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5月19日電 (記者喬業瓊)據國家醫保局官網消息,為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零售藥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在現有政策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商財政等部門進一步研究規范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管理。
具體來說,各省級醫保部門原則上要于2026年9月底前出臺全省統一的定點零售藥店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白名單(以下簡稱“白名單”)。白名單內的,個人賬戶在定點零售藥店可以支付;白名單外的,不予支付。
需要明確的是,列入白名單的,應是經藥監部門正式批準注冊或備案,可以在零售藥店銷售,并且與治療密切相關、醫療屬性強、價格適宜的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原則上,可以在零售藥店銷售的國藥準字H(Z、S)、國藥準字H(Z、S)C、國藥準字H(Z、S)J、 國藥準字C批文藥品、中藥飲片等藥品,體溫計、血壓計、血糖檢測儀、康復輔助器械等醫療器械,醫用口罩、棉簽(棉球)、紗布繃帶、創可貼、退熱貼等醫用耗材,病原檢測試劑、早孕試紙等體外診斷試劑,一次性末梢采血針、筆式注射器及針頭、碘伏帽、造口護理袋等長期治療使用的器械耗材,可以納入白名單。
對于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潔具、家用電器等非醫療用品,牙膏牙刷牙線、面膜化妝品、隱形眼鏡、按摩設備、智能通訊計時設備以及用于體育健身、養生保健等生活功能為主、醫療附加值較低的器械耗材,不得納入白名單。要堅決防止將僅為適配醫保支付、無實際醫療價值或實際醫療價值較低的“馬甲產品”納入白名單。各地制定白名單時要充分聽取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的意見并根據群眾需求和醫藥技術發展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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