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村干部也興起年輕化的趨勢,一些地方村干部超了60歲就被淘汰。
一些年輕的村干部工作經驗少,對村里的一些工作不熟悉,今天聊聊村里日常工作中容易忽略的五個程序問題。程序不到位,好心也可能帶來麻煩。
一、工程款“化整為零”
有些村為了規避招標,把一條10萬元的路拆成路基、路面、綠化等幾個小工程,分批開會、分批發包。這種做法屬于規避招標,審計時同一家公司、同一項目很容易被發現。正確做法是:工程整體立項,該招標就招標;小工程一次性經村民代表會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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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誤工費”隨意列支
過節發福利、慰問困難戶,有的村把這些支出記成“誤工費”。誤工費必須有真實的出工記錄和簽到表,虛列支出套取資金是違規行為。正確的做法是:福利走福利科目,慰問走慰問科目,專款專用,賬目清晰。
三、土地流轉代村民簽字
企業租地時,少數村民不同意,個別村干部為推進項目代簽或口頭許諾。這屬于侵犯村民財產權,一旦被訴,風險極大。正確做法是:每一戶都必須本人簽字同意,寧可項目暫緩,也不能代簽。
四、集體資產出租程序缺失
老廠房、荒山、水塘等集體資產出租給熟人,沒有評估、沒有公開競價、沒有公示,口頭定價長期出租。這違反了“三資”管理規定,容易引發優親厚友的嫌疑。正確做法是:評估、公開競價、村民代表會通過、簽合同、公示,五個步驟缺一不可。
五、公益性崗位內定人選
保潔員、護路員等崗位,由村兩委私下商定,未經過村民代表會評議公示。這屬于違規用人。正確做法是:崗位人選須經村民代表會評議、公示無異議后上崗,優先安排困難戶,做到公開公正。
自查提醒
不少村干部覺得程序麻煩,但紀律和審計看重的正是程序是否到位。程序合規,即便有人質疑,也有據可依。
請記住:先開會,后辦事;留痕跡,可追溯。每次辦事前問自己三個問題:這事該誰定?程序走全沒?證據留夠沒?想清楚這三點,工作會更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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