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huán)球時報
5月15日,中國司法部認定,歐盟利用其《外國補貼條例》(FSR)對華開展跨境調查構成“不當域外管轄措施”,明令“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zhí)行或者協(xié)助執(zhí)行”。這是中方首次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對歐盟做法說不,分量之重,歐方不可不慎。一段時間以來,歐盟對華經貿限制措施密集出臺、層層加碼,一套“政策工具”傾瀉而下,目標直指中國企業(yè)和中國產業(yè)。這些做法雖各有“名目”,實則都是以“公平競爭”之名行“保護主義”之實,以“去風險”之名搞“去中國化”之實。正如中國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16日警告,歐盟“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中國商務部早在2025年1月就依法認定歐盟FSR調查構成“貿易投資壁壘”。但此后歐方非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擴大調查范圍、升級調查深度。從鐵路裝備、風電企業(yè)、安檢設備到跨境電商,歐盟FSR調查對象指向中國的頻率之高、范圍之廣,遠超正常范疇。不僅如此,歐盟在相關調查中,向中國實體索取大量的、非必要的中國境內信息,這是明顯越界行為。司法部宣布以法律手段實施反制,是對中企合法權益的有力護航,也是對公平正義的堅定捍衛(wèi)。
在《工業(yè)加速器法案》立法推進過程中,歐盟擬對電池、電動汽車、光伏、關鍵原材料四大新興戰(zhàn)略行業(yè)設置諸多限制性要求,被指主要針對中國企業(yè);同時在公共采購和公共支持政策中設置“歐盟原產”“歐盟制造優(yōu)先”等排他性條款,構成嚴重投資壁壘和制度性歧視,涉嫌違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世貿組織基本原則。這將不公平地增加外國投資者本地化合規(guī)成本,也有違中歐領導人關于妥處摩擦分歧的重要共識。
在歐盟《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和逆變器融資禁令中,歐方采取了更多“泛安全化”措施。例如以主觀隨意的“非技術風險”標準排斥中國企業(yè),甚至在沒有任何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將中國劃定為“高風險國家”。這不是什么“安全考量”,而是典型的將經貿問題政治化、將技術合作安全化的做法。歐盟一邊標榜自己是“全球最開放的市場”,一邊卻在關鍵領域步步設限、層層加碼;一邊在《歐洲氣候法》中設定雄心勃勃的減排目標,一邊卻將中國的優(yōu)質綠色產能拒之門外。這些自相矛盾的行為,損害的不僅是中國企業(yè)的利益,也會抬高歐洲綠色轉型的成本,損害歐盟自身的國際信譽和營商環(huán)境。
歐盟對華經貿“連環(huán)招”打錯了算盤。尤其在國際能源價格高企的當下,對能幫助歐洲緩解能源、供應鏈危機的中國制造砌起更高壁壘,顯然不是明智選擇。相互依賴不是風險,利益交融不是威脅。中歐經貿合作真正的風險,是借“去風險”之名行“去合作”之實。中方對中歐經貿關系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我們始終主張通過對話磋商管控分歧,但對話需要誠意,合作需要平等,行動需要相向而行。中方絕不會坐視歐盟以單邊工具無理打壓中國企業(yè)。中國商務部對歐方濫用FSR“一意孤行”的定性已經亮明態(tài)度,司法部的阻斷禁令已經劃下紅線,如歐方執(zhí)意越界,中方將堅決依法反制。
一個健康穩(wěn)定的中歐關系,不僅將成就彼此,還將照亮世界。關鍵是,歐洲要先樹立起正確對華認知。中歐互為重要經貿伙伴,經濟總量合計超過全球的1/3。中歐雙邊貿易額從建交初期的24億美元飆升至2025年的8281億美元,雙方產業(yè)鏈深度融合:中國的新能源設備和機電產品,成為歐洲綠色轉型和制造業(yè)升級的“及時雨”;歐洲的高端制造、精密儀器,則是中國邁向產業(yè)鏈高端的“助推器”。中歐作為推動多極化的兩大力量、支持全球化的兩大市場、倡導多樣性的兩大文明,理應相向而行、攜手合作,為世界注入更多確定性和正能量。
希望歐方多一些理性務實,少一些政治操弄;多一些開放合作,少一些保護主義。以開放合作代替“筑墻設壘”,以對話協(xié)商妥處摩擦分歧,才是中歐雙方的唯一正確選擇。希望歐方與中方相向而行,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問題,這是對中歐企業(yè)和全球經濟負責的態(tài)度,也是唯一明智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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