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無人機技術的飛速發展
為群眾生產生活帶來極大便利
但未實名登記、擅自闖入管制空域等
違規 “黑飛” 行為頻頻發生
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擾亂低空飛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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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組織開展嚴厲打擊無人機“黑飛”違法犯罪“凈空”專項行動,依法從嚴查處各類違規飛行行為,切實筑牢榆林市低空經濟安全防線。現公布一批查處無人機“黑飛”的典型案例:
真實案例
一、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
2026年4月29日9時許,馬某某在無人機“未實名登記”、“未報備飛行”的情況下,操控無人機進行飛行測繪拍照。2026年4月29日,公安榆陽分局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對馬某某予以行政處罰并責令立即停飛。
二、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
2025年10月21日16時許,張某某在無人機“未實名登記”、“未報備飛行”的情況下,操控無人機在管制空域內飛行。2026年1月13日,靖邊縣公安局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張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三、未經審批在管制空域內進行超高“黑飛”
1. 2025年7月21日,8月18日,岳某某操控無人機用于巡線檢查,先后兩次飛行高度都超過1000米,且未取得相關審批報備手續。2026年1月14日,靖邊縣公安局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岳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2. 2025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張某某操控無人機用于測繪拍照,多次飛行高度都超過1000米,且未取得相關審批報備手續。2026年1月14日,靖邊縣公安局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張某某予以行政處罰。
3. 2026年5月10日,李某操控某單位無人機進行測繪飛行,飛行高度達700米,且無人機“未實名登記”也未取得相關審批報備手續。2026年5月12日,公安經開分局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李某予以行政處罰,同時責令涉事單位和個人立即整改,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警方提醒
駕駛無人機首先要明確
“黑飛”必被查!
違規必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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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飛” 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很多飛友抱有僥幸心理
覺得“就飛一下不會出事”
但法律面前沒有“僥幸”二字
違規違法飛行的“賬單”
你可能真的“付不起”
警方提醒
天空絕非“法外之地”
每一次“任性起飛”
都可能成為公共安全的隱患
請廣大“飛友”自覺遵守法規
先登記 再報備
守規則 不黑飛
共同守護清朗的低空環境
來源:“ 榆林公安 ”微信公眾號
編輯 強小強 劉雅嬌 責編 李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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