其最初提出的260萬元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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