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0日晚,江蘇常州。
一名女性路人因行程糾紛,對著網約車司機瘋狂掌摑、腳踹、鎖喉,施暴近一分鐘。司機全程只用手臂護頭,沒有還手。最終,施暴女子打累了癱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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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幕荒誕、刺痛,又令人心酸。而類似事件,早已不是第一次上演。
2025年3月31日,合肥網約車司機盛師傅因拒絕5名酒后乘客超載乘車,被男乘客拳擊、女乘客辱罵威脅。2025年4月14日,南昌司機王師傅因前方道路施工、要求乘客提前200米下車,被對方繞至駕駛室車窗毆打近兩分鐘。每次“隱忍不還手”登上熱搜,背后都是同一道選擇題:挨打,還是還手?
機為什么普遍選擇“不還手”?因為一旦還手,很可能被認定為"互毆",治安拘留、平臺封號、停運損失全來了。打回去的代價遠比挨打更大。于是,“不還手”成了一種清醒而無奈的現實策略。
那么,當他們選擇“不還手”之后,平臺、法律和制度,接住了他們嗎?
平臺:圍墻已筑,但仍有縫隙
頭部網約車平臺近年已在安全功能上密集投入。全程錄音、一鍵報警、行程分享、號碼保護,這些功能既是保護乘客,同樣也保護司機。
針對醉酒引發的車內沖突,滴滴早在2021年就上線了醉酒治理專項,在行程前、中、后對訂單進行異常檢測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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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司機被醉酒乘客辱罵毆打事件,滴滴官方回應
事后救助層面,也有不少正向案例可循。享道出行聯合網約車行業工會,為被打司機提供免費法律援助。2024年9月,上海宋師傅在接單途中被違停車主毆打,享道出行聯絡工會律師免費代理,最終索賠成功,宋師傅獲賠5000余元。
行業共識也逐步形成:對核實存在辱罵、毆打、惡意騷擾司機的乘客,平臺一律永久封禁賬號;對受傷司機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并提供關懷慰問與誤工幫扶。
但客觀來看,平臺筑起的安全圍墻仍有明顯縫隙:多數平臺錄音監控僅用于事后追溯取證,缺少事中實時語音識別、沖突智能干預機制;部分中小平臺僅配備基礎錄音和定位功能,缺乏主動風險預警能力;聚合平臺多將安全管控標準外包給第三方服務商,執行尺度參差不齊,司機安全保障存在短板。
法律:懲戒在加碼,兜底在到來
在法律層面,針對暴力乘客的懲戒工具正在不斷完善。
乘客毆打司機,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處5至10日拘留并處200至500元罰款。刑事層面,乘客毆打、拉拽網約車駕駛員,涉嫌妨害安全駕駛,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即使未造成嚴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從嚴震懾暴力行為。
民事賠償也在釋放信號。2025年6月,銀川乘客因口角毆打司機致殘,法院判決賠償近17萬元。同年10月,上海乘客徐某酒后毆打司機致鼻骨骨折,判賠醫藥費、誤工費等6040元。”動手就要擔責、傷人必須賠償“已成司法共識。
但真正具有制度性突破意義的,是2026年7月1日即將全國落地的職業傷害保障試點。
根據《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試行)》,在執行平臺訂單任務期間“因履行平臺服務內容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當確認為職業傷害。由平臺企業或司機本人向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這意味著,“接單即參保、出場即生效”,制度從“事后追懲”走向了“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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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正在補位,司機自己也要有鎧甲
在制度完全跑贏暴力之前,司機自身也需要裝備一些“自我保護”的鎧甲。
一旦遭遇乘客暴力侵害:立即靠邊停車,開啟雙閃,撥打110報警,同時通過平臺“一鍵報案”功能同步通報,做到警方和平臺兩條線并行不交叉。面對醉酒或情緒激動的乘客,避免言語對抗激化沖突,可使用“已按導航行駛”“幫您聯系客服”等中性話術回應,將人身安全置于首位。
日常營運中,務必確保車內錄音錄像設備正常運行。常州事件中司機“死死護住手機留存證據”,恰恰是事后取證的關鍵一環。
更重要的是,主動了解職業傷害保障的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可由平臺企業或司機本人向人社部門提出待遇給付申請,不必再“用身體扛風險、等全網曝光才能維權”。
海外參照:他們跑得有多遠?
美國加州AB1340法案明確:網約車司機即便保持“獨立承包商” 身份, 也可組建工會,就安全標準、防暴力條款和賠償機制與Uber、Lyft等平臺進行集體談判。
新加坡2024年通過的《平臺工人法案》,將網約車司機界定為第三類勞動者,強制平臺購買等同正式員工的工傷與意外傷害保險,司機在工作中遭遇乘客暴力等職業傷害,可直接獲得醫療費用覆蓋和收入損失補償。
橫向對比,無論新加坡還是美國,都在試圖回答一個根本問題:平臺經濟的從業者,應該享有怎樣的基本權益?
制度還沒完全跑贏拳頭,但必須繼續跑
回到常州事件本身。司機全程沒有還手,他用身體的克制換事后維權的公道。但這不應成為常態。
“不還手”不該是司機唯一的選項,“打不還手”的隱忍更不應被贊頌為“理智”。一個成熟的社會和行業,應當讓每一位司機面臨沖突時,有比“賭自己不被白打”更好的選擇。
讓保護跑在暴力前面,才是這個行業真正的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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