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第四期有獎發票即時開獎活動于2026年5月15日10:00正式上線啟動,每日發票上傳截止時間為當日22:00,活動周期至2026年6月21日22:00結束。凡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21日期間消費開具的合規全面數字化電子普通發票,均可按照活動規則參與本期即時開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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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范圍
(一)參與商戶要求
在長春市依法納稅的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游、體育、居民服務8大行業的商戶。
(二)參與用戶要求
開票購買方需為個人消費者(自然人)真實姓名。
02
發票要求
(一)發票類型
消費者個人通過實際消費后取得的真實有效的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普通發票)。
(二)發票信息
發票抬頭為個人姓名(需與身份證一致,且與云閃付APP實名注冊信息一致),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金額等信息完整準確,發票內容要與消費內容一致。無涂改、偽造、虛開等情況。
(三)開票金額
單張發票含稅金額≥100元。
(四)發票數量
活動期間,同一消費者在同一商戶開具并上傳的發票不超過5張,每位消費者累計最多可上傳30張有效發票進行抽獎,單日最多可上傳5張有效發票。
(五)下列情形不能參加抽獎
1.購買方為非個人消費者的發票及未填寫個人真實姓名的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普通發票);
2.未通過有獎發票系統驗證的發票;
3.開獎時已失效、作廢的發票;
4.當日發票審核通過后獲得抽獎機會,請當天完成抽獎,未抽獎機會將在次日失效;
5.非活動期內(2026年5月6日-6月21日)消費開具的發票(即補開2026年5月6日之前消費的發票),不能參加第四期有獎發票活動;
6.其他經稅務部門認定不符合抽獎條件的發票。
(六)黑名單管理
1.凡用戶采取紅沖、作廢、重開已中獎發票等違規行為參與有獎發票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刻暫停其有獎發票活動參與資格,用戶須登錄進入“違規獎金退回”專屬頁面,錄入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名下全部違規中獎發票記錄,點擊“去支付”完成違規獎金退還,7個工作日恢復參與活動資格。拒不退還違規獎金的,將取消有獎發票活動參與資格,并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2.針對商戶借助發票紅沖、作廢、重開等方式協助他人違規參與抽獎等行為,一經核查屬實,將立即取消該企業有獎發票活動參與資格,并依規向社會公開其違規相關信息。
(七)溫馨提示
1.發票上傳若提示異常,由于當前訪問人數較多,請稍后再試;
2.發票開具時間與上傳時間建議間隔1小時以上;
3.本次有獎發票活動是試點城市的首次全系統試運行,相關規則、開獎次數及日期等可能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臨時性優化調整,調整信息將提前通過官方渠道公示,請廣大消費者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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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開獎規則
(一)中獎兌付
發票上傳滿7個自然日后,系統對中獎發票啟動二次狀態核驗,經核驗符合活動規則的(核驗期最多3個工作日),向中獎消費者發放對應金額的云閃付紅包,資金最遲3個工作日內到賬。
(二)獎項設置
本次即時開獎共設7個等級,分別為800元、4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及謝謝參與。滿1000元及以上最高可抽800元;滿500元-999.99元最高可抽400元;滿200元-499.99元最高可抽100元;滿100元-199.99元最高可抽50元;以上獎項隨機中獎,非100%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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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服務
如需咨詢發票開具問題,請撥打納稅服務電話12366;涉及活動開獎相關問題,請撥打銀聯商務客服電話95534;其他詳細信息請參閱“長春商務”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長春有獎發票活動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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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如出現以下情形,商家可依法依規拒絕開具發票:
(一)為了參與有獎發票活動,個人要求商家開具未實際發生消費情形或者與實際消費情形不符的發票;
(二)為了參與有獎發票活動,個人要求商家不合理分拆、合并開具發票;
(三)為了參與有獎發票活動,個人要求商家在未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時開具紅字發票;
(四)為了參與有獎發票活動,個人要求商家對同一筆消費,通過更改購買方信息反復進行紅沖后再開具。
長春市商務局
2026年5月14日
來源:中國吉林網綜合自長春商務
編輯:劉星彤 審校:劉怡彤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統籌: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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