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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塊錢的榴蓮,要花多少錢去討回公道才算“值得”?
河南商家程先生給出的答案是——5000多元,往返1600公里,再加翻遍垃圾桶的狼狽,和一顆實在吞不下的口氣。
4月26日,程先生從河南濮陽發(fā)出了一份冷凍榴蓮果肉。兩天后,遠在山東德州的買家袁某某發(fā)來消息,稱榴蓮發(fā)霉,拍了兩張照片,直接點了“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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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商平臺上,“僅退款”是一套介于規(guī)則與潛規(guī)則之間的灰色劇本。買家只需羅列貨不對板的描述,并在白底上隨意鋪開幾張肉眼難辨的模糊照片,這筆貨款的流向便完成了切換。平臺依托預(yù)設(shè)的風(fēng)控裁定,通常會將舉證責(zé)任指派給商家。程先生調(diào)出打包時的完整發(fā)貨視頻,逐一比對買家提供的所謂“霉變”照片:果肉紋理、包裝褶皺、冰袋的形狀,怎么也匹配不上。
他把截圖做成對照發(fā)在店鋪論壇里,試圖用一點縝密的自我辯護掙回那190元的說法。可申訴窗口彈出的依然是那個聊勝于無的提示框——“審核已提交,請耐心等待”。客服不在線,工單號冷冰冰。190元,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卻像一根刺一樣扎在他心口。不是錢的事,是憑什么。
袁某某那邊呢?態(tài)度強硬到近乎囂張。商家提出要上門核實,她連面都不肯見,語氣里帶著某種篤定:“他(賣家)是誣告,貨品是壞的。”她為什么這么有底氣?因為她大概早就摸透了這套規(guī)則——只要咬死“質(zhì)量問題”,平臺大概率站消費者;商家要維權(quán),得自己跑斷腿,得不償失,自然也就放棄了。這些年,像她這樣想的“聰明人”太多了。袁某某大概到被抓那一刻都沒想到,自己踢到鐵板了。
程先生沒有忍。他選擇了最“笨”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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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他一個人開著車,直奔山東德州。到了買家家門口,袁某某拒絕溝通。程先生站在門外,抬手敲了又敲,始終無人應(yīng)答。他退而求其次,沿著街道找了一圈,在買家住處附近的垃圾桶里翻出了一只熟悉的包裝袋——是他自家店鋪的包裝,榴蓮果肉卻不見蹤影。他把整條街道的垃圾桶幾乎翻了個遍,除了那只孤零零的包裝袋,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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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濮陽,整理了所有證據(jù)——發(fā)貨視頻、物流記錄、垃圾桶拍攝的畫面、聊天截圖——裝訂成厚厚一疊,交到了慶云縣公安局徐園子派出所民警手中。第二次去山東,程序走通了。4月6日立案,5月8日出了結(jié)果。
公安機關(guān)經(jīng)查認定,袁某某虛構(gòu)商品發(fā)霉騙取退款,其行為構(gòu)成了欺詐,最終對她作出了行政拘留和責(zé)令賠償?shù)奶幹谩?/b>消息傳出后,程先生發(fā)布短視頻,感謝一路支持他維權(quán)的人。視頻里他沒哭,眼睛紅紅的。
那一刻,程先生找回的不只是190塊錢的尊嚴,也是一聲擲地有聲的回響:比榴蓮更珍貴的,是一個人心底不肯被磨滅的體面。
“僅退款”的初衷,是為了保護消費者不被不良商家坑騙。平臺推出這個規(guī)則時,大概設(shè)想過一個美好的畫面:劣質(zhì)商家被淘汰,好商家得到信任,消費者買得放心。然而理想很豐滿,現(xiàn)實很骨感。判定標準模糊、審核機制不完善,平臺往往僅憑買家?guī)拙湔f辭就直接自動退款,商家?guī)缀鯖]有申辯舉證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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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僅退款”異化成了“零元購”的代名詞。有人專門研究怎么“薅羊毛”,有人開付費教程教人“0元購”,一條灰色的產(chǎn)業(yè)鏈悄然成型。沈陽有顧客吃完榴蓮,扭頭就申請“僅退款”;杭州有人多次買海鮮“僅退款”,氣得南通賣家跨省上門質(zhì)問;甚至有商家發(fā)現(xiàn),發(fā)到某條街道的122個包裹里,僅退款的就占了94單,最后整條街道被拉黑。
《網(wǎng)絡(luò)交易平臺規(guī)則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明確平臺不得強制商家“僅退款”。然而正如央視那句久遠的話所指出的,縱然車水馬龍之中有了新規(guī)刻下的青石印記,人性的貪婪卻并不懂得給法律立界碑。
更多時候,商家面對惡意退款,根本沒有精力和資金投入這樣的抗爭,只能忍氣吞聲。
也就是說,程先生所遭遇的無奈,不知道是第多少個無疾而終的案例里唯一一個“不放棄”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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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fā)酵后,網(wǎng)友們幾乎一邊倒地站在了商家這邊,滿屏都是唏噓與憤懣。
“榴蓮賣家翻的不只是垃圾桶里的證據(jù),更是普通人討回公道的倔強與無奈。”還有網(wǎng)友感嘆,此前有網(wǎng)店店主為了一盒12雙襪子,同樣上演現(xiàn)實版“千里追款”,駕車一千多公里向“羊毛黨”維權(quán),這種無所回報、只為討一個公道的底層烈性,令人五味雜陳。有網(wǎng)友為店家撐腰:現(xiàn)實中就要有這樣愿意較真的人。也有網(wǎng)友站在宏觀角度質(zhì)問,“還會有下一個‘190元’嗎?這透支的是買賣雙方之間的信任基礎(chǔ)”。
更令人唏噓的是,即使規(guī)則本身已經(jīng)改過,平臺不再強制“僅退款”,總有人心里的慣性還在。對這些人來說,規(guī)則是可以繞開的——只要愿意尋找,總有一個角度偽裝成一個“受損害”的買家。而那些想賴賬的人,只不過換了個姿勢繼續(xù)鉆空子 。
這個事件的結(jié)局,大快人心。因為它向無數(shù)潛在的“袁某某”傳遞了一個信號:法律不會永遠做沉默的旁觀者。以往那些令人窒息的“算了”、那些商家咬著牙吞下的損失,終于有了回報的余聲。
說到底,“僅退款”三個字,本應(yīng)是信任的鎧甲,不是貪婪的便車。 買東西要付錢,這是幾千年來天經(jīng)地義的契約。電商時代,這筆契約只是換了一種形態(tài),從來不曾過期。吃不起可以不吃,穿不起可以不穿,但是,基本的人格不能夠丟,誠信的品格必須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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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的5000塊錢,花的不是成本,是態(tài)度。他翻的不是垃圾桶,是每一個被“僅退款”氣到心梗的商家說不出口的無助。他想要的不只是190塊錢,而是一個道歉,一個公道。
而袁某某丟掉的不只是190塊錢,是她作為一個成年人行走世間最珍貴的信用,和體面。
做人還是厚道一點好。
別因為一點小便宜,弄丟了自己在人群里抬得起頭來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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