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常德市城區武陵大道與洞庭大道交匯處的宏大路口,一輛摩托車在路口直行車道上左轉,與正常左轉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釀成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兩車受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腿部、手臂多處擦傷,所幸人員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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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監控視頻顯示,5月13日下午18時52分,在常德市城區宏大路口,一輛兩輪摩托車沿洞庭大道由東向西經路口直行道左轉時,一輛電動自行車同時經路口左轉車道正常左轉至此,由于兩輪摩托車駕駛人未按規定車道行駛,對路面情況觀察不夠,且未按操作規程安全駕駛,導致兩車相撞的事故,造成兩車受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陳某腿部、手臂多處擦傷,所幸無大礙。
常德公安交管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接到報警后及時趕到現場處置。民警經過現場勘查和調閱視頻監控后認定,兩輪摩托車駕駛人郭某在直行車道上左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負事故全部責任;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陳某無違法行為,不負事故責任。
由于兩輪摩托車駕駛人郭某系首次違法,民警依法對郭某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處罰,免予罰款200元。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劉小滿
編輯: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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