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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南京一律師,人挺正常。
正常人的小愛好之一:網(wǎng)上搜自己。那天老李在搜索框輸入“李小亮律師”,敲下回車。
頁面彈出來,老李端詳屏幕。看著看著,臉綠了。
某度AI,用一股子新聞快訊的篤定語調配了段“簡訊”:“李小亮律師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因犯爆炸罪。”
下頭還貼心配了圖——正是老李本人,穿著律師袍,人模人樣。
屏幕幽幽的藍光,映在他逐漸凝固的臉上。一個靠名聲和信用吃飯的執(zhí)業(yè)律師,在中國最大的搜索引擎上,被AI欽定成了“爆炸犯”。
這事荒誕在哪?
不在于AI胡說。AI胡說八道,跟人酒后吹牛一樣,屬于基礎功能,業(yè)內美其名曰“幻覺”。
荒誕在于:它把一張真實律師的真實照片,和一份完全編造的刑事判決書,用“AI智能回答”的金字招牌裱了起來,端到了數(shù)億用戶眼前。
這就好比,你在小區(qū)公告欄貼了張穿西裝的標準照,旁邊被人用紅色油漆噴上“此人是縱火犯”,還蓋了個“居委會權威認證”的橡皮章。
客戶怎么想?同行怎么想?以后還接不接案子了?名譽是律師的飯碗,AI一榔頭,把碗給砸了個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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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精彩的,是后續(xù)對簿公堂。
庭上,某度的代理人義正辭嚴,貢獻了不少金句。
第一句:“用戶進行了誘導性提問。”
意思是,怪老李自己搜得不對。可老李說了,他只是點了搜索框下邊的推薦詞。就算他真搜了“李小亮被判幾年”,這就能成為AI編造罪名的理由?
按這邏輯,病人問醫(yī)生“我還能活多久”,醫(yī)生回“三天,準備后事吧”,回頭說:“是你誘導我判你死刑的。”——這像話嗎?
第二句,是經(jīng)典免責聲明:“AI幻覺無法預見,所以無過錯。”
翻譯一下:它發(fā)瘋,我管不了。
法官當時問了個漂亮問題:“那為什么在豆包、DeepSeek上問,就沒這些評價呢?”
庭上一片寂靜。某度沒接話。
這話點到了死穴:幻覺是通病,但專挑大活人照片配重罪文案的“定向幻覺”,可不是每個AI都有的。這不是天災,這是“人禍”,是產品設計壓根沒把這當回事。
第三句,格局最大:“這是中國AI大模型侵權第一案,判決會對產業(yè)造成巨大沖擊,請法院審慎。”
聽出來了,意思是:“法不能向‘AI困難’低頭,但請向‘產業(yè)困難’低頭。” 拿行業(yè)前景給個案責任墊背,是老套路了。
法院沒吃這套。二審拍板:構成名譽侵權,道歉。
判決書沒說出口的話可能是:技術可以探索,傷害不能免責。 這不是扼殺創(chuàng)新,是告訴所有玩家,帶上“剎車”和“方向盤”上路,是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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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是判了,可道歉信呢?沒影兒。
從2024年9月發(fā)現(xiàn)問題,到今年5月申請強制執(zhí)行,老李一個人,走了投訴、起訴、一審、二審、強制執(zhí)行這條漫漫長路。
一個專業(yè)律師,尚且要耗近兩年,磨掉一層皮。
若換個普通老百姓,被AI悄摸兒扣上一頂“犯罪”的帽子,他找誰說理去?怎么證明自己沒干過AI說的那些事?
無獨有偶。北京律師黃貴耕,也被同一個AI“授予”了威脅法官、介紹賄賂、偽造印章等一串豪華罪名套餐。
你看,這已不是偶發(fā)的“技術性跑偏”,是系統(tǒng)的“作風問題”:在對待活生生的人時,某些AI顯得既草率,又大膽,還不用負責。
必須得說,AI“幻覺”是個真問題。但“技術局限”不能成為萬能擋箭牌。
這就好比,你賣出去一輛車,剎車時靈時不靈。出了事,你說“剎車失靈具有不確定性,我方無法預見,所以無責”。這合適嗎?
你把AI回答放在搜索頁最黃金的廣告位,享受著它帶來的流量、關注和商業(yè)回報。那么,當它張口就毀掉一個人的生活時,責任,你也得一并接住。
不能光占“智能”的便宜,不吃“制杖”的虧。
如今,強制執(zhí)行立案了。老李近兩年的“一個人的長征”,總算望見了終點線。
這案子像一顆扔進湖面的石頭。它告訴所有制造和放出AI的人:你喂出來的“數(shù)字生命”在外邊說的話,你是要買單的。 特別是當它言之鑿鑿地談論另一個人的時候。
技術的進步,不該以普通人的名譽和安寧為代價。法律的介入,也不是給AI套上枷鎖,而是劃出跑道,立好規(guī)則——讓大家既能盡情賽跑,又不會動不動就沖進別人家里,砸爛人家的飯碗。
老李用一場官司,給所有AI上了一堂普法課:你可以學習,可以犯錯,但你不能放肆。 這或許才是技術與人,能長久和諧共處的起點。
你看,春天來了,連AI都得學著,好好說話。
新聞來源/南方都市報《被AI誤判成罪犯,誰為模型“幻覺”買單?》、紅網(wǎng)《AI憑空給人“判刑”,底線何在?》
圖片來源/《風騷律師》、《魔鬼代言人》、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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