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奧派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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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漫天雪
在關于現代企業制度的討論中,人們受到馬牌學說的影響,總是認為企業家的利潤來自于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存在剝削,勞動者并沒有占有全部勞動產品;同時,現代契約關系讓勞資雙方變成了純粹的“金錢關系”——盡管這是自由的象征,但缺乏了原先的師傅與學徒、共同勞作、互助友愛的信任感,企業家和勞動者生活在不同的場景和處境中,因此缺乏理解和溝通。由此,人們都在尋找一種既能讓商業行為變得溫情,又讓勞動者待遇提升的商業模式。
這種想法本來就是烏托邦式的追求完美。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事。許多問題,它就是無解的。理性的人應當承認人是不完美的,因此世界就不完美,要接受這種不完美,而不是試圖創造一個完美的、一切問題都能迎刃而解的世界。
但架不住社會改革家們的雄心勃勃和煽動力。在讓商業行為變得完美上,他們想到的辦法就是員工利潤分成。
員工利潤分成的意思就是在合同工資之外,用一部分利潤來獎勵勞動者。
注意,它和員工正常領取合同工資,同時自己購買公司股票,是兩碼事。
這種模式的想法就是,雇主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刺激工人的生產,減少勞動力的成本和監督的成本。當員工的收益與企業的利潤直接掛鉤,那么企業家就和勞動者變成了同進退的利益共同體。由此他們設想,這時候勞資雙方的對立情緒就會減少,員工就不會整天摸魚,減少了材料和時間上的浪費,也減少了相互之間的猜忌,不用采取各種辦法像防賊一樣防著對方,大家生產的積極性都調動起來了,總體算賬,成本就節約了,利潤就會增長。
勞動者喜歡這個計劃,是因為他們覺得過去利潤都落到資本家頭上了,這種方案可以增加他們的收入。資本家也喜歡的原因是,這樣做能避免工人摸魚、罷工、對抗工會勢力,促進雙方的信任,減少浪費而增加總體的利潤。
某位著名企業家,非常懂輿論,就吹過這個牛,博得了良心企業家的名號。
其實這不是什么新思路,早在100年前的歐洲和美國,就有很多企業采取這種模式。例如著名的寶潔公司,當時還叫寶潔肥皂廠,就采取的是這種模式。據統計,在20世紀初,歐美比較有名的企業中有100多家采取了這種模式。
但是這種模式盡管被捧得很高,卻只在極少數企業使用,而且很快就失敗了。
原因何在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它違背了經濟學原理。
企業利潤,在民眾眼中就是企業家的收入減去投入的成本后的余額。但是這個數額實際上是多種收入的綜合體,必須通過經濟學的分析方法才能分離出來。
它的基本構成是:第一,投資資本的利息;第二,企業家作為勞動者的工資;第三,所有權決策租金;第四,才是企業家利潤或者虧損。
利息就是現在財貨與未來財貨之間的差額,現在的100塊,比未來的100塊更值錢,未來財貨對現在財貨,有一個折扣。企業家投資,是有機會成本的,就是因為他認為通過投資行為可以獲得更高的利息,否則他就不投資,而是把錢借出去吃利息或者直接消費掉了。
企業家自己也是勞動者,因此他本來也應當根據他的勞動邊際生產力的折現,獲得工資,否則他就去給別人打工了,也不投資了。
所有權決策租金,就是企業家向土地、資本品所有者支付現在財貨——金錢,擁有了生產要素的所有權,由此獲得了取得這些要素未來租金的權利。而這些要素的價格,正是它們預期未來租金的折現值。
企業家利潤和虧損,就是他對未來做出判斷的才能,所獲得的收入。企業家判斷是非常值錢的,判斷對了,意味著資源得到了正確的利用,滿足了消費者的迫切需求,因此才能獲得利潤。同樣一家企業、同樣的機器設備、同樣的勞動者,不同的企業家來經營,效果就不同。
注意,只有企業家,才會有負收入,即虧損。這就是他判斷錯了,資源被錯誤配置到了消費者并不迫切的需求之中,因此消費者不購買,他就虧損了。
不論企業家盈虧,生產要素的收入、勞動者的工資,都已經支付過了。所以一定會賺取凈收入的,是要素(土地、資本品、勞動者)的所有者。
所以,經濟學的利潤,是企業家面對未來的不確定性、正確地判斷消費者需求、并承擔風險的報酬。它就是廣義上的企業家“工資”。米塞斯講:利潤的最終來源,終歸是關于未來的遠見卓識。是由于消費者競相購買,推高了價格,使其超過了企業家當初支付給土地、資本品的價格以及勞動者的工資,并且獲得了市場利息,利潤才會誕生。
那么,員工利潤分成模式的問題就出現了。
因為,利潤從根本上說,根本就不是勞動者可勁干活、減少浪費、不摸魚的結果。我們可以非常容易地想到,如果企業家判斷錯了,那么即便員工干活再努力,利潤依然可能是零、甚至是負數——勞動并不一定創造價值。
利潤,是企業家判斷的結果,它極其不確定,受到市場變化、消費者偏好變化的多重影響,企業家必須判斷準確,并且時機等各方面都不犯錯誤,才會獲得利潤。
因此,企業必然是“獨裁”的,責任是高度集中的,市場企業傾向于將風險全面集中到企業家頭上,這意味著企業家才是企業盈虧的最終承擔者,只有他自己,才是用身家性命冒險的人。而無論如何,勞動者都會獲得相對穩定的報酬,并且隨著企業家判斷的正確——進步經濟就是利潤大于虧損、資本不斷積累的經濟——勞動者報酬節節攀升。
那么,員工利潤分成模式,恰恰是逆經濟學原理而行的一種反動。它將責任分散了,讓每個勞動者都去承擔風險,都去分享利潤,這就是消解了企業家責任。如果有利潤了,這部分收入本來就不應當屬于勞動者,因為勞動者并沒有做出判斷,并沒有拿出自己的財產冒險,根本就不應當拿這部分收入。這樣做的結果是,勞動者反而無法實現自己時間偏好高、追求風險轉嫁、收入穩定的目標了,因為一旦虧損,勞動者就得和企業家一樣血本無歸,然而他們只是來賺取固定工資的,本不應當承擔這些風險。
是誰的錢,就是誰的錢。混淆這個界限,違背經濟學原理,必然造成混亂,結果就是事與愿違。
在實踐中,它又會面臨不可克服的困難。
首先,勞動者對賬目持懷疑態度。他們缺乏商業知識,如果年終賬目沒有顯示利潤,工人會喪失信心,認為該計劃純粹是騙局并拒絕它。
其次,這種計劃限制了工人通過改變工作來競爭更高工資的自由。只要是實行利潤分工,必然不會給那些入職剛幾天、或者短期工作的人享受,那么設定服務期限就是利潤分成不可或缺的條件。那么這就意味著,工人被鎖死在崗位上,選擇的空間被壓縮了。如果工人經過計算,認為更好的職位更有利于他要提前離職,那就必然被索取賠償,實際上反而降低了他的所得。
第三,企業家也會逐漸反對。工人以為自己是工廠的主人了——其他他們當然不是,工廠的產權屬于企業家——所以要對企業家決策實行干預;然后,還是害怕企業家會騙他們,進行頻繁的張目檢查,稍有利潤波動就報怨不止,企業家的“獨裁”特質被掣肘了,這實際上就消除了企業家身份。
第四,利潤分成使雇主的利潤廣為周知;如果利潤很高,其成功被廣而告之,會招來競爭;如果利潤很低,公之于眾會傷害他的信譽和降低其產業的價值。
鑒于上述這些困難,不出意料的是,雖然人們經常滿懷希望地啟動該計劃,但短暫試驗后,它常常會失效。
所以,正確的商業組織形式,必然是寡頭鐵律,企業家獨斷決策,承擔利潤和虧損,勞動者接受雇傭,領取相對固定的薪酬,辦法只能是,通過產出獎勵或者獎金支付的方式來激勵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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