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記者馮家順)最高人民法院5月26日發布6件防范和懲治家庭內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司法裁判規范、評價、教育、引領作用,推動家庭保護關口前移,督促監護人履職盡責。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是不容懈怠、不可放棄的法定義務。本次發布的案例中,對離婚后非必要處分個人財產影響對未成年子女法定撫養義務履行,又以收入降低為由主張減免撫養費的,法院依法駁回訴求,筑牢未成年人撫養保障底線。對離婚后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明知再婚配偶對子女實施家暴卻放任不管的,法院依法支持變更撫養關系;對監護人放任同居人員虐待未成年子女情節惡劣的,法院以虐待罪定罪判刑,倒逼監護人履職盡責,杜絕“不作為”式傷害。
虐待未成年人絕非“家務事”。法院對虐待、殘害未成年人行為,始終堅持零容忍、嚴懲戒:對以管教為名施暴,且在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后,仍然變本加厲實施虐待的,依法對其數罪并罰;對長期實施虐待、殘害,手段殘忍,致未成年人死亡、罪行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從嚴懲處,以絕不姑息縱容的司法裁判,向以“為了孩子好,不打不成器”“家事免責”等為借口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說“不”。
家庭內部侵害未成年人行為隱蔽性強、危害持久,必須堅決遏制。在相關案件處置中,法院依托校園法治工作室,聯動政府職能部門,綜合運用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資格、刑事追責、司法救助、心理疏導、判后回訪等舉措,構建“發現—干預—追責—救助—保護”全鏈條保護渠道,推動形成多部門協同、全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格局,確保犯罪行為得到依法懲處,未成年人得以妥善安置。(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