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號,電影《監獄來的媽媽》突然宣布改檔,片方提到受輿情影響但沒有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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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主演趙簫泓的微博和抖音都被禁言,這人本名叫趙曉紅,2009年因為殺人被判15年,2019年拍這部電影時還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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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演的就是自己的故事,宣傳里說原型本色出演,母親節前后姚晨轉發支持,稱這是最勇敢的演出,一下子火了,可熱度只維持了一周,風向就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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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出在時間上,她2009年入獄,判了15年,按減刑規則,2019年可能還在服刑,法院記錄顯示實際服了大約11年,不是宣傳里說的“入獄10年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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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監獄法》明確寫著服刑人員不能參加商業活動,只能參與非盈利的教育改造項目,這部片子打著“紀錄片”名義申請司法部支持,結果拍出來是標準商業故事片,等于騙了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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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在電影局官網可以查到,2021年才完成備案,但拍攝工作早在2019年就結束了,這種做法屬于先拍攝后備案,違反了《電影產業促進法》第十三條關于先備案后拍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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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質疑是誰為這種行為提供了便利,制片方聲稱有監獄方面支持,但至今未能出示任何蓋章文件作為證明,整個流程顯得混亂,表明問題不在于個人,而是整個環節存在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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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書上寫得很清楚,趙簫泓和丈夫吵架時主動拿出刀,刀尖斜著從右下刺進對方主動脈,導致對方當場死亡,法醫報告沒有提到任何家暴痕跡,也沒有證據顯示她長期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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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電影卻硬改成“長期家暴—絕望反殺”的套路,把故意傷害包裝成悲情反抗,這種改法不是在搞藝術加工,而是利用大家對家暴的同情來達到目的,實在有點欺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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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在5月10日轉發了一條內容,說的是生命本身是場演出,這條東西流量推得特別猛,后來判決書被翻了出來,網友去問姚晨怎么看這件事,她沒有回答,還把留言的人給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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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5月17日她把帖子刪掉,第二天她的工作室發了個聲明,說沒有投資、不了解背景、尊重司法結果,但這個聲明沒有解釋她當初為什么那么激動地夸獎對方最勇敢,也沒有為拉黑行為道歉,明星站臺很容易,甩鍋也很快,可公眾不是傻子,他們看得到這些做法之間的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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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子還讓死者的母親和兒子出鏡,演成原諒兇手、母子團圓的樣子,但判決書里寫明張勃是被妻子用刀殺死的,他母親白發人送黑發人,孩子從小就沒了爸爸,他們參與拍攝是不是自愿的,有沒有人給過錢,有沒有人施加壓力,這些沒人問也沒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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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已經停了,賬號也被封了,平臺把內容都刪掉了,可是沒人出來說明這件事到底算不算違法,制作方該不該受罰,審批單位要不要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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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沒有其他類似的影片在別的監獄悄悄拍攝,大家的情緒早就從心疼媽媽變成了質疑這套制度到底靠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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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真相比煽情更重要,就算真相讓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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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這樣想,要是換成別人做了同樣的事,還能拍出電影、登上熱搜、得到明星的點贊呢。
目前還沒有人回答這個問題,大家都在等待有人能夠提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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