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31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于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部分國家持續推行脫鉤斷鏈、濫用經濟制裁的背景下,《規定》既是維護我國經濟安全的制度屏障,也是我國參與全球產業鏈供應鏈治理、提升國際規則話語權的重要舉措。
原文 :《積極嵌入全球產業鏈供應鏈治理》
作者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徐冬根
圖片 |網絡
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涉及跨境交易、域外適用與國際合作,其制度實效有賴于在國際法框架下獲得認可與協調。《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設置的安全調查與反制措施,揭示出國際法博弈不能僅依賴反制宣示,更應注重規則嵌入,即將本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制度與價值目標融入國際法體系和全球治理機制,以規則化、制度化方式實現安全訴求,增強我國在國際博弈中的合法性與話語權。這種規則嵌入并非單純法律條文,而是系統的制度設計,主要通過制度型開放(AEO互認、數字化認證)、規則銜接(國際標準對接、數字平臺共建)及價值鏈重構(本地市場效應、技術溢出)等路徑,將我國相關制度嵌入全球治理體系,構建制度化安全防線。
![]()
《規定》的出臺是對當前國際經濟秩序結構性失衡的立法回應,實現了立法動因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建章的轉變。部分國家泛化國家安全概念,實施歧視性關稅、出口管制與投資審查,嚴重沖擊全球產業鏈穩定,而既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難以提供有效救濟,倒逼我國通過國內立法構建反制工具。《規定》不再局限于現有規則框架下的被動應訴,而是主動塑造國際博弈規則。
《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是國際法分析的核心。根據國際法理論,針對他國的應對措施分為報復與反報:前者針對國際不法行為,后者針對不友好但不違法的行為。第十四條針對外國實施的歧視性措施(通常違反WTO規則),明確我國可采取限制進出口、加收特別費用、列入反制清單等舉措,性質接近報復;第十五條針對外國組織、個人中斷正常交易(未必違法但損害我國安全),采取禁止投資、限制入境等措施,更接近反報。兩條規定均要求遵循“必要且適當”原則,即國際法中的比例原則。盡管文本未明文提及,但第十一條要求情形消除后及時終止措施,且反制措施需“必要且適當”,并“不超過必要限度”,充分體現了對該原則的重視。
《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均涉及國際法層面的域外適用問題。部分西方國家長期以長臂管轄為名,在缺乏充分屬地或屬人管轄依據的情況下濫用管轄權,將本國法律適用于境外主體。《規定》則秉持對等原則構建域外適用規則:若他國對我國不當實施域外管轄,我國可依法采取對等措施。此種基于主權平等的安排,具有鮮明的自衛性與反制屬性,其合法性根植于國家主權平等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符合現代國際法基本精神,明確了我國域外適用的合法性基礎與合理邊界。
《規定》以對我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造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為連接點,其國際法依據更接近保護性原則,即國家有權對境外危害本國重大安全利益的行為行使管轄。但保護性原則通常要求損害直接、嚴重且有因果關系。第十五條中“實質損害威脅”標準較為主觀,實踐中如何界定以避免濫用是關鍵。我國運用域外管轄時,應保持克制、明確法律標準,區別于西方單邊主義行為。
《規定》的制度價值不僅在于反制條款,更在于風險監測、應急處置與國際合作等配套機制,這也是實現“規則嵌入”的重要基礎。一是提升風險監測預警國際化能力。第九條確立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制度,需應對境外源頭風險,需與國際組織、外國監管機構及跨國企業建立信息互通合作機制。二是強化應急管理國際協同。第十一條授權的緊急調度、動用儲備等措施,若涉及跨境供應鏈,需與相關國家事前協調或事后通報,防范貿易摩擦。三是完善程序正義。第十五條賦予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但涉及境外主體時,文書送達、聽證保障、司法審查等規則仍需明確。四是健全國際合作制度框架。第五條強調的國際合作,應從原則層面轉化為聯合研發、數據共享、應急互認等具體法律機制。
![]()
《規定》的重要啟示是,國際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并非單次立法宣示,而是由風險監測、應急儲備、安全調查、域外適用與國際合作共同支撐的系統性長期工程。從反制舉措轉向規則嵌入,中國正由國際規則的接受者轉變為參與者乃至塑造者。《規定》雖邁出關鍵一步,但要實現“以安全保發展、以發展促安全”的目標,仍需配套細則、司法實踐與國際對話協同推進,這也是“十五五”時期提升我國涉外法治能力、增強國際規則話語權在產業鏈供應鏈領域的具體著力點。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2000期第4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
《社會科學報》2026年征訂
點擊下方圖片網上訂報↓↓↓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