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消息——加拿大聯邦廣播監管機構周四宣布,大型在線流媒體服務商必須將其在加拿大的收入15%用于資助本土內容制作。這一比例是2024年初步要求的5%的三倍,當時美國主要流媒體平臺蘋果、亞馬遜和Spotify已就此向法院提起挑戰。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此次決定,是其落實《在線流媒體法》的關鍵步驟。該法案已被美國列為與加拿大貿易談判前的"貿易刺激因素"。與此同時,傳統廣播機構的出資比例將從目前的30%至45%下調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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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TC在新聞稿中表示,"預計總出資額將穩定維持在20億加元以上,用于支持加拿大及原住民內容,包括法語內容和新聞節目。"監管機構還明確了資金的具體使用規則,涵蓋制作基金出資和加拿大內容的直接支出。
對于流媒體平臺而言,大部分資金可用于內容制作,但CRTC對最大規模的平臺施加了額外限制。年加拿大收入超過1億加元(約7300萬美元)的流媒體,必須將30%的支出用于與加拿大廣播機構及獨立制作方的合作。新規適用于年加拿大廣播收入至少2500萬加元(約1800萬美元)的流媒體服務商和傳統廣播機構。
此外,CRTC還將設立專項基金支持特定電視頻道,包括提供政治事件直播服務的加拿大公共事務頻道(CPAC)。這一整套制度設計,顯示出加拿大在數字時代重構本土內容資助體系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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