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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一直愛她,直到去世。”
2008年,新加坡,40歲的王志健在女人逼迫下,顫抖著割開手指,用血寫下了這行字。
“你會一直愛我嗎?”狀若瘋癲的女人不依不饒,死死逼問著眼前的男人。“可是我不信,把我放在你的身體里吧,這樣我們就永遠在一起了。”
女人雙眼發紅,笑著撕扯王志健。當天在刺青店里,王志健的背上就多了一個“愛人”的肖像。“這樣你就不會有其他女人了。”女人笑得像初戀少女,而在王志健眼里,她就是惡魔和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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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19日,新加坡發生了一起重大兇殺案,被稱為15年間最惡劣的案件。
兇手和被害人全是華人,且剛獲得新加坡永久居住權不久。這就是震驚一時的“陪讀媽媽案”。
受害人是兩對遠赴新加坡陪讀的母親和女兒:42歲的張孟和她17歲的女兒馮健寧,以及36歲的楊婕和她14歲的女兒李美林。
“警官,我要報警,死人啦,有個女仔剛剛從樓上掉下來,摔死哩。”“都是血,駭人吶,三根手指被砍斷了,兇手好像還在樓上。”
新加坡民警火速趕往現場。樓下一群居民圍成一圈,不敢上前又不敢走,死死堵住大樓出口。一名女性倒在血泊中,抬頭能清楚看到六樓窗戶上帶著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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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兵分兩路,一批查驗女尸,另一批武裝上樓。
六樓房門虛掩著,破門而入后,在臥室里逮捕了一名全身赤裸、渾身帶血的男人。他臉上掛著一種讓人脊背發涼的微笑,被帶走時還不忘對警察禮貌致意。
警方勘察現場,不足80平的房間里一片殷紅。
主臥有兩名女性死者,其中一人只穿著內褲,二人身上被砍了多刀,全身沒有一塊好肉,已死亡多時。
隔壁洗手間里還有一名女受害者,面部被砸毀,渾身刀傷,好在尚有微弱呼吸,立刻送醫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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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發現的兇器包括菜刀、砍刀、水果刀,甚至還有鐵鍬,殘忍程度令人發指。
經走訪調查,四名受害人身份很快確認。
死在臥室里的是42歲的張孟和她17歲的女兒馮健寧。
墜樓而死、手指被斬斷的是36歲的陪讀媽媽楊婕。被救走的是楊婕14歲的女兒李美林。
至于兇手,正是那個被逮捕時還在微笑的男人——王志健。
王志健和張孟的關系從1996年就開始了。那時二人各有家室,三年后再次相遇,王志健剛剛離婚正傷心,張孟主動出現百般關懷。她隱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而實際上她在王志健之前就有過多個情人。
王志健以為可以開始第二段人生,兩人逐漸發展為情人,兩周約會一次。直到他發現張孟不僅有丈夫,還跟她丈夫的同事有染,那位丈夫得知真相后氣得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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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健決心分手,可張孟已經愛得瘋魔。
她咬破手指寫了一封情書,上面寫著“我愛王志健,我想跟他結婚”。見王志健依舊冷漠,她便返回家中,強迫中風的丈夫簽下離婚協議,帶走了家里的錢和女兒。
接著她讓自己的家人到王志健的單位去哭鬧打砸,聲稱他是破壞警察家庭的男小三。王志健被逼得辭了職,帶著全部積蓄40萬回到了張孟身邊。
而張孟迎接他的方式是強迫他寫下血書,內容正是開頭那句話。第二天又把他拉去紋身店,在他的后背刺下了自己那張臉。“
這樣全天下的女人都知道你是我的了。”她瘋魔地笑道。
三人到了新加坡租了房子,和楊婕母女成了鄰居。張孟不工作,揮霍著王志健的40萬積蓄,買包買奢侈品。錢很快就花光了,她便反過來大罵王志健窩囊,說你吃我的住我的掙不到錢,養你還不如養條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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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好的時候王志健是她男朋友,心情不好便發瘋似的撕打咒罵。她還懷疑隔壁的楊婕勾引王志健,往兩人身上潑臟水。更可怕的是她軟禁王志健,不許他出房門上廁所,無論大小便只能在塑料袋里解決。
王志健曾拒絕,想保住最后一點男人的尊嚴,她便拿刀往他身上扎,也往自己身上扎。“
那就看我們誰先去世好了。”她嘶吼著說出這句話。王志健屈從了,在那個酷熱的夏天,他被關在房間里像狗一樣活著。
案發前三個月王志健主動提出分手回了中國。三個月后張孟又打來電話,語氣平靜,說看在曾經的情分上再借她最后一筆錢,女兒上學需要錢。王志健趕回新加坡,取出了銀行卡里僅剩的7000塊。
張孟兩天就花掉了2000,其中800拿去買了她愛吃的螃蟹。王志健一口沒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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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坐在出租屋里,看著這個花光了他所有積蓄、在他背上刻下臉、把他關在房間里大小便的女人,還有她那個從始至終冷眼旁觀的女兒。積壓了多年的屈辱在那個瞬間全部炸開了。
他沖進廚房抄起了刀,之后的事情便成了新加坡15年來最惡劣的兇案現場。
審訊時警察問他跟被害人張孟是什么關系。他神情輕松地笑了笑,說:“我是她的狗,下作的狗,不,還不如狗呢,狗還能吃螃蟹,我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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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她嘴上說愛他,卻把他當狗一樣拴著、關著、養著。他始終沒有認罪,但所有證據都指向他,最終被判處絞刑。
這樁案子背后站著一個被一步步剝奪尊嚴的男人和一段畸形到令人窒息的關系。張孟的控制和虐待是真,五條人命的慘案也是真。王志健在被捕時的微笑,或許是他被壓抑多年之后僅剩的一絲解脫。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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