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趙柏暄)為進一步優(yōu)化學生假期結構、拓展育人空間,近日,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廳等十六部門聯合印發(fā)《關于在全區(qū)中小學推行春秋假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面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指導意見》明確,春秋假制度重點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初中)推行,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逐步推進,幼兒園可參照執(zhí)行。全區(qū)每年各設置春假、秋假一次,每次時長2至3天,鼓勵與法定節(jié)假日、周末相連,形成小長假。同步推動用人單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指導意見》明確,各級文旅、教育、體育、科協等部門加大對優(yōu)質資源供給的支持力度,鼓勵博物館、圖書館、科技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在春秋假期間面向中小學生免費或優(yōu)惠開放,并適當延長服務時間。市場監(jiān)管部門加強對景區(qū)、餐飲、住宿等價格行為的監(jiān)管,維護消費者權益。在春秋假啟動前,組織各部門開展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春秋假期間存在“看護難”問題的學生,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民政、團委、婦聯等部門聯動,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性托管和關愛服務,組織開展經典閱讀、非遺手工、體育運動、科學探索等體驗活動,豐富少年兒童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對周邊托管資源不足的學生,由學校提供兜底性的基本看護服務。
此外,為保證學生在放假期間得到充分休息,《指導意見》提出“四個嚴禁”:嚴禁學校在春秋假期間布置任何形式的書面家庭作業(yè);嚴禁假期結束后立即組織考試;嚴禁以開放自習場所、提供托管服務等名義違規(guī)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嚴禁面向中小學生組織各類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
作者:趙柏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