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印發實施《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聚焦住房限購優化與住房公積金貸款調整兩大核心,推動實現住有宜居、職住平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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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區域放寬限購政策方面,新政重點支持福田、南山、寶安新安等核心區域合理購房需求,同時穩定外圍區域市場預期。符合購房條件的居民家庭(深圳市戶籍家庭、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1年的非深圳戶籍家庭),可在福田區、南山區、寶安區新安街道增購1套商品住房。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南山、寶安新安街道購買1套商品住房。
住房公積金貸款減輕購房負擔方面,新政提高了貸款額度、優化上浮機制,重點支持首套、多子女、初婚初育及保障性住房購房群體,降低居民購房資金壓力。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家庭貸款額度由110萬元提高至130萬元;購買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比例從40%提高至60%,多子女家庭購買本市住房的,上浮比例從50%提高至70%;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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