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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發布公告,對葛**同學予以退學處理。全文如下:
葛**同學:
清華大學已對您作出予以退學處理的決定。由于難于聯系到您,無法直接送達本決定,特予公告送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滿十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公告內容如下:
葛**,男,人文學院2019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號2019312325。
葛**于2024-2025學年春季學期末達最長修業年限,未畢業且未結業。
鑒于以上事實,根據《清華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清校發【2019】49號)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經2026年4月13日教務長辦公會討論通過,決定予以葛**退學處理。
葛**如對以上處理決定有異議,可以在本處理決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清華大學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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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教育部多次要求完善退出機制
專家認為高校要加強過程管理
近年來,碩士、博士研究生被學校清退的消息屢見不鮮。
早在2017年,教育部曾發文,要求完善分流退出機制,加大分流退出力度。2019年《光明日報》的一篇報道中提到,當時有近30所高校公布超過1300名碩博研究生的退學名單,其中包括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知名高校。
2023年《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分類發展的意見》中提到,完善研究生學業預警和分流退出機制,根據學生培養實際定期進行學業預警,對不適合繼續攻讀所在學科專業的研究生及時分流退出,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
有高校教師告訴記者,這種清退是學校的正常操作,既是加強學生管理,也是為了節約教育資源。有的超期未畢業、逾期未注冊學生聯系不上,就只能通過公示形式進行。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清退屬于正常現象,無需過度關注。儲朝暉認為,一些學生并不是沒有能力完成相應學習,而是沒有找到適合的方向。他認為,其中深層次的問題是,高校的培養如何與人的天性相契合,而不是用一套標準去讓學生丟掉天性和潛能。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則認為,這種依照校規進行的常規管理,被解讀為高校從嚴要求學生,折射出社會對高校從嚴培養學生的期待。高校要做到真正從嚴要求學生,應加強過程培養、管理與評價,這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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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紅星新聞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小編:路小暢 審核:舒克 監制: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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